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HCG2020222)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HCG20202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10-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0-10-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06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 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6959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022-69119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69591734 六、附件 公安局物业磋商文件修改版(1)(1).doc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0222)竞争性磋商公告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
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下属部分单位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HCG2020222)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 10
目 录
TOC \h \z \u \t "标题 3,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磋商项目要求
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HCG2020222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目录 | 采购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限 | 数量 | 预算额(万元) |
1 | 综合服务 | 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 | 150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项目预算:1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日8:30-11:30、14:0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407室)。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费用:本项目报名免费。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3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五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9:30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五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老师
(二)联系方式:022-69591734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于警官 022-6959315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6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项目内容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宁河区看守所及下辖所队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工作就餐及物业综合项目,本项目服务处所位于宁河区,服务单位集中位于宁河分局院内及宁河区看守所和下辖14个所队,最为特殊的为看守所食堂及保洁服务,服务对象为民警和在押人员,对物业人员保密及政治素质要求较高。(需求33人。包含:项目经理1人,维修工1人,保洁工4人,厨师23人(含一名厨师长),食堂其他岗位人员人,面点师2人,理发师1人,会议服务1人)。
项目预算:150万元
服务需求
序号 | 项目服务范围 | 服务需求 |
宁河分局(机关) | 民警食堂满足常态每日140人次(高峰备勤期人180次/日)就餐所需,及400平方米保洁等相关物业服务人员。需配备相应的维修、理发、会议等物业人员。 | |
2 | 宁河区看守所 | 在押人员食堂满足常态每日200人次(高峰备勤期人260次/日)所需相关物业服务人员。 |
宁河分局下辖派出所、交警队、巡警支队等 | 满足常态宁河分局下辖潘庄、造甲、俵口、丰台、岳龙、板桥、七里海、宁河等派出所、刑侦五大队、交警潘庄大队、交警七里海大队、治安支队、巡警支队等。 |
二.本项目所涉及相关岗位人员需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 求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1 | 55周岁或以下,负责项目人、财、物的综合管理,管理项目现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2 | 维修工 (分局) | 1 | 60岁以下,负责分局机关给排水、供电、电梯、消防设备、办公设备等设施维护、修理工作。*电工需具备电工操作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3 | 保洁员 (分局) | 3 | 60周岁或以下、女55周岁或以下,负责机关大院内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浴室、值班室、外围等公共区域的巡回保洁及管辖区域的保洁保养及控烟管理。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4 | 厨师 (分局) | 2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的菜品烹饪制作。 *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标供应商公章)。*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5 | 切配 (分局) | 1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持有健康证,负责食堂管理辖区菜品制作的辅助、库管、洗碗、卫生清洁、服务等工作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6 | 面点师 (分局) | 2 | 60周岁或以下、女55周岁或以下。熟练掌握各类面点的制作工艺。*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7 | 理发师 (分局) | 1 | 60岁或以下、女55岁或以下,负责各员工干警的理发工作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8 | 服务员 (分局) | 2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菜品制作的辅助、库管、洗碗、卫生清洁、服务等工作。*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9 | 会议接待 | 1 | *30岁以下,负责机关办公区会议室、接待室等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等提供会议服务。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10 | 厨师 (派出所、交警、巡警支队等) | 14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的菜品烹饪制作。 *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标供应商公章)*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11 | 厨师及保洁员 (看守所) | 4名厨师1名保洁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的菜品烹饪制作。* 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证××××,及健康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标供应商公章,保洁员负责看守所院子公共区域及监区垃圾清理。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注:本项目共需要服务人员33人;每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证明记录、健康证;
总体要求:
*(一)本项目费用为封顶费用,每月度采购方依据对中标方的考核结果情况支付实际产生费用,超出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担负。(包含:1、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补助等所有人员相关费用;2、因公安工作特殊性节假日停休、重要时间节点、临时性任务及突发事件备勤加班所需食堂及物业服务所产生的人员加班费用;3、因公安机关常态24小时值守,提供加班人员夜宵及物业等服务产生的加班费用等;4、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对人员工资等费用进行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5、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保险费、工服及洗涤费、加班费、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洁工具及设备费、秩序维护人员费、办公费、与本项目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二)采购方按季度向中标方依据考核结果核算支付当季度实际产生费用。(首先扣除因考核减去的费用后,再支付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有超出部分费用中标方担负)。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每季度做好对实际在岗人员数量情况、人员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在岗人员出勤及加班情况、服务质量测评情况、突发事件保障情况等的考核与相关数据材料的审验工作。中标方须提供考核所需的人员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记录,加班记录,缴纳人员保险等福利费数据材料等。
