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关于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FP-B20201010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计划生育科研所食堂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博餐饮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麒麟高新技术开发区天骄路100号八号楼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6.8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省计划生育科研所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续签。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杜晨阳、张清龙、傅雅丽、官永远、程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代理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 址: 南京市凤凰西街277号
联系方式: 025-8657603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永远
电 话: 025-86576038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20201010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食堂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文件.pdf
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 日期:2020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附件一 投标书 ................................................................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 附件三 投标人概况 ............................................................ 附件四 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 .................................................... 附件五 所报各相关人员情况一览表 .............................................. 附件六 食堂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 附件七 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附件九 资格审查及其它材料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食堂功能齐全, 主要保障凤凰西街 277 号科研综合楼五家单位约 100 名工作人 员日常午餐。结合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职工食堂外 包服务实际,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单 位工作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开展对职工食堂服务项 目的招标工作。 (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食堂管理服务) 招标项 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计划生育科 学技术研究所网站”自行免费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0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FP- B20201010 项目名称: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食堂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27.6万元 采购需求:提供凤凰西街 277 号科研综合楼约 100 名工作 人员工作日午餐,接待公务用餐, 食堂内部卫生等。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年 10月 31日,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续签。如不续签,应于 期满前 30日通知对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 合以下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年 10 月 15 日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 研究所网站”自行免费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 10 月 30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 277 号江苏省计划生育科 学技术研究所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 南京市凤凰西街 277号 联系方式: 025-8657603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永远 电 话: 025-86576038 八、其他 纸质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 本),每份投标文件清楚表明“正本”或“副本”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食堂功能齐全,主要保障凤凰西街 277号科研综合楼五家单位约 100名工作人员日常午餐。 结合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实际,为进一 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单位工作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 则,特开展对职工食堂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实施要求 (一)服务形式 委托餐饮服务公司负责凤凰西街 277号综合楼食堂的采购、制作、销 售、卫生保洁、账务核算等日常餐饮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受托方每个工作日提供午餐,每餐提供至少 2 种大荤、2 种小荤、 3种素菜、米饭、杂粮、汤品、奶制品、时令水果,每周一公布当周的菜 单。 2.根据委托方需求,受托方提供自制卤菜、炒菜以及大型连锁超市销 售的同品牌粮油副食品。 3.双方协商的其他服务内容。 (三)产品价格及刷卡规则 1.用主刷卡机刷卡:原则上,大荤 5元,小荤 3元,素菜 1元,米饭 1元,汤品免费,经委托方同意可根据成本适当调整菜价。 2.用副刷卡机刷卡:自制卤菜、炒菜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自主定价; 奶制品、粮油副食品的价格不高于该品牌超市正常零售价。 (四)费用分担 委托方免费提供场地、设备,水费、电费、煤气费、设备维修费由委 托方负担。其他费用遵循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 (五)充值及餐费支付 充值及餐费支付实行“先充值、后消费、再结算”的方式,用餐单位 根据一定标准于每季度结束前 5个工作日内对下一季度充值,正常消费后, 受托方于每个月月初 5 个工作日内统计上月实际刷卡消费明细给各用餐 单位,各用餐单位在收到明细后 5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即付款。需要发票 的单位,在收到发票后即付款并负担消费金额 8%(如遇国家税法调整, 可重新确定)的税款。 实行搭伙用餐的单位,在每次充值前按充值金额的 30%支付搭伙费给 江苏省计划生育科研所代管,凭科研所出具的搭伙费支付凭据到食堂充值。 (六)服务场地、设备 委托方提供后场 1间、公共餐厅 3间、小餐厅 1间、仓库 1间、办公室 1间;厨具、炊具等设备以现场交接为准。 委托方提供的场地和设备,受托方不得用于对外经营,不得住宿。 (七)费用补贴 委托方每月向受托方支付人员工资,具体金额由受托方报价后按政府采 购程序确定。委托方根据受托方提供的食堂收支明细,动态监督考核结果 以及职工满意度调查,按月予以一定的价格补贴和考核奖惩,金额一般情 况下不超过主刷卡机刷卡收入的 30%。 三、服务保障及权责约定 (一)服务保障 1.期限定为一年,暂定 2020 年 11月 1 日至 2021年 10 月 31 日。 2.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 所要求努力做好职工食堂的饮食供应,食品卫生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3.在停电、停水、停气等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够顺利实施饮食保障, 确保质量不下降;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顺利实施饮食保障,应及时与委托 方沟通,主动安排应急方案。 4.承包方应按照委托方要求将每餐饭菜种类公布在明显位置,保证主 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 5.对委托方交给的房屋设施应注意爱护。对厨房设备应该日常进行清 洗,对因违章使用造成的资产损失应及时修复和赔偿,应保证承包期满后 所有的炊事机械、厨房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在合同期间受托方不得转移设 备,损坏、丢失的应当及时修复、补充。 6.调整食堂负责人、厨师长应征求委托方意见。 7.建立一套与职工食堂服务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8.严格遵守委托方制定的规定,在日常管理中主动配合委托方开展正 常监督检查工作,不顶撞,不越级汇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 正。委托方不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度测评全年均超过 90%的即评 定为优秀,给予一定金额奖励。满意率低于 60%,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协 议。 9.严格遵守财务规定,日常服务中应当账务清楚。 10.按照划分区域,负责食堂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处理厨余垃圾。 (二)经营保证金 1.保证金是受托方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的保证,受托方必须按委托 方要求缴纳经营保证金 5 万元。 2.职工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委托方有权用 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服务单位必须保证餐厅全部设 施设备完好以及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 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三)安全、卫生管理 职工食堂服务单位为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第一 责任人, 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1.职工食堂服务单位必须协助委托方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 生等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失窃、火灾等事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 责任。 2.如果因职工食堂服务单位出现误餐、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等问题, 委托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扣除缴纳的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 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严格 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等措施;按时到卫生部门办理餐 厅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 4.所有原料供应必须均为超市品牌产品、非转基因,肉类产品提供检 验合格证; 5.负责落实职工食堂服务范围内的卫生工作,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 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6.外包服务单位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伤亡 (如触电、溺水、烧伤和交通事故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 方自行负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 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须知。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人、投标人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 知。 1.2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需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及相关附件资料。 1.3 “招标人”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项目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 然人 。 1.4 “投标人”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 经营范围和能力的供应商。 1.5 “有效投标人”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 员会评定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1.6 “中标人”是指经中标公示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1.7 “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招标项目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 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 1.8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招标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 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9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 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 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0 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 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 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 承担。 