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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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朝晖小学校2020年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2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22第五章 合同授予 30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30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31 第八章 磋商响应相关格式及文件 3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2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22
第五章 合同授予 30
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30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31
第八章 磋商响应相关格式及文件 33
尊敬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以下称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采购顺利进行,请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公告)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朝晖小学校(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朝晖小学校2020年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朝晖小学校2020年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人民币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制造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原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磋商时,代理商(经销商)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制造商的材料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发布至开标前,到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通知公告栏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00。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开始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南通市朝晖小学校;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1351520998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162734987;
邮箱:sitc.js@vip@163.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
2、招标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活动期间及采购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参与磋商。
6、磋商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发布至开标前,到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通知公告栏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补充并通知到供应商,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并通知到供应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磋商响应文件由: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D.商务磋商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供应商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
1、磋商响应文件中,除【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外的,其余均为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2、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外,其余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A.”“B.”“C.”“D.”分四个包,单独进行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文件中的“A.”与“B.”“C.”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任何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七、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项目而勘察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磋商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将不作任何答复。
5、勘察现场的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 13515209988。
八、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一个包,单独密封,核查)
【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及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项目磋商公告之日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这3项材料的原件。
3、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的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原件。
4、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同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6、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
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及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项目磋商公告之日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这3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的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磋商响应供应商还须提供磋商文件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三、B、B.2、”中的“磋商响应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磋商响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处理。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货物产品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踏勘现场获得的直接资料与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能明确载明:(1)产品品牌;(2)产品功能简介;(3)安装调试完成的时间;(4)免费维保期;(5)维保期内容;(6)维保响应时间等。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内涉及到的证明材料的原件须密封放置在“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以便开标磋商评审时核查。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承诺函;
3、资信
(1)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各项荣誉资质、各类竞标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案例: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9月1日以来至今,承担过的已竣工验收的类似本项目食堂设备产品的案例证明文件:
注:以“①完整的合同文本;②相应的验收报告;③对应合同的50%发票底联复印件。”这3份文件齐全(缺一不可)作为1份合格项目案例。提供原件(不含发票)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产品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说明与描述
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产品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竞标产品设备标准,供应商以踏勘现场获得的直接资料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所提供产品的品牌、产地、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明细、样品图片、质量承诺、使用寿命承诺等。
5、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
(1)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针对产品设备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逐一逐条响应填写《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必须在逐一逐条填写响应的《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偏离的部分。
6、响应设备清单
与项目需求清单一致,清单中须注明项目内每种设备、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但不得出现报价;
7、安装及验收:
提供项目产品涉及到的安装方案及产品设备的质量验收方案。
8、质保及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
提供整体项目及所涉产品设备的质量三包承诺内容及具体售后服务方法,含免费保修时间及服务的内容。
9、样品:供应商投标时需要提供送餐车的样品,随磋商文件一并递交
10、对本次采购有关的其它证明或说明材料。
D.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特别提醒】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磋商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采购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全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磋商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1、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
2、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中的设备清单与项目需求一致)。
八、关于样品
1、供应商投标时需要提供送餐车的样品,随磋商文件一并递交。