(三)食堂、物业服务等相关服务所需的食料、耗材等均由采购方安排。
(四)采购方不提供住宿,交通工具等。
(五)中标供应商进驻人员必须严格符合招标文件中对需求人员提出的年龄等相关招标需求条件,不符的采购方有权辞退。
*(六)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进驻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健康证(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犯罪记录(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备查)
(七)中标供应商,须确保中标后所有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信息一致。进驻人员变化超过10%,采购方终止合同。由于公安工作特殊性,要求中标供应商进驻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变动不得超过10%。合同期内有一个月人员变动超过10%的扣除当月费用的5%;合同期内有两个月超过10%的扣除当月费用的10%;合同期内有三个月超过10%采购方终止合同。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人员变动必须提前至少十五日报请采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八)中标后,必须与每名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及思想培训教育会,并有会议记录,中标供应商在从业人员解聘、辞职前应与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
(九)采购方每月组织警、辅等被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合同期内有一个月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的,扣除当月费用5%;合同期内有两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的,扣除当月费用的10%;合同期内有三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的,采购方终止合同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中标供应商需具备突发情况及事件的应急保障服务能力。中标供应商需具备7*24小时随时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为突发情况及事件相关人员(项目需求书中,高峰备勤就餐人员数即为各单位突发情况及事件备勤时最高就餐人数)提供膳食保障及物业相关服务的能力。合同期内发生一次突发情况及事件保障不到位情况扣除当月费用5%;合同期内,发生两次突发情况及事件保障不到位情况,扣除当月费用10%;合同期内,发生三次突发情况及事件不到位情况采购方终止合同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期内,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发生一次卫生或内部安全责任事故即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二)采购方每月对卫生、安全、内部管理等进行的其他考核内容。
(十三)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与监督,配合采购方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制定、验收、监督、相关费用材料的审验及结算等工作。
(十四)因中标供应商违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引发的后果一律由中标供应商担负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十五)投标人所配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上齐各种保险(包括以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公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一方承担。并做出出面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制)。
*(十六)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负责协助采购方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十七)供应商应确保服务质量稳定性,不能由于供应商公司自身内部原因及中标后交接工作原因影响对采购方的服务质量,需投标文件内附书面承诺书。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包括交接期内,发生的一切影响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情况,出现一次扣除5%,出现三次有权终止合同(其它考核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本项目具体需求
(一)食堂服务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
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不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不吃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薯、发芽马铃薯,限制食用四季豆等。厨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无“五病”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
投标人须制定详细的食堂服务方案供评标委员会评审,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菜单明细、职责和标准等。就餐情况及需求:主要为采购人提供日常就餐服务。每周四将菜谱上交采购人征得采购人认可,并及时公示。
食堂供餐时间要求:1、提供采购单位日常就餐人员早、中、晚三餐。2、人员加班餐及夜宵;3、备勤期间人员三餐及夜宵。注:全年365天用餐。负责厨具、餐具的清洗。
食材选用要求:餐饮加工每次食用油、大米、白面和肉类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
食堂菜品实行留样要求
确保菜品及主食留样时间达到48小时,在此期间确保无污染。
菜品要求:
早点主食八种、鸡蛋或牛奶四种、汤粥两种杂粮两种、拌菜三种咸菜两种。
午餐主荤两种、次荤两种、素菜两种,拌菜两种一种水果,主食两种,汤或粥各一种。
晚餐主荤一种、次荤一种、素菜一种,拌菜一种,一种水果,汤一种。
具体菜谱由投标方自行编制并符合甲方需求。
人员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需按招标要求保持稳定,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其进行体检,确保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在食堂内无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上墙公示健康证。
(3)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操作仪器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卫生间。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等,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6)厨师根据就餐人员数量严格把控食物数量和质量,严禁浪费、厉行节约。
(7)配备的相关服务人员(厨师、帮厨等)要不断地学习专业技术与服务等,保持不断地满足就餐人员的口味。
(8)做好相关问题的预案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9)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承包过程中不间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人员的口味。
(10)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须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
(1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示菜谱及合同要求准时提供饭菜等。
(12)负责餐厅的保洁工作及潲水的及时处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中标供应商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保证操作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 达标,保证加工食品过程中安全健康。
(13)随时改善日常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配合采购方的日常检查工作,确保按时供应膳食。
