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162号 |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方) |
供应商(全称):长沙永瑞厨具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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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厨具 |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162号 |
(3)项目内容: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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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577600.00元 |
大写:伍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厨具 | 长沙永瑞厨具有限公司 | 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厨具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577600.00元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8月11日 |
地点: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
4.付款 |
供货任务完成后,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结算,付款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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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0年7月22日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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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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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乙 方:(公章)长沙永瑞厨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曹峰 | 委托代理人:蒋雅鸿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