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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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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29 16:46

项目概况 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7105
项目名称 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921555.00
最高限价 921555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及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30日到2020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858)。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 15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号:SCZC346906_20200043。2、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32。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骨科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5238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5、8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女士、徐女士
电话: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5、8835
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院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0201202077105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四川省骨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4 第六章 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 ................ 4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81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骨科医院委托,拟对“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 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201202077105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内容:厨房设备。(具体详见第六章“本项 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到 2020 年 11 月 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方式及地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 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 446608/028-85445511 转 8858)。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 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项目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150 元/份(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11月 25日 10 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号大合仓 C 区 415 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 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 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骨科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 13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3873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区 415房 联 系 人:范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5、8835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四川省骨科医院 2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骨科医院天府新区医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4 招标文件编号 510201202077105 5 招标文件编制 由四川省骨科医院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6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92.1555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2.155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8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 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 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 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 5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 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 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 中进行承诺。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考察现场、标前 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 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规定执行。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6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9 招标文件、开评 标工作咨询咨询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5。 2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45522-8858。 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 仓 C区 415房)。 21 供应商询问、质 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5。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 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 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 合同副本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4 备选投标方案和 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5 国家规定的强制 采购范围内产品 评审 (如涉及)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 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 执行。 6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6 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 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 请。 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202.61.88.41:9009/stati c/login/login.html。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 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 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 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cdcz.chengdu.gov.cn/zfc g/gpLoan。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 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方式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计费标准基础下浮 2 0%。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 6000 元的,按 6000元收取。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7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 的采购人是四川省骨科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 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 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 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 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项目管 理成员系指投标文件里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在投标文件里明确为本项目 实施服务的具体人员);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炊用燃气大锅灶、电磁蒸饭柜。多家供应商提 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9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 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 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 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 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 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 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0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 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 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11 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 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 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 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 说明书、采购人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配置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或技术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 五章); (3)投标承诺函; (4)商务应答表;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 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 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 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2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 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 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 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 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 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 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和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 份, 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电子档制作参考:将已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制作、盖章、签署、逐页编码后的投标文件正本,从封面开始逐页 扫描后形成的 PDF 完整版本。