(14)逢需要食堂加班工作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派遣优秀厨师提供餐饮服务。
(15)若有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例行检验检疫,若检验检疫不合格,应停止服务,经济损失及及所造成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
(16)服务方每日须检查煤气及自来水管道,自查安全隐患,因管道老化引起的跑冒及火灾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
(2)中标供应商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保证不断增加食品花色品种。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责令服务方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后,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 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赔偿责任。
(4)要求实现菜式多样化,顾及就餐人员的口味,
(5)保证食品及厨房、餐厅的卫生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
(6)全天候按时服务,风雨不改,不误工时。
(7)要求开放式经营,接受采购方的监督。采购方有权不定时对厨房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卫生进行监督。采购方将指定监督员,对中标供应商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
(8)要求设立食堂意见箱,听取群众建议,负责每月一次的满意度调查。按照就餐对伙食的意见及时调整、沟通和改善。
(9)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健康。
(10)菜品应保证新鲜、无污染,加工过程保证卫生清洁。
厨房及环境卫生要求
(1)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
(2)厨房设备(灶台、灶具、和面机、压面机、绞肉机、豆浆机、电饼铛、削皮机、食品加工、电加热、冷冻、消毒灯设备、配电设备、燃气及其管道设备、下水道管灯)每月定期保养一次,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正常工作状态,消除一切隐患。调料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室内外排烟管道每半年进行彻底清洁一次。
(3)每餐后须对用餐餐具进行清洗并消毒处理,并将餐具运至用餐地点。
(4)隔油池须及时清理,保持排污畅通,无严重油污和污垢。
(5)炒完菜后,须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6)应保证食堂大厅、操作间等的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消杀,无老鼠、蟑螂、苍蝇等小动物或虫类;餐具、饮具、灶具、厨具、冰柜等需及时清洗干净并按要求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7)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8)负责每日泔水清运,隔油池油中标供应商负责定期清理。
(9)冷菜间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污染,刀、砧板和用餐餐具须进行消毒处理。
(8)库房保持空气流畅,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9)餐厅的门口、楼梯、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10)餐厅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11)餐厅的走廊要保持干净,无脏物、杂物堆放,地面无脏水。
(12)餐厅要做到消灭四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3)餐厅玻璃须定期擦洗,保证清洁洁净。
(14)须保证用餐环境清洁、舒适,餐桌和餐椅应每日清洗,保证用餐环境的卫生。并建立餐厅清洁记录台帐,以备采购人随时检查。
(3)库房卫生要做到存放食品隔墙10-15公分,离地面20公分,食品精进、勤销、勤检查,防火,防鼠,防潮,防变质。
(4)用餐后认真清洗、消毒餐具,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保持洁净、光亮、无污垢。
(5)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
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2)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须煮熟,杜绝任何有毒、霉、变质的食品在餐厅售卖。
(3)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生存条件的预防措施。
(4)不做不供变质、腐烂食品。
(5)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冷热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
(6)防止食品与原料交叉感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7)餐具、饮具等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或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8)禁止加工、配餐下列食品:
a.腐饭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b.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c.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掺假、掺杂的;
d.超过保质期的;
e.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燃煮烹调卫生要求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4)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须消毒处理。
(5)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擦碗、盘、碟,溢出碗边汤汁用消毒布擦掉。
(6)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刷干净。
食品库卫生要求
(1)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2)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及时冷藏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出勤进,先进后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的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净和整洁。
公共餐具清洗消毒要求
(1)公用餐具必经消毒后方可投入下一次的使用,保证每餐对每个餐具消毒达标。
(2)公用餐具消毒程序为一洗、二泡、三冲、四烤、五放。一洗:用清水和洗涤灵清洗用餐后的餐具,洗掉残渣和油污。二泡:用消毒液按比例进行浸泡30分钟,进行化学消毒。三冲:在高温洗碗机上用沸水进行冲洗。四烤:用远红外线高温消毒柜进行物理消毒。五:餐具洗消后放置在碗柜中,关严柜门,以免蚊、蝇进入,并用消毒后的盖布盖上。
(3)定期用擦丝擦掉油垢,保持不锈钢餐具的清洁,明亮。
食品质量要求
(1)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5)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二)物业服务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
保洁服务基本要求及内容
1、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洁人员配置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保洁服务管理制度。保洁服务管理制度应规定保洁工作的具体职责、区域、流程和要求。
保洁员要求在岗期间应穿着统一服装,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质。服装由投标方统一配备。
根据具体情况完善保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制定检查标准和奖惩制度。
保洁服务工作的范围
会议室、食堂、淋浴室、楼道、楼梯间、卫生间、安全通道、大厅、走廊、洗浴室、洗衣间、院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其他公共区域等。(不包含指挥调度室、讯问区、枪库、警械室、档案室、办公室及宿舍等部位)
保洁服务的标准
(1)楼道地面每天整天擦洗2遍,随时保持干净,要求无污渍、印迹、纸削、烟蒂等杂物。
(2)大厅、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栏杆、瓷砖墙面、护墙板、踢脚线、窗台、窗户沟槽、消防栓、画框、各类指示牌、形象墙、告示栏、桌椅家具、各类开关等公共设施。玻璃门每日刮擦一次,随时污染随时清洁:饰物、墙壁(人力可及处)及其附着物每日至少清洁一次。标准:地面光亮、洁净,无污渍、无污物,其他清洁物洁净、无污渍。
(3)楼梯、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每天整体擦洗2遍,要求干净整洁,护栏扶手每日至少擦拭2遍,要求表面光亮无尘,墙面每周清扫一遍,要求无尘,消防器材每日擦拭1遍,要求无尘,无污渍、无烟蒂等杂物。
(4)楼道顶蓬、楼道扶手、顶蓬每月擦拭1遍,要求无污渍、印迹。楼道扶手每天擦拭2遍,要求表面光亮、无印迹。
