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招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厨具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 山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05
招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厨具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厨具类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5202002000147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烟台百信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林路88号
联系人:付小青 联系方式:15054539067
四、合同金额:17.585 万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招远市罗峰路185号
联系人:王英君 联系方式:0535-8246322
2、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县(区、市)只楚南路街道(路、乡、镇)1号(村)华鼎房屋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柳得雨 联系方式:0535-6222272
附件:『招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厨具类采购项目』 『查看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SDGP370685202002000147 项目名称:招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厨具类采购项目 甲方: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乙方:烟台百信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招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厨具类采购项目由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烟台分公司以项目编号:SDGP370685202002000147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招投标方 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烟台百信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甲乙 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名称与数量: 4、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 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 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国家或专业标准 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 5、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175850.00元。 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元整。 6、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10%在 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7、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1)供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安装地点: 8、材料设备采购 (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 (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 类和标准。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4)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 和性能要求。 (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 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投资额和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9、验收方式: (1)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 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 (4)货物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 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售后服务条款 (1)质保期为自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起 36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保期高 于此质保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 不足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4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 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在货物安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 技术培训,能够及时到安装现场处理货物异常问题。 (5)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 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 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0.5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 决问题。 (6)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 (7)货物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 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 人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 11、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 现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12、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 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 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 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货物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 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 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 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5、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 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 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 担责任。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 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招远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 分公司三份,招远市财政局一份。 甲方: 乙方:烟台百信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芝罘区通林路88号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烟台银行卧龙支行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53506830120100001288 邮政编码:264004 联系电话:15054539067 时间:2020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