1.11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 段时间内,招标人可以就本项目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中标人 及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 (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 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 为自动放弃投标。 (3) 本项目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 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2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 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3 投标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 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14 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 中心发布的时间。 1.15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 容的理解和解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 (1) 供应商需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经营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餐厅等餐饮服务经历(提供餐饮经 营或外包服务合同)者优先,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保障能力,能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能力。 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 告);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2.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招标的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 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招标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 告;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 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4.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 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或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按招标公告中 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 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人 或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5.1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5.2 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天,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重大修改的,应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期, 使 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 3 天。 5.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一投标人或在江苏省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该修改通知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 约束力。 5.5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 形式招标人予以确认。 六、投标文件格式 6.1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以 A4 版面 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资料等。 七、投标文件编写及组成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从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 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投标报价表; (3) 投标人概况; (4) 服务方案; (5) 各相关人员表,原件备查; (6) 食堂负责人情况表,原件备查; (7) 投标人业绩;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资格审查及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开标时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8.1 全部投标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附件及技术资料应装 订成册并准备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 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 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将 视为无效投标。 8.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在每 一封口处加盖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项目名称: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食堂管理服务 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 招标编号:(按招标公告填写) 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8.4 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 册或未密封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8.5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投标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 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 招标人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 任。 九、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投标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 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 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 标人与招标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十、投标报价要求 10.1 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10.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附件二)格式填写报价, 报价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单价与总价)。 10.3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品牌规格及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多报、漏报均视 为无效投标。 10.4 报价表中货物的报价项目如投标人的此项报价写 0,视报价为零, 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5 投标人的报价为投标人按招标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 10.6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0.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投标文件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 以拒绝。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1.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须知。 11.2 投标文件的递交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江苏省计划生育科 学技术研究所,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 11.3 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递交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4 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 13.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招标人必须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形式的通知。 14.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十五、投标费用 1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 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六、开标 16.1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开标。招标人组织和主持 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的全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参加开标会未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 的,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将被拒绝。 16.2 开标时,将由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 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 正本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 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3 招标单位对唱标报价等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存档备查。 16.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16.5 任何迟交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项目开标后,招 标人将不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 16.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 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 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①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改正 后依法重新招标;②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 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七、评标委员会 17.1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 机构。 17.2 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招标人组建,人数为 5 人,由熟 悉相关业务的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 外请专家 1 人。 17.3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招标文件要求推荐评审 结果。 17.4 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 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17.5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 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17.6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十八、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8.1 采购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等相关注意事 项;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代表中推荐评委主任(评委主任主要职责是负 责协调评委会各成员的意见,使之合理、合法,代表评委会向投标人提出 质询意见和转达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意见等);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 定的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等。 