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京永信”)受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溧水区车管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YXZC-ZB2020-155
二、项目名称:溧水区车管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墨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栖凤路28号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溧水区车管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悦骎 唐建国 腾巨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本次实际收取代理费为8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25-57245540
联系地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 :王春燕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25-56228353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11月05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XZC-ZB2020-155
项目名称:溧水区车管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十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京永信”)受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溧水区车管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
项目编号:YXZC-ZB2020-155
项目名称: 溧水区车管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1万元。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7、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于2020年 10 月 26日-2020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磋商公告4.2特定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8、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20年 11 月 05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 11 月 05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9、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11 月 05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磋商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25-57245540
联系地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1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燕
联系电话:025—56228353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13、其他:
(1)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产品及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磋商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代理服务费: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法计算。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收款单位名称: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溧水县支行
账号: 4301 0192 1910 0311 903
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草案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8.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等。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部负责办理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李会计,联系电话:025-56221955,联系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综合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四、磋商
10、磋商组织
10.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南京永信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没有说明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管理方案、企业实力、业绩、人员配备和服务承诺等。
12.3 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中标通知书》。
1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南京永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南京永信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南京永信提出询问,采购人或南京永信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南京永信。
1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南京永信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4 采购人或南京永信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南京永信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南京永信的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南京永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溧水区车管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定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年度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服务考核结果决定续签与否,且续签服务费用不高于本次中标价。
2、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和分局要求努力做好食堂的饮食供应。
3、在停电、停水、停气、失火等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够顺利实施饮食保障,确保质量不下降。
4、严格遵守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制定的规定,在日常管理中主动配合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开展正常监督检查工作,不顶撞,不越级汇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5、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要求将每餐饭菜价格公布在售饭处明显位置,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
6、中标供应商需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要求,为就餐卡刷卡消费确定以下范围(单位充值500元/月,中、晚餐定额消费,早餐计费消费,如卡内费用不足自费充值,余额自行采购):(1)自制饭菜;(2)自制面点;
7、采购人负责餐饮原材料及调味品的采购工作,中标供应商负责餐饮原材料及调味品的保管工作。
8、托管期内根据实际需要添置或更换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经采购人采购后由中标供应商使用并负责保管。
9、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早、中、晚三餐的供应,所制作的菜肴和服务由采购人每季度考评一次,中标供应商根据考评结果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10、采购人所提供的厨房、餐厅等设备、设施,在托管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做好签收交接工作。管理期结束,供应商需按照交接清单,归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食堂物品(消耗品除外),对于非正常损耗,供应商负有赔偿责任。
11、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管理模式和餐饮标准对采购人食堂实施全面管理,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转。
12、中标供应商负责餐厨垃圾的清运;
13、中标供应商徐承诺保障采购人重大安保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就餐。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用餐管理和具体办法:
1、就餐范围:溧水区交警大队所有在岗工作人员。提供早餐(约100 人)、中餐(约 100 人)、晚餐(约 30 人),周末(节假日)早、中、晚餐约30人。平均一周三顿桌餐,按月计算。早餐供应时间 7:30 起,中餐供应时间 12:00 起,晚餐供应时间 17:30 起。
2、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3、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4、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5、餐菜要求:
5.1 早餐:每餐提供鸡蛋、豆浆一杯、点心两样、小菜两样、稀饭任食或面条及浇头和鸡蛋各一个。
5.2 中餐:两个大荤、两个小荤、两个蔬菜、一个素汤及一份水果或酸奶,米饭任食(自选一份,包括一个大荤、一个小荤、一个蔬菜、一个素汤及一份水果或酸奶,米饭任食)。小荤需含肉类或蛋类,汤要有质量、有一定数量的固体食物。一周内做到点心、酱菜、荤、素菜、汤类无重复。
5.3 晚餐:包括一个大荤、一炒、一个蔬菜、一个素汤,米饭任食。
5.4 以上就餐人数和餐菜种类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增减,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特需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部分加班人员的晚餐、来访人员的工作餐、每天就餐人员的大幅度增减等。提供特需服务,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告知中标供应商。
5.5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满意度未达80%的更换厨师。
6、人员要求:
6.1现场管理人员1名,大厨1名,二厨1名,面点师1名,勤杂工4名。
6.2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上岗证。工作要勤恳踏实,有工作责任心,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并熟悉相关食品卫生法知识,无犯罪记录。
6.3 中标供应商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
7、管理模式
7.1、由中标人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采购人食堂进行专业厨房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膳食服
务,规范经营。
7.2、采购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7.3、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7.4、采购人管理监督职责: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干警就餐秩序。
8、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8.1 制订菜单。以一个星期为单位,定期更换菜谱,每月菜谱不少于 4 套。中标供应商根据市场、季节、营养、 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或菜单,同时报送采购人伙管科批准。
8.2 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 10 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8.3 就餐服务。就餐期间中标供应商管理人员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打饭菜数 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8.4 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 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8.5 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9、食堂工作制度:
9.1 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 楚,身体健康。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人备案,提供健康证明。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采购人将不定期的对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如在 1 个月内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9.2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9.3 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9.4 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如有 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9.5 食堂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得打闹、不得与干警争吵。
10、食堂卫生制度:
10.1、禁止使用不新鲜食品,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10.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 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10.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10.4、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10.4.1 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10.4.2 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10.4.3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10.4.4 监督与管理
1)中标供应商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证件。
2)采购人将定期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
3)采购人将强化员工监督,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定期做问卷调查。通过听取员工意见,汇总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采购人伙管科监督执行。