2、成交供应商样品将予以封存,此样品将作为采购人采购、安装、验收、结算的重要依据。 成交人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3、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的,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响应。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00。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磋商保证金可退还。
十二、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三、磋商报价
【特别提醒】本项目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还包含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的“交钥匙”工程。本项目所投产品单价为固定价格、无论材料、人工、税费等价格在成交后至施工期间到完成安装验收交付时的上涨或下跌,设备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磋商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安装调试、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相关安装辅助材料费、成品保护费、税费、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磋商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6、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十四、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5% 。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30日内,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履行完成该项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六、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1、项目整体含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交项目完整的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
3、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不计息全额一次性付清。
十七、供货调整及结算方式
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十八、供货安装调试期
本次项目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期为3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次日起计。
十九、质保期
本次采购项目整体和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其质保期≥1年(12个月),其中电器设备(采购清单1-4项)3年内免费维修。
二十、代理服务费
1、成交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计费按照崇财发[2015]29号文件内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00元的,以?2000.00元计收。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
50万(含)以下 | 1.5% |
50-100万(含)以下 | 1.05% |
100-150万(含)以下 | 0.71% |
150-200(含)万以下 | 0.66% |
2、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磋商总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3、代理服务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十一、知识产权
成交人应保证本项目采购人及最终用户在使用本项目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含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均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采购人或最终用户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对第三方的任何赔偿、补偿、垫付的款项以及应对指控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二十二、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项目需求
一、需求总则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
2、产品要求: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3、技术响应要求:
技术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技术响应文件应能明确载明:产品品牌、产品功能简介、安装调试完成的时间、免费维保期、维保期内容、维护保修响应时间等。
4、技术响应有关要求说明: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人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
(1)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一旦成交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必须在逐一逐条响应的《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偏离的部分。
(3)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中说明理由。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通市朝晖小学校2020年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约人民币5万元。
2、采购范围
项目需求的设备产品的规格、材质、数量、技术要求、设计和制造标准均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的全新合格产品,并且是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的完整性产品项目。
三、项目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
南通市朝晖小学校2020年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清单
朝晖小学厨房设备预算清单 | |||||
编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参考图片 |
1 | 洗地机 | 1230*530*980 | 1 | 电压/驱动:24VDC/手动 | |
2 | 吸水机 | 480*530*900 | 1 | 2KW,70L,220V,吸气流量106L/秒,真空吸力2000mm,带漏电保护器 | |
3 | 荤菜切片机 | 2.2kw | 1 | YD-DJ-32A产品外机全不锈钢制作,全封闭三角带传动,配备减速机,使切肉、切片更有力,产品接触食材部分采用高级进口不锈钢制作,满足更高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需求.带漏电保护 | |
4 | 蔬菜切片机 | 2.2kw | 1 | YD-DJ-32A产品外机全不锈钢制作,全封闭三角带传动,配备减速机,使切肉、切片更有力,产品接触食材部分采用高级进口不锈钢制作,满足更高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需求,带漏电保护 | |
5 | 送餐车 (需出样) | 1500*1000*1300 | 2 | 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1.2mm厚不锈钢。焊接牢固,表面不凹陷,磨平。板材对角线误差不大于1.5mm。去除毛刺。4只万向轮,静音 | |
6 | 小推车 | 900*700 | 4 | 1.面板:SUS3042B拉丝不锈钢板,1.2mm厚不锈钢板材。2.框架:50*50*1.2mm不锈钢型材。3. 脚轮:采用重负型,有滚珠轴承、防油脂橡胶及抽动装置,每个设备脚轮能承重50kg。4. 平板推手及框:采用38*1.5mm不锈钢管,圆弧固定。采用2只定向轮,2只万向轮,4寸承重静音轮 |
四、样品出样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出样要求 | 备注 |
---|---|---|---|
1 | 送餐车 | 出样完整的一台 |
注:1、供应商投标时需要提供送餐车的样品,随磋商文件一并递交。
2.样品(送餐车)的技术要求与示意图见本章节“三、项目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中需出样产品的技术表述。
3.必要时采购人会对样品作破坏性测试,测试费用无需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对已进行破坏性测试的样品不作任何赔偿。
4.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予以封存,此样品将作为采购人采购、安装、验收、结算的重要依据。成交人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五、材质工艺要求
1、鼓励提供高配置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为最低要求须满足。技术参数性能实质性响应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说明。
2、供应商应明确竞标产品的制造商、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3、供应商均需按照上述列表中所有产品清单数量严谨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凡缺项、漏项的视作赠送。
4、成交人须完成与所供产品相关的上下水、电气等安装,相关材料费、辅材费、拆除费、水电费、安装费、清洁费、税金等包含在总报价之中。
六、质量要求
1.成交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磋商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成交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6.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七、设备交货、安装调试服务
1、产品交付安装:自定标后所有产品应于30日内完成定购或加工制作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学校的地点负责安装、调试。
2、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应先用函、电通告采购人。
3、产品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一切责任。
4、合同项目涉及到的产品设备交货时,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八、验收
1.项目涉及到的货物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2.供应商所供货物在通过专项验收时,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采购人有权拒收未通过专项验收的货物,已供货物按合同货物单价的10%结算。
4.验收合格的同时,供应商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质保期自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
5.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南通市技术监督局的检测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6.成交人所供货物,可能由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从中随机抽取1套进行全项检测,成交人承担因此涉及到的费用。
7.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货物无条件退货并退场。同时采购人认定为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该结果,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且解除采购合同。
九、项目设备产品质保期