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 13 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资料等 除外)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 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 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 “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 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如有)应当与投 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如有)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 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 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 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4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 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 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 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 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 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 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 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6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以外,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签字、盖 章; (2)没有提供单独递交用于开标的“开标一览表”的。 15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 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根据“供应商 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 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 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 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 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 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 作。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未提出疑义或回避申 请,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查询。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 16 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 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6.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 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中标人拒绝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照 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财务科室。签订的合同编号按照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上的编号执行。 27.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 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 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17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 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 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 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 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18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 行验收。验收时间: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提交验收申请 30日内组织验收。 35.2 验收结果和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结果”和所抽检批次的第 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和第三方质量检测不合 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19 八、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本项目 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其他 38.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 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9. 本项目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货物外,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则作无效处理。 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 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 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 21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 (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 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 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中标服务费。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2 二、承诺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 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 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 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 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本单位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 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本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 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本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本单位全权负责。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 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 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5 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采购内容 制造商家及规 格型号 数量 (台/套)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 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 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6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投标总价的组成部分的报价。招标文 件第六章中具体设备有配置清单的同时分项报出配置清单的每项配置单价。(如未体现配 置细节单价视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报价中已经包含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配置, 并作为对招标文件规范性的细微偏差情形扣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7 七、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注:1.投标人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第三部分总体商务、服务要求及履约主要条款逐条列出。 2.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8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9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年份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认定。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0 十、所投产品技术配置参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所投产品技术配置参数 偏离说明 注:1. 本表至少要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第二部分项目技术指标要求的全部技 术配置参数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规格、技术指标响应与招 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1 十一、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2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 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业适用。按照财库[201 4]68 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按照财库〔2017〕141 号文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为小微企业。 33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34 十四、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在本项目采 购需求中涉及,本单位特此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均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采购范 围要求内。