(5)楼道、大厅内公共设施及桌椅每天整体擦拭1遍,随时保持干净,要求无污渍、表面光亮。
(6)群众接待室、会议室,每日清洁桌面,地面、座椅、饰物、烟缸等,每周大清一次。标准:地面洁净、桌面光亮、无污渍、无污物。
(7)卫生间地面、洗手池、洁池每天整体擦拭1遍,保持干净,要求无污渍、无碱锈、无异味。门窗、玻璃、顶蓬、管道、墙壁每天整体擦拭1遍,随时保持干净,要求无浮尘、无污渍、垃圾袋每天至少更换2次,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8)院区:大院每天早7:30前清扫1次,每日巡视随清,确保无杂物堆积,院区摆设每日清洁。标准:无尘土,无污渍。大门口周边及院区每日循环清洁,每周大清一次。标准: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围墙灯、围墙护栏每周清洁一次。标准:无尘土、无污渍。大门每周清洁一次。标准:无尘土、无污渍。雨雪天气及时对门前场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夜间降雪在次日8点前清扫完毕。
(9)二米以下玻璃,所有玻璃要求玻璃保持明亮、框槽无尘土、无污渍、印迹。玻璃门随时擦拭,保持干净。
(10)门前台阶、台阶、垃圾桶、不锈钢栏杆、地面随时清扫,垃圾袋随时更换,要求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削、烟蒂等。垃圾桶、栏杆表面光亮整洁、无印迹。
(11)在进行湿拖、洗地机作业、雨天时要在作业区醒目位置放置警示牌,放置人员滑到或绊倒。
(12)检查保洁范围要求有专人每小时巡视检查1遍,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13)高空作业、危险作业、外檐清洁距地面(2米以上玻璃幕墙)、地毯清洗、地面石材保养等服务项目不在此次服务测算中,不作相关规定要求。
理发服务内容
(1)理发工负责每天为分局民警及辅警人员理发,做到服务热情,工作细腻,让被服务人员满意。
(2)理发间卫生要保证整洁,做到每理发一次,清理头发渣一次,并且保证理发工具的整洁,要勤消毒,做好保洁服务。
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和日常碎修服务要求
(1)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取得国家部门组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保障大楼电力系统运行正常。
(3)确保配电室(柜)电力运行设备设施的正常。
(4)水泵房、电器设备保障良好运行。
(5)对供暖系统实行维护,保障供暖正常。
(6)供电设备在有停电倒换的状态下做好设备的清洁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7)及时处理好突发电器故障,维修电工维修后,收好工具、材料,清整现场,按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8)负责协助和监督维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
(9)维修人员要做好办公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
(10)每月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及考核,服务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五、所有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服务单位的相关工作要求及规定。
(1)派驻人员具有服务行业从业经验,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强,并经严格政审,保证所派驻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劣迹。所派驻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进场服务如发现人员不一致,须提供书面说明。人员变动达到总人数的10%,采购人终止合同。
(2)为保证服务管理工作的高效,中标供应商应确定一名项目经理管理,在合同期内所有岗位人员均不得随意变动,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并进行人员变动备案,征得采购人同意。变动人员比例超出固定范围,按照考核规定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3)中标人应根据公安宁河分局特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采购人将派专(兼)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考核。
(4)中标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道德教育,调高服务质量,遵守法律、法规及天津市公安宁河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有中标人自负,与天津市宁河分局无涉。
(5)工作期间员工应佩证上岗,统一着装,衣着端正,服务态度和蔼。
(6)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物业管理质量体系,合理安排岗位,做好室内、外保洁、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工作。为确保服务的质量,相关岗位不得互相顶替调换。员工应服从宁河分局监督指导。
(7)不定期对日常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不合质量要求的人员,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
(8)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且有采购方或相关人员投诉,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辞退。
(9)每月至少一次征求被服务人员
意见,满意度要求达到80%以上。如满意度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第一次、第二次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第三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0)采购方不安排项目所派驻人员的住宿。
(11)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和标准必须符合公安工作特点及需要,包括周六、日,公众假期、临时性加班、突发事件备勤期间都不得停止工作。
(12)严格考勤制度,采购方按照实际人数及出勤情况支付费用。
(13)本项目所派驻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公安宁河分局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不得进入非物业服务区域,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14)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为包干费用,首先扣除因考核产生的扣款后,如有超出费用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另行增加。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程序
(一)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在规定的时间,供应商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自行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如下:
附表:供应商资格、资信审核表
序号 | 证件 | 合格条件 |
1 |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原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 |
注:
1.上述列表内资格、资信审查内容除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外,在响应文件外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核,未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
2. 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2.第二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的情况下,只有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最终报价阶段。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项 | 满分 | 评分细则 |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27分) | |||
1 | 经营业绩 | 4 |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今内容相当案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提供一个案例计1分,最多4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清单、买卖双方名称、经营规模、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及盖章,并随时接受我单位的现场查勘。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且附在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 |