1.所有项目设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12个月),其中电器设备(采购清单1-4项)3年内免费维修,所有产品终身保修,包括非人为因素发生的设备修理、更换的费用。
2.在质保期内,成交人对所供设备负有全面保养维护的责任,以保证设备产品连续、有效的正常运行。
十、售后服务
1、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如供应商就本次竞标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委托代维机构负责,则该售后服务方案还需得到被委托的代维机构书面确认,同时该售后服务方案的工作内容不得超出委托双方就售后服务内容签署的协议的范围。
2、无论对竞标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有无委托均不能免除供应商对竞标项目产品所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的一切责任。
3、成交人负责安装、调试、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质保内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包括非人为因素发生的设备修理、更换的费用。过质保期后应提供上门维修,维修费用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
5、成交人须提供产品出现故障后的维修服务:在接采购人维修联系通知后2小时内至现场,一般问题4小时内解决,最长不超过24小时解决问题。不能按要求及时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按违约予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处理,并且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如若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出现三次及以上不按时响应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且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项目须提供本地化维护服务,为此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地化维护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须承诺一旦中标:提供在南通市范围内有分支机构或代维公司的相关材料供采购单位核实,若不能提供有效的材料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所有的违约处理,如该行为被视作失信行为。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副本)为准,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维公司以磋商响应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合作代维协议为准,提供协议原件
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代维公司具有的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技术响应要求
1、鼓励提供高配置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为最低要求须满足。技术参数性能实质性响应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详细说明。
2、供应商应明确竞标产品的制造商、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3、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及其环境进行踏勘,对产品安装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安装改造过程中,成交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本项目安装的造价要求,安装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4、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制作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现场接进出水源、电源的费用、施工配合费、与总包单位的协调费及辅助材料费。
5、成交人须完成与所供产品相关的上下水、电气等安装,相关材料费、辅材费、安装费、税金等包含在总报价之中。
6、项目需求清单中未曾反映的工程量,请自行考虑在报价内,成交后不再作任何更改及费用的增加,但必须保证项目安装改造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视作赠送。
7、供应商需按照项目需求列表中所有产品清单数量严谨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凡缺项、漏项的视作赠送。
十二、其他要求
如为代理商(经销商)参加磋商,须承诺(格式参见《承诺函》)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出具竞标产品制造商对我单位的授权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料,并重新组织采购。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评审会。
二、竞争性磋商评审程序
1、开标后,采购人依法委托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评标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程度等。
3、磋商小组如遇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供应商质询。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4、磋商过程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供应商技术资料、报价和有关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5、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合格的供应商的技术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估,确定其是否进入磋商环节。
6、磋商小组对进入磋商环节的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标文件并结合其首次磋商响应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磋商小组评委成员集体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
8、磋商小组评委成员独立对每个入围最终评审的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进行评审打分,确定其技术标得分。
9、磋商小组根据入围最终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直接计算取得其价格标得分,并与其技术标得分相加为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供应商。
三、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资格后审
(一)资格审查(含信用信息评审)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评标,参与项目的技术标、价格标磋商评审综合环节。
4、信用信息审查
资格审查中包含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具体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截止后1小时的时期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2)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核对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一览表
序号 | 资格审查条款 | 标准:唯一性条件判断 |
---|---|---|
1 | 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2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及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项目磋商公告之日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这3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3 | 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的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4 |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5 | 磋商响应供应商还须提供磋商文件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三、B、B.2、”中的“磋商响应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磋商响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 是(√)否(×) |
6 | 供应商不存在失信信息 | 是(√)否(×) |
五、评标
(一)评标事项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99号南通朝晖小学校童行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技术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3)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磋商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磋商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评审情况和磋商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磋商评审程序中的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5)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监管部门报告。
(6)磋商评委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7)磋商小组成员有义务及责任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5、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竞争性磋商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严禁向响应供应商或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单位)泄露。
7、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在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竞争性磋商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1)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磋商技术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提供的产品业绩与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度,是否进入磋商环节; |
2 | 项目产品技术参数及功能与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度,是否进入磋商环节; |
3 | 磋商响应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方案(含《本地化维护服务承诺函》)与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度,是否进入磋商环节; |
4 | 承诺函与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度,是否进入磋商环节; |