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5 十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6 十六、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承诺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规定,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中标,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7 十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 标活动,现承诺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 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 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8 十八、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 标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 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9 十九、关于投标人控股关系声明函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 标活动,现声明: 除本单位外,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未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 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参加资格预审例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 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供应商应该列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名单作为附件(如未提供 名单将在投标文件的规范性扣分处理) 40 二十、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 二十一、制造商家授权书(参考:如适用)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 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 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 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 加“ ”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处理 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 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 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日期: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合法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应有授权单位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单位的印章。 42 二十二、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负责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的合法代表)。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 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 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 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 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 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或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投标人可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内部出具(至少具有资产负债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 印件); ②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新成立公司(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年内注册的公司,以营业执照注册时 间为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 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函原件【格式自 拟】(注:承诺若不属实,将视为虚假响应,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惩罚)。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 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函原件【格 45 式自拟】(注:承诺若不属实,将视为虚假响应,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惩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原件。 (二)其他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 标、中标处理)。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在有效 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适用;② 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 人私人印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 上姓名一致。)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说明: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 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 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6 第六章 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 他要求条款 第一部分:项目概述及产品清单 一、项目概述 采购人天府新区医院计划于明年 6月份建成,食堂设在综合楼及中医运动医学中心 负一层,面积近 700 平方米,使用能源为天然气,设计满足 1000 余人就餐。为确保天 府新区医院食堂如期提供就餐服务,特现采购厨房设备一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洗碗间&消毒存放室 / AA01 ★残羹食物垃圾处理器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2 L型双星进机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3 台出式高压花洒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4 油网烟罩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5 ★隧道式篮传洗碗机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6 洁碟台下连储碟筐架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7 双层工作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8 四层板式冲孔式层架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09 挂墙式感应洗手盆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10 高压冲地龙头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11 高身碗碟柜 3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12 ★立式双门高温蒸汽烘干消毒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A13 紫外线杀菌灯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蔬菜&肉类加工区 / AB01 双星盆台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2 单星大斗盆台 3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3 双层工作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4 双层工作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5 双层工作台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6 四层板式冲孔式层架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7 ★多功能切菜机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8 挂墙式感应洗手盆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09 高压冲地龙头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10 ★绞切肉两用机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B11 紫外线杀菌灯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热厨&蒸煮&切配区 / AC01 不锈钢油网烟罩带新风风幕连装饰板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02 ★电磁可倾式汤锅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7 AC03 ★电磁蒸饭柜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04 炉间拼台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05 ★炊用燃气大锅灶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06 ★中餐燃气灶菜灶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07 燃气双缸炸炉连下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08 异形炉间拼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09 不锈钢炉背封钢 13.5 米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0 双层工作台 3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0-1 双层上层架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1 ★厨房冰箱(平冷工作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2 单星盆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3 四层板式冲孔式层架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4 双层工作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5 ★全自动豆浆机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6 多功能消毒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7 双星盆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8 挂墙式感应洗手盆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19 高压冲地龙头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20 紫外线杀菌灯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C21 ★厨房灭火系统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面点间 / AD01 ★全自动压面机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D02 ★和面机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D03 单星盆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D04 不锈钢案板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D05 发酵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D06 紫外线杀菌灯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配餐间 / AE01 双层工作台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E02 双层工作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E03 拼台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E04 紫外线杀菌灯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售卖间 / AF01 挂墙式感应洗手盆 4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2 单通荷台柜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3 高身碗碟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4 立式双门高温蒸汽烘干消毒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5 双门冷藏工作台雪柜连防尘玻璃罩带保温灯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6 电力保温分餐台连防尘玻璃罩带保温灯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7 电力保温车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8 油网烟罩连装饰板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09 电力双头煮面炉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0 电力六格保温汤池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8 AF11 双层工作台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2 不锈钢餐盘滑道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3 紫外线杀菌灯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4 灭蝇灯 6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5 米面架 5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6 四层板式冲孔式层架 16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7 高压冲地龙头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8 垃圾房除味系统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19 双门高身留样雪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20 高温冷库 1 组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21 低温冷库 1 组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22 平板推车 4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23 移动式三层平板货架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AF24 调料车 2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更衣间 / AG01 六门更衣柜 3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抽排系统 / BA01 抽风风柜(热厨)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2 风柜电机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3 风柜控制箱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4 风柜支架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5 低空排放静电油烟处理器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6 静电油烟处理器支架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7 低噪音抽风风柜(洗碗&售卖区)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8 风柜电机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09 风柜控制箱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10 风柜支架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11 防火阀 2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12 止回阀 2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13 镀锌烟管 200 m2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14 不锈钢防鼠网 1 个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A15 安装及辅材费 1 项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送风系统 / BB01 送风风柜 1 台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B02 风柜电机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B03 风柜控制箱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B04 风柜支架 1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B05 合金百叶出风口(带风量调节阀) 12 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B06 不锈钢新风风管 120 m2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BB07 不锈钢进风百叶 1 个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其他项 / C01 售卖区吧台及环境打造(含上下推拉窗) 1 项 / C02 总承包服务费 1 项 / 49 第二部分:项目技术指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尺寸 长 x 宽 x 高 (mm) 数量 单 位 材质说明 图片 洗碗间&消毒 存放室 AA01 ★残羹食物垃 圾处理器 1500x760x80 0 1 台 1.机身 SUS304 全不锈钢,处理量: 300KG; 2.功率 380V/5.5kw; 3.安全保护:过载、过热、漏电保 护电压干湿渣水分离,高效耐热电 机 ,处理方式:粉碎、挤压脱水固 液分离。 4.运行模式:自动化,内置油水分 离隔渣; 5.防护等级要求:IP45 提供符合外 壳防护 GB/T4208-2017标准;噪音< 60分贝;符合 CCAEPI-RG-005-2005 《餐厨垃圾处理装置》、B13/T2376 -2016《固定污染废气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 AA02 L型双星进机 台 (1740+143 0) x760x810 1 台 1.面板采用 304#1.5mm 厚不锈钢板 制作。 2.星盆采用 304#1.2mm 厚不锈钢板 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内 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配 ∮40下水器; 3.连接管采用∮25×1.2mm不锈钢 圆管,配∮38 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配优质国产水龙头。 AA03 台出式高压花 洒 长度 950mm 1 台 1、黄铜和塑胶材质,安装于洗碗机 工作台上,对进入洗碗机的餐具进 行预冲洗。 2、纯黄铜材质,耐高温高压,不生 锈,安装于洗碗机工作台上,对进 入洗碗机的餐具进行预冲洗。 AA04 油网烟罩 1800x1000x6 00 1 套 1、烟罩壳体采用 304,1.5mm不锈 钢板; 2. 油网采 304,侧板≥1.2mm厚, 滤油格≥1.0mm 厚;密封式防潮烟罩 照明灯。 附件:烟罩过滤网,防雾、防潮烟 罩灯,接油器。 50 AA05 ★隧道式篮传 洗碗机 1550x780x16 10 1 台 1. 功率参数:整机功率≤38.3KW/5 8.1A(380V/50Hz);清洗功率 9KW; 漂洗功率 27KW; 2.整机尺寸:1550长 x780x1610(± 5mm),有效装载清洗高度 510mm(篮 筐尺寸 500x500mm); 3.整机配置:强力清洗+净水漂洗+ 高温漂洗; 4.清洗数量:200筐/小时; 5、整机材质:整机采用 304不锈钢; 6、水箱配置:大容量清洗水箱+独 立高温水箱;自动进水、补水,高 低水位保护,防止发热管干烧; 7、水泵配置:380v/50Hz,耐碱、 耐弱酸、耐高温清洗水泵,IP55防 水防尘等级; 8、主洗模块:水温 60-65℃,SUS3 16#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发热管,清洗 喷臂管交叉错位分布,56道强力喷 射水流; 9、漂洗模块:水温 80-92℃,SUS3 16#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发热管,漂洗 喷臂管配广角扇形防堵喷嘴,采用 交叉错位分布,12道反复循环喷射 水幕,杀菌消毒; 10、电控系统:电子显示+全金属亮 灯开关,IP67 防尘防水等级,≥10 万次机械寿命;配置双重保护开关; 电气配件;吸合开关要求:防水等 级达到 IPX8;经过 75℃状态下 2小 时耐温测试后能正常运行;通过 10 万次可靠性试验(提供第三方检测 机构检测报告佐证); 11、工作方式:餐具钩齿型链条传 送,上下对喷洗涤,高温消毒杀菌; 12、提拉门开关:采用全密封 IPX6 防水等级感应开关,设计寿命至少 1 00万次,安装方便,适应洗室环境; 13、洗涤效果:可清洗陶瓷、密胺、 不锈钢等材质的餐具,洗涤后的餐 具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检测的标准 要求,且大肠菌群未测出、沙门氏 菌未测出、游离式余氧<0.03,十 二烷基苯磺酸钠未测出(提供第三 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佐证); 51 14、核心配件水泵外壳防护等级符 合 GB/T4208-2017标准,且防护等 级≥IP55(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 测报告佐证); 15、整机外壳异物防护等级≥IP4X, 防水等级≥IPX5(提供第三方检测 机构检测报告佐证) 16、洗碗机拨齿采用食品级均聚 PP 制作,符合 GB31604.8-2016、GB31 604.2-2016、GB31604.9-2016、GB3 1604.7-2016 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 机构检测报告佐证); 17、洗碗机主洗模块、漂洗模块均 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部分:通用要求》、《家用和 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洗碗 机的特殊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 机构检测报告佐证); 18、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 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 购人维修通知后 24小时内上门维 修,格式自拟) AA06 洁碟台下连储 碟筐架 1200x760x81 0 1 台 1、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层板材料厚度 1.5mm±0. 1mm,加强筋厚度 1.8mm; 3、立柱采用 40×40mm 不锈钢方管; 4、配 ?40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配 不锈钢 U型 1.5MM 厚加强托。 AA07 双层工作台 1500x700x81 0 1 台 1、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层板材料厚度 1.5mm, 加强筋厚度 1.8mm; 3、立柱采用 40×40mm不锈钢圆管; 4、配 ?40 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AA08 四层板式冲孔 式层架 1200x500x15 00 1 台 架身采用不锈钢 304,1.5mm制作, 内格横板采用 304,1.5mm冲孔,承 重加强筋,配∮38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AA09 挂墙式感应洗 手盆 500x450x250 1 台 面板采用 304,1.5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2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配优质感应水龙头。 