18.2 资格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审查投标人投标文 件所提交的资格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8.3 符合性审查: 18.3.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 18.3.2 对照本项目招标需求及有关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 (1) 投标文件如出现所报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文字 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2) 实质上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 规定,且没有不利于招标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 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投标 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 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 投标人在开标后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 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与招标 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不合格或 无效投标的应以书面形式列出理由依据。以便投标当事人对被列举事实核 证、澄清。 18.4 比较与评价:评委对照评标原则及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 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并独立评分。 十九、废标条件与处理以及无效投标的认定 19.1 废标条件与处理: (1) 招标文件中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招标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的; 符合上述 1-2 条其中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 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19.2 无效投标的认定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 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约定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 容出现实质性偏离的; (4) 投标文件未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代表 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5) 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未明确的; (6) 《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 (7) 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未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的; (11)无投标报价表或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12)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条件的。 (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 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 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 等。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0)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3)投标文 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指派专人进 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所作的答复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材料, 并 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 20.2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 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联系。 二十一、评标原则及方法 21.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 比较与评价。 21.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不以单项指标 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 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1.3 综合评分的主要考核因素是:经营管理实施方案、服务承诺、资源 配置、服务、业绩、本地化服务优势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 比重或者权值等。 21.4 本项目的具体评审标准和分值内容如下: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值 1 经营管 理实施 方案 42 分 对项目的认识、总体 目标及整体设想 8分 对项目的认识是否全面,重点突出。总体目标和整体设想是否 有针对性。 优:8分;良:6分;一般:3 分; 组织架构、人员 配备培训及管理 10分 组织架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培训和管理是否得当。优: 10 分;良:7分;一般:5 分; 经营管理规章制 度及作业规程(含 安全、卫生制度) 12 分 规章制度是否全面,作业规程是否规范可操作。 优:12 分;良:8分;一般:5 分; 经营管理安全生 产应急预案 12 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 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没有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优:12 分;良:8 分;一般:5 分; 2 服务 承诺 8 分 服务承诺是否贴切本项目技术要求,同时承诺若中标后,在承 包期间因管理、菜肴、口味有三次警告且末整改的,招标人有 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优 8 分,良 5 分,合格 3 分; 3 类似
业绩 12 分 具有经营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餐饮服务经历, 有
一个得 4分,最多得 12分,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评分标准 4 人员 配备 8分 1、供应商所报厨师长具有10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的得4分。(工
作经历若无法证明,以厨师证获取时间开始推算)需提供本身 份证、健康证、居住证(本地人员无需提供)及本单位为其缴 纳(2020年 4 月-9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缺一不得分 3、供应商所报食堂管理人员具有经营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餐厅 等餐饮服务经历的得 4 分(需提供本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
(本地人员无需提供)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0年 4 月-9 月)
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合同无法证明该管理人员的需出具用户证 明。 5 投标 报价 30分 30分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7.6万元,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的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为基准价(A),A 值得价格分的满分,
即 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供应商
评标价得分=(A/ 供应商评标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 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依据。 二十二 、 定标原则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三、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23.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复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二十四、中标和合同 24.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 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4.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 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3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 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4.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 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4.5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 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4.6 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栏上公告, 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未中标,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二十五、质疑和投诉 25.1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评审活动及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 1个工作 日内采购人提交书面质疑书,投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采 购人将不予受理。 25.2 质疑书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 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书由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 章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全权代表的具 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二十六、中标通知 26.1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 布时间为准),7 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逾期则视 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26.2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办理 签定合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书,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被视为放弃 中标资格。 26.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二十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7.1 合同的订立 (一)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 招标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招标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 3.《中标通知书》。 27.2 合同的履行 招标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特 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有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 应措施。 二十八、本次招标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江苏省计划生育科 学技术研究所。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书 致: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根据贵方对 (按招标公告填写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按招标公告填写 ),正式授权 下述签字人(投标人委托的全权代表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的名称),向贵方提交密封册装的 全套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并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 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 对 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我方所报食堂管理人员为 , 服 务 期 年 。 