(2)进入磋商环节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由被委托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对所有实质性响应并入围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第五条第(二)项款第7款除外)。
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对其进行最终评审。
7、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且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进入最终评审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9、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10、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1、磋商响应报价的价格评审:
(1)磋商响应评审内容包括分析项目需求各产品单价是否合理,价格所含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清单中有漏项并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的磋商处理。
(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产品单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使得其产品单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产品单价进行磋商响应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磋商竞标的以无效磋商处理。
(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二次报价(最终)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经磋商后变更的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经磋商后变更的技术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服务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经磋商后变更的技术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性响应 ,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12、推荐成交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标段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各标段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评标磋商的结果
经磋商 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 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 磋商响应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
1、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会将仅对按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价和比较。
2、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磋商项目进入到综合评分阶段中的技术和商务报价磋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1)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6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磋商响应最后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4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磋商小组成员为5人(含5人)以上的,技术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当磋商小组成员少于5人时,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最后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得分相加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并出具《磋商评审报告》。
(四)评审因素
【特别提醒】评审核查涉及评分的各项资质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须以密封在“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的文件为准。
技术分评定:(60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资信:11分。
(1)竞标产品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得1分,该项最高得2分。
(2)供应商每提供1份2018年9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的类似本项目食堂设备产品案例: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评委须核实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及相应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对应合同50%的发票原件的复印件,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3)竞标产品制造商具有燃气灶具、电加热食品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二证合一即《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消毒类卫生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
(4)供应商提供2018-2019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得2分。
(5)供应商具有《3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3A级资信企业证书》、《3A级诚信供应商证书》,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
2、产品技术:5分。
评委综合比较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配置,对产品的先进性及性能指标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审,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3、供货安装及验收:5分。
(1)评委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的安装方案,对安装方法及措施评审,最优得3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不得分。
(2)评委依据供应商在安装方案内提供的涉及安装施工布局图,对其符合性、科学性评审,最优得2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不得分。
4、质保及服务:20分。
(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1年(12个月),符合此要求的得4分。承诺每延长一年(12个月为单位)加2分,最高得8分;
(2)依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响应时间、具体的保障措施、详细的维修维护方案,最优得12分,良的得5分,一般的得1分;
5、样品:20分
(1)评委根据“送餐车”样品的材质、结构、工艺水平、五金配件这4项因素进行综合比较评审,优得20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
第二条 报价评审(40分)
【特别提醒】磋商小组认为入围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二次(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二次(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现场二次(最终)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超过该限价作无效磋商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定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响应最终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40%×100
第三条 评标磋商时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评标磋商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评委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应当在评标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磋商报告。
第四条 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1、未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资料不齐全的;
3、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5、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磋商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承诺函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9、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10、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而磋商竞标的;
1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3、磋商小组认定为其他情况可确定为无效投标的。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除本章第五条第(二)项第7款规定的情形外,供应商或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成交通知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送达的《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 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一、采购人和成交人应相互配合,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供应商履约到位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三、采购人、成交人不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中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
2、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
4、对本次招投标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向代理公司索取),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采购被委托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崇川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而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崇川区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综合科(政府采购科)投诉,联系电话:0513-85062064。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质疑人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崇川区政府采购活动。