AA10 高压冲地龙头 15m 1 台 洗地龙头提供花洒龙头,配有冷热 入水管,耐高压,本产品配套于洗 碗机予冲洗部或大型超市鱼 、肉档,及星盘洗刷部。 52 AA11 高身碗碟柜 1200x500x18 00 3 台 柜门采用不锈钢 304,1.2mm不锈钢 制作,每层采用不锈钢板 304,1.2 mm折弯、焊接、打磨制成;立 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配 ∮38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AA12 ★立式双门高 温蒸汽烘干消 毒柜 1520x795x19 30 1 台 1、尺寸:≥1520x795x1930mm;≥6 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 作,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整体推 车式消毒层架,方便使用,大幅面 玻璃透视窗,耐高温防潮循环风机, 消毒无死角,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 使用更安全;微电子触摸屏控制系 统,食具先经过高温蒸汽消毒再经 高温热风烘干消毒(可单独控制); 2、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AA13 紫外线杀菌灯 50m2 2 台 220V光源类型: 紫外线光源灯头接 口(灯头型号): T5。 蔬菜&肉类加 工区 AB01 双星盆台 1500x700x (810+120) 2 台 面板采用 304,1.5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2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 配∮40下水器;连接管采用∮25× 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优质国产水龙头。 AB02 单星大斗盆台 1200x700x (810+120) 3 台 面板采用 304,1.5mm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2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 配∮40下水器;连接管采用∮25× 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优质国产水龙头。 AB03 双层工作台 1700x700x (810+120) 1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 AB04 双层工作台 1500x700x (810+120) 1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53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 AB05 双层工作台 500x700x(81 0+120) 2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 AB06 四层板式冲孔 式层架 1200x500x15 00 1 台 架身采用不锈钢 3041.2mm制作,内 格横板采用 3041.0mm 冲孔,承重加 强筋,配∮38 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AB07 ★多功能切菜 机 1165x550x12 55 1 台 1、外形尺寸:≥1165x550x1255mm; 功率:≤3.85KW;电压:220V。 2、切菜规格:1-45mm双刀切削、切 片规格:3mm、切丁规格:10x10x10 mm、切丝规格:3x3mm。 3、生产能力:850kg/h,叶菜类与 根茎类切菜部分单独开关控制,节 约能源,叶菜类回刀与输送带双变 频器调速,根茎类部分两种进料口, 数显控制屏,操控更人性化,提高 科技含量。叶菜类及根茎类门板均 安装有开门即停装置,保障安全操 作。 4、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80 6.7-2016、GB4806.11-2016及 GB48 06.9-2016,具有 CQC食品接触安全 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型号与 投标产品一致)。 5、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70 6.1-2005及 GB4706.38-2008,具有 CQC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6、产品空载运行的情况下,设备噪 音≤72分贝,提供符合《SB/T238- 2008 切菜机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 复印件(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7、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AB08 挂墙式感应洗 手盆 500x450x250 2 台 面板采用 3041.2mm 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配 54 优质感应水龙头。 AB09 高压冲地龙头 10m 2 台 洗地龙头提供花洒龙头,配有冷热 入水管,耐高压,本产品配套于洗 碗机予冲洗部或大型超市鱼、肉档, 及星盘洗刷部。 AB10 ★绞切肉两用 机 560x480x810 1 台 1、外形尺寸:≥560x480x810mm; 功率:≥1.1KW;电压:220V或 380 V。 2、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切肉绞 馅功能于一体,切面组织新鲜,适 用于肉类切片、切丝、绞馅、灌肠。 3、生产效率:400kg/h(片)、200 kg/h(丝)、200kg/h(绞肉)、18 0kg/h(灌肠),提供 CMA标识检测 报告复印件佐证(型号与投标产品 一致)。 4、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 CQC食 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 书复印件(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5、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70 6.1-2005及 GB4706.38-2008,具有 CQC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6、产品符合《SB/T 10130-2008绞 肉机技术条件》,提供 CMA标识检测 报告复印件(型号与投标产品一 致)。 7、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AB11 紫外线杀菌灯 50M2 2 台 220V光源类型: 紫外线光源灯头接 口(灯头型号): T5。 热厨&蒸煮& 切配区 AC01 不锈钢油网烟 罩带新风风幕 连装饰板 11900x1450x 700 1 套 1、采用优质 304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而成; 2、罩体 1.5mm; 3、油网采用 0.8mmPVC不锈钢板.可 移动不锈钢隔油网; 4、密封式防潮烟罩照明灯,整体式 连接新风风幕板; 5、附件:烟罩过滤网,防雾、防潮 LED烟罩灯,接油器。 AC02 ★电磁可倾式 1700x1300x1 1 台 1、规格:1700x1300x1050mm(±5m 55 汤锅 050 m),功率:≥30KW ,锅外径≥9 00mm,容积≥290L; 2、整机全用 304不锈钢板材通过 5 04小时流动混合气体腐蚀试验以及 504小时恒定湿热试验检测;符合 G B4208-2008/IEC60529:2011 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达到 IPX6防护 等级;(提供证明材料) 3、采用≥130x200mm 多能智能 LED 明火仿真显示屏视觉更清晰,运行 功率显示、累计电量显示、对应档 位显示、中文故障显示、带有屏显 锅具加热红色弧度同步功能、屏显 瞬间蓝色火苗大小同步功能,操作 更简单直观方便、火力大小轻松掌 控,显示屏通过流动混合气体腐蚀 试验以及恒定湿热试验检测;(提 供证明材料) 4、机芯关键部件控制板通过流动混 合气体腐蚀试验以及恒定湿热试验 检测;(提供证明材料) 5、产品通过电磁兼容六项抗扰度试 验,分别为 1、静电放电抗扰度; 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5、射频 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6、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 抗扰度试验;(提供证明材料) 6、电磁炉机芯采取紫铜搭桥技术; (提供证明材料) 7、产品所用 PCB板施加 20N力,保 持 1小时进行球压试验,球压温度 不低于 125度,压痕直径达到 0.9m m,且通过针焰试验合格;(提供证 明材料) 8、产品通过安全试验检测,依据 G B4806.9-2016 检测标准;(提供证 明材料) 9、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AC03 ★电磁蒸饭柜 990x810x185 0 2 台 1、规格:990x810x1850(±5mm), 功率:30KW,配备 48个不锈钢蒸饭 盆; 56 2、整机全使用优质 304雪花砂不锈 钢板材,面板厚 1.5mm,其他侧板厚 1.2mm,底板厚 1.0mm,且不锈钢板 材通过流动混合气体腐蚀试验以及 恒定湿热试验检测;(提供证明材 料) 3、电磁炉所用机芯关键部件控制板 通过 240小时连续工作试验;(提 供证明材料) 4、采用≥130x200mm 多能智能 LED 明火仿真显示屏视觉更清晰,运行 功率显示、累计电量显示、对应档 位显示、中文故障显示、带有屏显 锅具加热红色弧度同步功能、屏显 瞬间蓝色火苗大小同步功能,操作 更简单直观方便、火力大小轻松掌 控;(提供证明材料) 5、产品符合 GB4208-2008/IEC6052 9:2011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达到 IPX6防护等级;(提供证明材 料) 6、电磁炉所用机芯关键部件所用电 容通过四项灼热丝试验;(提供证 明材料) 7、采用 8档 9段式磁控火力控制系 统,且可以 360 度无死角旋转,使 用寿命更长久,关键部件火力控制 系统中的控制模块符合 GB/T4208-2 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要 求;(提供证明材料) 8、产品通过电磁兼容六项抗扰度试 验,分别为 1、静电放电抗扰度;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3、电 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4、浪 涌(冲击)抗扰度试验;5、射频场 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6、电 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 扰度试验;(提供证明材料) 9、所用 30KW 线盘通过线盘平均无 故障时间验证试验,线盘无故障时 间的置信下限大于 43000小时;(提 供证明材料) 10、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 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 人维修通知后 24小时内上门维修, 格式自拟)。 57 AC04 炉间拼台 300x1150x81 0 2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及背板采用 3 041.2mm,立柱采用 38×1.0mm不锈 钢圆管,连接管采用∮ 25×1.0mm 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不锈钢 子弹脚。 AC05 ★炊用燃气大 锅灶 2000x1150x8 10 1 台 1、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面板 1.5 mm,围板、背板、侧板、1.2mm; 2、炉膛使用 A3黑铁板,并以耐火 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 3、炉体骨架采用 40×40×4角钢, 立柱采用Φ51x1.2mm 不锈钢管内含 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能源合理利用≥65%,运行燥声 ≤70dB(A),无熄火噪声;(提供第 三方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 报告佐证) 5、产品符合 CQC13-448212-2019认 证规格要求,提供第三方合法认证 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佐 证; 6、产品具有 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 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上述参数要求提供的检测报 告、认证证书中的产品型号与所投 产品型号一致,型号不一致视为不 满足。 AC06 ★中餐燃气灶 菜灶 2000x1150x8 10 1 台 1、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面板 1.5 mm,围板、背板、侧板、1.2mm; 2、炉膛使用 A3黑铁板,并以耐火 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 3、炉体骨架采用 40×40×4角钢, 立柱采用Φ51x1.2mm 不锈钢管内含 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能源合理利用≥45%,运行燥声 ≤70dB(A),无熄火噪声;(提供第 三方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 报告佐证) 5、产品符合 CQC13-448212-2019认 证规格要求,提供第三方合法认证 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佐 证; 6、产品具有 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 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上述参数要求提供的检测报 告、认证证书中的产品型号与所投 产品型号一致,型号不一致视为不 58 满足。 