4)采购人将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办法附后。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 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
5)中标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检查登记,未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携带物品出采购单位。
6)中标供应商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7)法定公信部门将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惩罚
11.1、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饭菜质量好,如有违反,将接受采购人处罚: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干警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干警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意见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人有关规定。
12.2、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中标供应商的管理不善,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12、相关费用:
12.1 采购人仅提供现有厨房场地及设备;承包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 中标人管理范围。
12.4 厨房工程类的非中标供应商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2.5 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社保、意外险、管理费及开票税金、服装及福利等由中标人承担。
12.7采购人已一次性投资到位,中标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内对所有厨具设备负责维护保养及维修,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中标供应商发生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如承包期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的,待与采购人协商后决定。
12.8 如涉及采购人国有资产的变更与处置,由采购人决定。原有厨房设备的更换、报损由采购人确认。
四、其他
1、中标供应商需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管理服务标准、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 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食堂所有员工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所有管 理制度必须实行上墙管理。
2、中标供应商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合格受到处罚,采购人将按照处罚金额的 2 倍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除。
3、中标供应商出现较大失误时(如不能及时供应饭菜超过规定时间 20 分钟及以上,人事及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 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未按采购人指定供应商供应、送货单据与实物不相符、餐具消毒不达标等),采购人直接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人承担相关损失,每张整改通知经核实,扣除当月费用的 10%。
4、操作过程中注意节约用水。出现能耗使用过量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
5、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供应商的员工, 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中标供应商单位员工在合同期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医疗、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必须承诺履行采购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对采购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9、中标供应商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南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
每季度支付中标价款的25%,采购人于本季度开始的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季度的中标服务费用,每次结算时由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将款项汇入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一年服务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中标服务费用。
备注: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在竞争性磋商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允许进行实质性变动;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第四章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15 |
2.1 | 管 理 方 案(38分) | 经营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周到全面,服务起点高,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3)方案较全面,有一定的操作性,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4)方案不全面,或没有针对性的得1分。 | 8 |
2.2 | 卫生管理制度: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是否严格执行餐饮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有较强的制度保障,同时对清洁消毒规定、防鼠、灭蝇、防虫等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评分。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的得10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制度较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制度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 10 | |
2.3 | 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投标单位的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进行评分,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制度较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制度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 10 | |
2.4 | 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的得2分,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 5 | |
2.5 | 安全防范措施:涉及餐厅经营承包等各类安全制度科学、有效、且有针对性,同时是否能够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并保障有力。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没有安全措施方案或不具有实际操作性的不得分。 | 5 | |
3 | 企 业 实 力 | 企业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 企业具有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 企业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 获得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上荣誉的得2分。 项目管理人持有厨师资格证,得2分 项目管理人持有营养师资格证,得3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0 |
4 | 业绩 |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具有经营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等餐饮服务经历,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一份得2分,满分1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2 |
5 | 人员配备 | 人员配备合理、完整,满足采购文件中对人员配备的所有要求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配备的厨师具备烹饪师二级证书及以上的得8分,具备烹饪师三级证书的得6分;具有营养配餐员得2分。 | 15 |
6 | 服 务 承 诺 | 投标供应商提供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用餐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严格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及操作规范进行的承诺书,包括服务质量承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及应对履约期内各类风险承诺,承诺书全面,针对性强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承诺书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承诺书不明确,操作性弱的得4分,无承诺书不得分。 | 10 |
说明:
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服务合同仅供参考)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中标人 :
签订日期 :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中标人:(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永信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永信 号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维保期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下一维保年度的衔接工作。
第六条 交付使用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XX天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
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中标人):(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名 目 页码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报价表格式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七、项目实施等方案(包括卫生保证制度、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等)
八、服务与承诺
九、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十、投标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类似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附件四、投标保证金转账退还信息函
(说明:本目录内容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细化或补充目录条款及内容)
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服务名称: 。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为 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报价表格式
报价表(第 轮)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元) |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请注明是第几轮报价;
2、第一轮报价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第二轮、第三轮起的报价表应提前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携带,不需密封,供磋商报价时使用。
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目录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要求规格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磋商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按照不响应处理;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要求规格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七、项目实施等方案(包括卫生保证制度、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等)
项目实施方案
目录八、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
服务与承诺
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服务承诺如下:
目录九、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执业 资格 | 证书号 | 技术职称 | 相关工作年限 | 备注 |
说明:
1、“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作种类;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3、所有职称、证明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目录十、近三年以来供应商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业主单位 | 业主联系 方式 | 主要工作内容 | 获奖情况(如有则填写)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所有认证、证明、业绩和奖项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情形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若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若有)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投标保证金转账退还信息函
(本“附件投标保证金转账退还信息函”,请随同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一起密封、递交。)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我公司参加贵所代理的 (项目名称)招标(招标编号: )的投标,投标保证金请退还至:
供应商(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汇入地点: 省(市、区) 市(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特此函告。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