2 | 体系认证 | 5 | ISO45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GB/T22000系列/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HACCP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满分5分。 (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附在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 |
3 | 勘察现场 | 3 | 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勘察现场,到场投标人得3分,未到场投标人不得分。提供勘察现场签到表(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三方签字有效) |
4 | 拟派项目经理评价 | 5 | 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提交响应文件前一年内至少 1 个月的缴纳社保保险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1)项目经理年龄 55 岁及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且具备餐饮行业营养师证,得 3 分;其他 0 分。 (2)提供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餐饮及物业管理经验的:2分;(须提供以用户对项目经理的评价书与项目业绩一致) |
5 | 人员培训方案 | 5 | 人员培训方案内容全面并包括: 培训计划 (2)培训方式 (3)培训目标 (4)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 针对上述内容提供的实施方案全面具体,措施完整、目的明确得 3 分; 针对上述内容提供的实施方案较为全面,操作可行1分; 针对上述内容提供的实施方案为一般全面,操作可行得1分; 未提供得0分。 |
6 | 投标人能力评价 | 5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具备区县(或以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无犯罪记录及身份证(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提供健康证与身份证一致的人数占提供服务总人数100%得3分; 提供健康证与身份证一致的人数占提供服务总人数80%得2分; 提供健康证与身份证一致的人数占提供服务总人数60%及以下得0分; |
第二部分 服务因素(63分) | |||
1 | 技术响应 | 30 | 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条款(标注“*”条款)要求的评审:不满足采购文件需求中标注“*”主要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中一般条款要求的评审,每有一项负偏离,减2分,减至0分为止。 |
2 | 综合服务管理方案 | 5 |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5分; 管理方案考虑基本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一般,操作可行性一般:2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全面,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分; |
3 | 综合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 5 |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5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2分; 管理规章制度不齐全、合理、可行性差:0分。 |
4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5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分工明确:5分; 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分工基本明确:2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分工不够明确或无描述:0分 |
5 | 综合服务紧急预案 | 5 | 紧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5分; 紧急预案基本实用、经济、可行:2分; 紧急预案不实用、经济、可行性差:0分 |
6 | 安全防范措施 | 5 | 安全防范措施详细、合理:5分; 安全防范措施基本详细、合理:2分; 安全防范措施不详细、合理:0分 |
7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5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健全、可行:2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健全、可行:0分 |
8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 | 3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差、可行性一般:2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差、可行性差:0分 |
第三部分 价格因素(10分) | |||
11 | 价格 | 10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后签字并盖上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传真022-69591734。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电子文本1份,采用WORD文档格式进行编制,以光盘形式提供)、两份副本响应文件。
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报价文件。
2. 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文件(不含报价)。
3. 第二阶段提交商务报价文件。
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其他
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3. 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如无“*”号条款即视为全部为实质性条款。
4.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相关文件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栏目。
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三)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3. 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对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做出应答,其中《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别密封。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
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该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未按规定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围标或陪标的;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四、询问与质疑
1.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依法处理。
5.质疑文件模板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tj.gov.cn)政策法规-地方政策”《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五、其他说明事项
1.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与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与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4)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参与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3.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中允许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7.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货物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
附件2.保修及售后服务条款
附件3.供应商应答表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 正/副 本 )
第一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所 投 包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递交日期: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保证所投服务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服务,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