AC07 燃气双缸炸炉 连下柜 800x930x850 1 台 1、采用优质 304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而成; 2、控制面板:1.2mm,台面:1.2mm, 掩门:1.0mm,侧板:1.0mm; AC08 异形炉间拼台 (现场定制) 1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及背板采用 3 041.2mm,立柱采用 38×1.0mm不锈 钢圆管,连接管采用∮ 25×1.0mm 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不锈钢 子弹脚. AC09 不锈钢炉背封 钢 厚度 1.2mm 13.5 米 采用不锈钢 304 1.2mm 厚板制作而 成。 AC10 双层工作台 1800x760x81 0 3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配 4个静音轮。 AC10 -1 双层上层架 1800x350x60 0 2 台 整体采用 3041.2mm 制作而成。 AC11 ★厨房冰箱 (平冷工作 台) 1800x760x80 0 1 台 1、产品名称:厨房冰箱(平冷工作 台)(冷藏);规格:1800x760x80 0mm;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 范围: -5- +10℃;功率:160W(± 1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 省、安全可靠; 3、容积:≥440L;总能量消耗:≤ 1.51kwh/24h; 4、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端子 电压、骚扰功率、断续骚扰、谐波 电流、静电放电、注入电流、电快 速瞬变、浪涌、电压暂降、短时中 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测结果均符 合相关国标,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 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 报告; 5、产品符合 JB/T 7244-2018、GB 4706.1-2005、GB 4706.13-2014国 标要求,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 告; 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59 式自拟)。 AC12 单星盆台 600x760x(81 0+120) 1 台 面板采用 304#1.2mm 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 配∮40下水器;连接管采用∮25× 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优质国产水龙头。 AC13 四层板式冲孔 式层架 1200x500x15 00 1 台 架身采用不锈钢 3041.5mm制作,内 格横板采用 3041.2mm 冲孔,承重加 强筋,配∮38 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AC14 双层工作台 1000x760x81 0 1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配 4个静音轮。 AC15 ★全自动豆浆 机 650x475x127 0 1 台 1、外形尺寸:650x475x1270mm 功 率/电压:5KW/220V; 2、规格:20-50L/次 防水等级:I PX4; 3.电子自动控制,一键式操作,可 直接制作纯豆浆、红枣豆浆、核桃 米糊、玉米汁、紫薯糊、南瓜糊、 绿豆沙等五谷杂粮饮品; 4、产品食品接触部位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材制作,提供由具有 CMA 及 CNAS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 304不 锈钢检测报告复印件; 5、产品的执行标准符合 GB4706.1- 2005、GB4706.35-2008、GB4706.38 -2008,提供由具有 CMA及 CNAS资 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 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AC16 多功能消毒柜 1200x600x16 50 1 台 1、臭氧+紫外线灯管双重配合,有 效消灭细菌。 2、镂空钢化玻璃门。 3、广式全钢子弹脚。 4、可对毛巾、菜刀、菜墩组合杀毒。 AC17 双星盆台 1500x760x 1 台 面板采用 304#1.2mm 厚不锈钢板制 60 (810+120) 作,星盆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 配∮40下水器;连接管采用∮25× 1.0mm不锈钢圆管,配 ∮38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配优质 国产水龙头。 AC18 挂墙式感应洗 手盆 500x450x250 1 台 面板采用 3041.2mm 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配 优质感应水龙头。 AC19 高压冲地龙头 10m 1 台 洗地龙头提供花洒龙头,配有冷热 入水管,耐高压,本产品配套于洗 碗机予冲洗部或大型超市鱼 、肉档,及星盘洗刷部。 AC20 紫外线杀菌灯 50m2 2 台 220V光源类型: 紫外线光源灯头接 口(灯头型号): T5 AC21 ★厨房灭火系 统 双瓶组 1 台 1、主要配件:驱动瓶、药剂罐、水 流控制阀、感温装置、控制箱、食 用油专用灭火药剂及释放机构等, 材料全部采用不锈钢、铜及少量合 金铝,并经过防腐处理; 2、启动原理:采用机械、电控相结 合传动,全天候 24小时监控,可连 接消防报警系统,火情发生后,灭 火装置自动启动扑灭火焰,在灭火 时声光报警、打开水流阀同时进行 设有机械应急启动装置,当手动、 自动启动不成功时使用; 3、驱动方式及工作压力:驱动方式: 氮气驱动,规格:1.2L,驱动气体 充装压力为 13MPa,经过减压阀后 的出口工作压力不得大于 0.6MPa; 4、食用油专用灭火剂充装量:≥29 kg。 5、灭火剂有效期≥5年(提供第三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复 印件佐证); 6、灭火时间:≤1.8S(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复印 件佐证)。 7、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61 面点间 AD01 ★全自动压面 机 575x565x970 1 台 1、外形尺寸:≥575x565x970mm 2、功率:≥1.5KW,电压:220V或 380V 3、压面宽度:≥338mm,压面厚度: 1-20mm 4、产品达到食品接触级要求,具有 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 供证书复印件(型号与投标产品一 致)。 5、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70 6.1-2005及 GB4706.38-2008,具有 CQC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6、产品符合《SB/T 10937-2012 揉 面机》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7、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AD02 ★和面机 955x570x106 0mm 1 台 1、尺寸:≥955x570x1060mm,功率: ≥2KW,电压:380V。 2、采用新型传动桨叶式搅拌结构, 噪音低,最大和面量:≥50kg/次, 效率:≥400KG/H。 3、料斗锁止装购置:采用双锁止装 置,防止单锁止结构损坏而发生人 身伤害,提供 CMA标识检测报告复 印件佐证(型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4、食品接触产品安全保障:具有 C 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 供证书复印件(型号与投标产品一 致)。 5、产品结构性能稳定,符合 GB470 6.1-2005、GB4706.38-2008、GB167 98-1997标准要求,外壳不锈钢板材 符合 GB/T 3280-2015标准要求,提 供产品 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型 号与投标产品一致)。 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62 AD03 单星盆台 600x760x(81 0+120) 1 台 面板采用 304#1.2mm 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 板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 配∮40下水器;连接管采用∮25× 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优质国产水龙头。 AD04 不锈钢案板台 1800x800x81 0 1 台 台面采用 304 不锈钢板 1.5mm、,下 层采用 304不锈钢板 1.2mm不锈钢 方管满焊连接,立柱采用 38×1.0m m不锈钢圆管,台脚通为∮38mm可 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AD05 发酵柜 500x680x200 0 1 台 1.上部控制设计操作安全方便,箱 内湿度高达 80%-85%,箱内温度自动 调节。 2.发酵温度 35-40摄氏度,该设备 操作面板全部采用轻触式低压电子 开关控制,安全可靠,操作方便, 自动化强。 3.适用于宾馆、餐厅、单位食堂等 面食发酵之用。 AD06 紫外线杀菌灯 50m2 1 台 220V光源类型: 紫外线光源灯头接 口(灯头型号): T5 配餐间 AE01 双层工作台 1800x760x81 0 2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 AE02 双层工作台 1050x760x81 0 1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 AE03 拼台 600x500x810 1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及背板采用 3 041.2mm,立柱采用 38×1.0mm不锈 钢圆管,连接管采用∮ 25×1.0mm 不锈钢圆管,配∮38可调式不锈钢 子弹脚. AE04 紫外线杀菌灯 50m2 1 台 220V光源类型: 紫外线光源灯头接 口(灯头型号): T5。 售卖间 63 AF01 挂墙式感应洗 手盆 500x450x250 4 台 面板采用 3041.2mm 厚不锈钢板制 作,星盆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配 优质感应水龙头。 AF02 单通荷台柜 1800x800x81 0 2 台 采用 SUS304优质不锈钢磨砂拉丝板 制作,台面 1.5mm,内衬 30mm优质 木板;侧板、门板采用 SUS3041.2mm 不锈钢制作;趟门采用双层不锈钢 板制作,层板为活动可抽取式;配 ∮51可调式不锈钢重力脚,配不锈 钢 U型 1.2厚加强托。 AF03 高身碗碟柜 1200x500x18 00 1 台 柜门采用不锈钢 304 1.2mm不锈钢 制作,每层采用不锈钢板 3041.0mm 折弯、焊接、打磨制成;立柱采用 ∮38×1.0mm 不锈钢圆管,配∮38 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AF04 立式双门高温 蒸汽烘干消毒 柜 1520x795x19 30 1 台 1、尺寸:≥1520x795x1930mm;≥6 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 作,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整体推 车式消毒层架,方便使用,大幅面 玻璃透视窗,耐高温防潮循环风机, 消毒无死角,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 使用更安全;微电子触摸屏控制系 统,食具先经过高温蒸汽消毒再经 高温热风烘干消毒(可单独控制); 2、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 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采购人 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上门维修,格 式自拟)。 AF05 双门冷藏工作 台雪柜连防尘 玻璃罩带保温 灯 1800x800x15 50 1 台 1、温度:-5℃~5℃;容积:≥440L; 制冷方式:直冷;输入功率:≤150 W。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 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 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 长、环保卫生。 3.台上配用钢化弧形防尘玻璃罩。 AF06 电力保温分餐 台连防尘玻璃 罩带保温灯 1800x760x15 50 2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配弧形玻璃罩。 