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八章 磋商响应相关格式及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
1、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一个包,单独密封,核查)
2、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3、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4、D.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二、磋商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南通市朝晖小学校2020年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对应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填写: 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
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
D.商务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后审)
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单位全称
2020年 月 日
三、磋商响应文件
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一个包,单独密封,核查)
【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序号 | 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 明细 | 是否符合(√) |
1 | 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原件。 | |
2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及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项目磋商公告之日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这3项材料的原件。 | |
3 | 须提供竞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 | |
4 |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同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 |
5 |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 |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作为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提供的材料原件清单目录。
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B.1、目录
序号 | 资格审查条款 | 标准:唯一性条件判断 |
---|---|---|
1 | 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2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及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项目磋商公告之日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这3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3 | 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的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4 |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 是(√)否(×) |
5 | 磋商响应供应商还须提供磋商文件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三、B、B.2、”中的“磋商响应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磋商响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 是(√)否(×) |
6 | 供应商不存在失信信息 | 是(√)否(×) |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1)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作为提供的资格后审材料包内的材料首页清单目录。(2)所有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供审查及留存!
B.2、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南通市朝晖小学校: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朝晖小学校: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号: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朝晖小学校: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 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朝晖小学校: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5、供应商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没有请忽略该项) | ||
9 | 经营范围:1、 ;2、 ;3、…… | ||
10 | 供应商从事投标项目设备的年数 | ||
11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添加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本表不是格式化表格,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删除。
C.技术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处理。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货物产品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踏勘现场获得的直接资料与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能明确载明:(1)产品品牌;(2)产品功能简介;(3)安装调试完成的时间;(4)免费维保期;(5)维保期内容;(6)维保响应时间等。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内涉及到的证明材料的原件须密封放置在“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以便开标磋商评审时核查。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朝晖小学校:
依据贵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响应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安装调试、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相关安装辅助材料费、成品保护费、税费、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磋商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尊重磋商小组所作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磋商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 (签字)
2020年 月 日
2. 资信
(1)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各项荣誉资质、各类竞标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案例: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9月1日以来至今,承担过已竣工验收的类似本项目食堂设备产品的案例证明文件:
注:以“①完整的合同文本;②相应的验收报告;③对应合同的50%发票底联复印件。”这3份文件齐全(缺一不可)作为1份合格项目案例。提供原件(不含发票)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合同金额(人民币) | 是否有对应合同50%或以上金额的发票复印件 |
1 | ||||
…… |
注:以“①完整的合同文本;②对应合同的50%或以上金额的发票底联复印件。”这2份文件齐全(缺一不可)作为1份合格项目案例。提供原件(不含发票)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产品设备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与描述
(格式自定)
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产品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竞标产品设备标准,供应商以踏勘现场获得的直接资料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所提供产品的品牌、产地、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明细、样品图片、质量承诺、使用寿命承诺等。
4.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与项目需求一致,逐一逐条填写)
(1)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针对产品设备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逐一逐条响应填写《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必须在逐一逐条填写响应的《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偏离的部分。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招标要求 | 响应技术要求 | 偏离/响应 | 说明 |
1 | ||||||
2 | ||||||
3 | ||||||
…… |
注:
①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竞标产品设备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正、负偏离,如有例外请说明;
② 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竞标产品设备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响应设备清单
(格式自定)
与项目需求清单一致,清单中须注明项目内每种设备、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但不得出现报价;
6.安装及验收
(格式自定)
提供项目产品涉及到的安装方案(含安装施工布局图)及产品设备的质量验收方案。
7.质保及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
(格式自定)
提供整体项目及所涉产品设备的质量三包承诺内容及具体售后服务方法,含免费保修时间及服务的内容。
提供《本地化维护服务承诺函》;
8.根据第四章综合评分评审因素中得分点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格式自定)
D.商务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商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磋商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全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成交后如据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