2、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 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如果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 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若我方中标,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至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4、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并非是决定 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5、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人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招标人的 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6、我方声明:我方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近三年来未曾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此表不够填写可自行复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企业需出具相应证明)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2、注:1、投标人的报价被视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 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2、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总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投 标。 3、此报价表另需单独密封于信封中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名 称 总报价(元/年) 其中,中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附件三 投标人概况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2.详细地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营业注册执照号: 6.经营范围: 7.资质证书号: 8.资质范围: 9.从业人员人数: 10.投标人在各地分支机构及地址、电话: 11.单位简介: (自行描述) 投标人公章样本 (须清晰完整) 附件四 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附件五 所报各相关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职务 拟在本项目 中 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执业资格 经 历 年 月 参加过类似项目的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注: 1、以上表格所提供的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实施本招标项目各专业的具体执行者, 须附上 相关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本地人无需)、社保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对本表自行扩充或调整,但本表所要求了解的内容必须 得到如实反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件六 食堂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职务 拟在本项目 中 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执业资格 经 历 年 月 参加过类似项目的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注: 1、以上表格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施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组织者,须附上学历证、身份证、 健康证、居住证(本地人无需)、社保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对本表自行扩充或调整,但本表所要求了解的内容必须 得到如实反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七 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近 5 年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绩。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地址 开始使用日期 用户单位联系电话 注:以上项目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显示出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我单位 (姓名) 为我单位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按招标公告填写 ) 项 目招标招标(招标编号:(按招标公告填写 ))的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所提供、签署的一 切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全权代表: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注: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附上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的全 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将 视为无效。 2、以上所指的身份证复印件,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双面。 附件九 资格审查及其它材料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 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单价为 ( 大写) 人民币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费、工本费、工资、保险费、差旅费、国家强制缴纳的 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各项税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履行产生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得上调。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 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1) 中标通知书 (2)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响应表; (4) 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5) 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6)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7) 服务需求作为合同附件。(需求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 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提交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权为甲方享有。 第五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 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六条交付和验收 1、合同期限定为 1 年,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若本年考核 满意度90%以上,第二年可续签。 2、验收标准:符合餐饮行业的相关规定(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 餐饮发票(涉及费税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签订合同前,承包商需先行缴纳经营保证金伍万元,否则甲方不予签订合同。 4、付款条件: (1)承包费用。甲方按承包商所报价格每月支付一次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职工食堂交由乙方经营服务,由乙方实际自行管理服务,并符合甲方要求, 接受 甲方监督。具体事项包括: (1)职工食堂:乙方为甲方职工提供午餐、单位公务接待用餐、自制菜品及大型连 锁超市销售的同品牌粮油副食品外卖。 2、甲方负责提供职工食堂场地及内部各项设施和装修,并负责本协议期间设施正常 损坏的更新和维修。双方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完好交还甲方。 3、乙方因工作需要更新、增添设施设备,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更 新和采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设施设备,所需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4、甲方负责提供卫生保洁所需的易耗品。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期间的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并负责承担水、电、气费 用;乙方负责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协议期间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合理的节约各项 能源,非正常损坏的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要安排适量人员,确保甲方职工食堂正常运转。乙方在协议期间所安排的工作人 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所安排的工作人 员由乙方直接管理,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 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处理,与甲方无关。 3、乙方保证所安排的工作人员符合餐饮行业就业的资格和条件。所承包的甲方职工食 堂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均应符合甲方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标准执行。 4、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公共安全法、消防等法律法规,严格 管理制度,杜绝各种事故发生,尤其对所使用的设备、用具、水电气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 确保各项安全 工作的落实。本协议期间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甲方职工食堂的安全卫生,必须保障所有的食品(含调味品)质量和品 质,保证所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要求。 6、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午餐供应,公务接待用餐时间服从甲方要求。 7、乙方提供的餐饮及菜肴品种要不断进行多样化调剂,以每周为阶段与甲方商议, 每 周一上午公布一周食谱。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职工浪费现象进行监督管理,并向甲方后勤管理人员反映。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由甲方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 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 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执壹份,乙执壹份,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 释。补充条款: 1、乙方提供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书面材料肆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壹份。 2、乙方因本合同获取的甲方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除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必须知晓甲方提供的材料人员外,乙方不得向本单位其他员 工披露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本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利不定期对乙方安全、卫生及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经甲方要求整改仍未达标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承担安全、卫生等全部责任。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直 接予以扣除。 5、本合同自 止。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协商续签事宜。协议期间,如一方 违约无故解除或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10000 元(壹万元整)。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2020年10月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条权利保证 第五条质量保证 第六条交付和验收 1、合同期限定为 1 年,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若本年考核 满意度90%以上,第二年可续签。 第七条合同款支付 4、付款条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条诚实信用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