AF07 电力保温车 600x700x810 1 台 1、采用优质 304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64 而成; 2、柜身 1.2mm、保温水桶∮500mm 1.2mm配有不锈钢防干 烧发热管一 组,电压:220V;功率: 4KW,内胆桶∮480mm 1.0mm配不锈 钢提把,可拆装式便于清洗; 3、配有电子温控器一个 0~80℃;电 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措施,指示灯 一对; 4、配 304# 1.2mm不锈钢圆把手一 付直径∮30mm,配有定向脚轮 2只, 万向带刹车脚轮 2只。 AF08 油网烟罩连装 饰板 2600x1000x6 00 1 套 1、采用优质 304磨砂不锈钢板制作 而成; 2、罩体 1.2mm; 3、油网采用 0.8mmPVC不锈钢板.可 移动不锈钢隔油网; 4、密封式防潮烟罩照明灯,整体式 连接新风风幕板; 5、附件:烟罩过滤网,防雾、防潮 LED烟罩灯,接油器。 AF09 电力双头煮面 炉 1200x700x81 0 1 台 面板采用 SUS304#1.5mm不锈钢制 作,侧板采用 1.2mm磨砂优质不锈钢 板制作,炉体骨架采用 L40x40角钢; 桶身直径 50CM 桶材质为 304 1.2m m。功率 380V/18KW。 AF10 电力六格保温 汤池柜 800x700x810 1 台 面板采用 SUS304#1.2mm不锈钢制 作,侧板采用 1.0mm磨砂优质不锈钢 板制作,炉体骨架采用 L40x40角钢; 功率 380V/9KW AF11 双层工作台 900x700x810 2 台 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 3041.2mm与 30mm优质木工板粘连,下层采用 30 41.0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40 ×40mm不锈钢方管,配∮40可调式 不锈钢子弹脚,配不锈钢 U型 3041. 2厚加强托。 AF12 不锈钢餐盘滑 道 11100x350x5 0 1 套 采用 304 1.5mm 制作而成。 AF13 紫外线杀菌灯 50m2 1 台 220V光源类型: 紫外线光源灯头接 口(灯头型号): T5。 AF14 灭蝇灯 0.04kw/220v 6 台 采用全外露紫外光引诱蝇虫,光照 面积大,诱杀率高,适于较宽阔的 室内环境使用。在悬挂(或壁挂) 安装使用时,远离人体 1.5m以上, 不宜接近食品,避免造成污染。环 65 保节能型。 AF15 米面架 1200x700x35 0 5 台 采用优质不锈钢 304∮38x25制成, 立管采用∮38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 升降脚。 AF16 四层板式冲孔 式层架 1200x500x15 00 16 台 架身采用不锈钢 3041.2mm制作,内 格横板采用 3041.2mm底部为 304加 强筋。,配∮38 可调式不锈钢子弹 脚。 AF17 高压冲地龙头 10m 1 台 洗地龙头提供花洒龙头,配有冷热 入水管,耐高压,本产品配套于洗 碗机予冲洗部或大型超市鱼 、肉档,及星盘洗刷部。 AF18 垃圾房除味系 统 800x380x120 0 1 套 1.天然植物液雾化除臭,对人体无 害。 2.设备具有缺水保护, 安全接地功 能; 3.水压波动过滤,腐蚀环境对抗, 数据搜集及远传,适时状态监护, 具有历史运行记录功能; 4.模块化设计,雾化腔可整体外拖, 便于维护; 5.9.7英寸真彩LED触摸屏智能控制 及“自动/手动”双模式控制;中 / 英文操作界面;抗高温辐射源,抗 强电磁干扰;雾化的液粒仅为(1~5 ?m) 6.产品符合 GB14554-1993、GB/T14 678-1993、GB/T14679-1993标准; AF19 双门高身留样 雪柜 700x760x195 0 1 台 温度范围:0℃~5℃、制冷方式:直 冷;304不锈钢内胆,板厚 1.0mm, 使冰箱在厨房的湿热环境中也能长 久保持稳定品质。整机制冷效果出 色,配合独特的冷风通道设计,保 证冷气传达到各个层架。数字温控 系统,精确控温,温度显示一目了 然,压缩机节能 30% 压缩机质保 3 年 AF20 高温冷库 3100x2500x2 600 1 组 库温 0℃~5℃,库板采用 100mm聚 氨酯不锈钢板,双面 304#,不锈钢 厚度 1.2mm,自动回归库门 0.8x1. 8,库门带加热线,库体带平衡窗, 设备制冷系统,所有主机及阀件, 地面为 5MM压花铝板防滑制作(机 组到冷风机距离为 20米)。 AF21 低温冷库 3100x2500x2 1 组 库温-10℃~-18℃,库板采用 100m 66 600 m聚氨酯不锈钢板,双面 304#,不 锈钢厚度 0.8mm,自动回归库门 0.8 x1.8,库门带加热线,库体带平衡 窗,设备制冷系统,所有主机及阀 件,地面为 5MM 压花铝板防滑制作 (机组到冷风机距离为 20米)。 AF22 平板推车 900x700x950 4 台 采用 3041.2mm 覆膜磨砂不锈钢板制造,配 4个万向轮 AF23 移动式三层平 板货架 1200x500x11 00 2 台 采用 3041.2mm覆膜磨砂不锈钢板制 造,配 4个万向轮,带刹车 AF24 调料车 600x800x800 2 台 采用 3041.2mm覆膜磨砂不锈钢板制 造,配 4个万向轮,带刹车 更衣间 AG01 六门更衣柜 900x500x180 0 3 台 采用 3041.2mm覆膜磨砂不锈钢板制 造。 抽排系统 BA01 抽风风柜(热 厨) 27寸 1 台 动力电机即风柜心脏,电机线圈采 用铜芯线,使其动能更强劲且噪音 更低,振动更小。转动叶轮采用多 翼式铝制合金超薄叶片组成。重量 轻,使其转动负荷更小 内配隔音层 网状,达到消音效果.小于 65db。 BA02 风柜电机 15kw/380v 1 套 电机线圈采用铜芯线,使其动能更 强劲且噪音更低,振动更小 BA03 风柜控制箱 含二次启动 1 套 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 综合保护器、第二次启动装置;通 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能对风柜起 到,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 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充 分的保护了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 员操作的安全。 BA04 风柜支架 定制 1 套 L80槽钢制作,具防震效果,减小风 机噪音。 BA05 低空排放静电 油烟处理器 42000m3/h 1 台 1、外壳采用冷轧钢板材质,表面覆 盖结实耐用的环氧树脂漆, 采用喷 涂烤漆工艺处理,环保耐用; 2、每个净化单元都有单独的检修门 和配电盒,检查时不影响别的组件; 3、油烟净化电场由电离区和吸附区 组成,并且为双区一体式结构;进 风方向径向两侧都带有圆边把手, 便于清洗维护; 4、电离器为不锈钢材质,并采用锯 齿形结构;收集器为铝合金材质, 收集器极板间距不大于 67 8mm, 装有高电压弹簧继电器,并需 手动开启,维修时易于拆卸; 5、单个油烟净化电场的电离区和收 集区总长度不低于 350mm; 6、净化效率≥98%、本体阻力≤100 Pa、漏风率≤3%;经测试,可分别 在-25℃和 65℃各测试 12小时以上 运行正常。 7、产品依据 GB/T4343.2及 GB/T17 626.2标准,对静电方电抗扰度项目 进行测试;(提供证明材料) 8、产品依据 GB/T 4208-2007《外壳 防护等级(IP 代码)》检测,达到 IP66防护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9、每个电箱门上都带有液晶显示面 板,分别实时显示净化器的电离区 和收集区的工作电压、电流,通过 接口与电箱门上的多功能液晶显示 器连接,输出并显示电源接通状态、 设备整体运行情况、油烟净化电场 异常工况放电状态提示、 采用智能 化电源系统,具有信息输出、故障 诊断功能。自行诊断是否需要人工 清洗、在设备发生故障时通过智能 自诊断系统分析出故障原因并以故 10、障代码显示;以保证用户能随 时直观了解设备的工作状况。 BA06 静电油烟处理 器支架 定制 1 套 L80槽钢制作,具防震效果,减小风 机噪音。 BA07 低噪音抽风风 柜(洗碗&售卖 区) 25寸 1 台 动力电机即风柜心脏,电机线圈采 用铜芯线,使其动能更强劲且噪音 更低,振动更小。转动叶轮采用多 翼式铝制合金超薄叶片组成。重量 轻,使其转动负荷更小,内配隔音 层网状,达到消音效果.小于 65db。 BA08 风柜电机 7.5kw/380v 1 套 电机线圈采用铜芯线,使其动能更 强劲且噪音更低,振动更小 BA09 风柜控制箱 与风柜配套 1 套 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 综合保护器、第二次启动装置;通 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能对风柜起 到,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 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充 分的保护了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 员操作的安全。 BA10 风柜支架 定制 1 套 L50槽钢制作,具防震效果,减小风 68 机噪音。 BA11 防火阀 定制 2 套 镀锌冷板制作,并作防火喷漆;适 应温度:280℃。 BA12 止回阀 定制 2 套 镀锌冷板制作。 BA13 镀锌烟管 定制 200 M2 采用 1.0mm镀锌烟管制作,烟管内 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 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BA14 不锈钢防鼠网 900x800 1 个 不锈钢板 304#1.2mm 制作。 BA15 安装及辅材费 1 项 送风系统 BB01 送风风柜 25寸 1 台 动力电机即风柜心脏,电机线圈采 用铜芯线,使其动能更强劲且噪音 更低,振动更小。转动叶轮采用多 翼式铝制合金超薄叶片组成。重量 轻,使其转动负荷更小, 内配隔音 层网状,达到消音效果.小于 65db。 BB02 风柜电机 7.5kw/380v 1 套 电机线圈采用铜芯线,使其动能更 强劲且噪音更低,振动更小 BB03 风柜控制箱 与风柜配套 1 套 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 综合保护器、第二次启动装置;通 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能对风柜起 到,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 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充 分的保护了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 员操作的安全。 BB04 风柜支架 定制 1 套 L80槽钢制作,具防震效果,减小风 机噪音。 BB05 合金百叶出风 口(带风量调 节阀) 400x250 12 套 材质:铝合金 BB06 不锈钢新风风 管 (按实计算) 120 m2 采用 1.0mm优质不锈钢制作,烟管 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 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BB07 不锈钢进风百 叶 800x600 1 个 采用不锈钢 3041.0mm 制作而成。 其他施工项 C01 售卖区吧台及 环境打造(含 上下推拉窗) 根据窗口定 制 1 项 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C02 总承包服务费 1 项 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定额》2015 年相关规定计取。 备注:带“★”产品的本项目重要产品,重要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将作重点扣分处 理,详见评分表。 69 第三部分:总体商务、服务要求及履约主要条款(实质性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及安装调试,保证 设备正常运行。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货物安装 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65%,剩余合同金额的 5%,项目验收 合格之日起满叁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款。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等额正式有 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付款。收到发票之日起,采购人 30 日内支付资 金。延期支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承诺提供叁年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次日起计算), 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原因造成故障或零配件损坏,供应商将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 (2)供应商应提供 7*24小时 365 天无休服务、服务响应时间最迟不超过 24 小时。 一般故障 4小时解决,重大故障 36小时修复完毕。 (3)供应商承诺组织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负责本采购项目的具体施工及 调试,保证安装质量及设备使用功能正常。 (4)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免费技术培训。 4. 其他要求 (1)供应商供应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供应商保证所供的货物皆为原厂原装、全新、未使用过,并按照相关技术要 求进行安装、调试,完全满足采购人采购提出的工作需要。 (3)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4)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期间应安全文明施工,并应服从采购人的管 理。 (5)因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及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 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供应商在提供货物的送达、施工及维保等过程中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及人身 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70 5.履约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提交验收申请 30日 内组织项目验收。 注:1.如上述技术参数中有明确的商务要求,以具体参数要求为准。 2.除明确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外,其中标注“★”号的产品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 若有负偏离,仅作扣分处理。 7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 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72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 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是否属于禁 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 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 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73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无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 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 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及服务项目的除 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 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的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也相同无投标人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投标人均属于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 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 74 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 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 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 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 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 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 75 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 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 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 投标处理。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 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 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 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 76 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 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 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 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 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 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评标报告签署后,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 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采购人 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 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77 序 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备 注 1 报价 35%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权重 1.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等政策评分按照本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执行。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价 格 类 2 技术及其 他要求 55% 技术商务指标和履约主要条款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5 分,有负偏离的,带★号产品 的重要参数有负偏离的每一项 扣 3分,其他一般参数有负偏离 的每一项扣 1分,直至此项分 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 件第六章要求的响应 情况为准。重要参数应 提供厂家彩页或白皮 书或检测报告或重要 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 如无佐证材料的,可不 予认定。(具体参数中 有明确的证明材料要 求的以具体参数的要 求为准) 技 术 类 3 产品成熟 度 6% 2017年至今的投标产品业绩: 有一份得 2 分,最多得 6分。 无投标产品业绩不得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 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 件等证明材料 其 他 类 4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包括按招 标文件进行装订、排序等要 求),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 编制情况进行评分。 其 他 类 5 节能、环 境标志、 无线局域 网产品 2% 国家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认定 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 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 域网产品的得 2分。非政府采 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 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 投标产品提供满足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规定或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规定的相关认证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 其 他 类 78 注: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 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 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机构颁发的最新文件为准 (提供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相关 认证证明材料) 单位公章,属于无线局 域网产品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注:认证单位必须是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 公告”中“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或“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内。 79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 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报价相同 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无投标人 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投标人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 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6.2.5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6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80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标纪律,并在 评标前书面签署承诺书。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 申报缴纳。 8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以中标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XXXXXXX XX(项目编号: XXXXXXXXXX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 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 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 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 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82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送货通知后 XX 日交货,到货后 XX 天内 完成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 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 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 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 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 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 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83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XX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XX%,安装完成调试结束支付合同总价的 X X%,试运行 X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并进行最终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 XX%,剩余合同 金额的 X%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XX 日内无息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叁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 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 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 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 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84 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 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 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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