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龙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嘉定区中医医院消防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及安全员B证并且必须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ciac.zjw.sh.gov.cn/)的诚信手册查询在建项目为 0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区中医医院消防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01-000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DCG-S20055) 3、预算编号:14-20-z898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1、消防报警改造(1#、3#、5#、7#、8#楼、第二门诊)8336.63 平方米;2、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改造(1#、2#、3#、5#、7#、8#楼、、第二门诊)12744.63 平方米;3、消防控制室改造;4、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2 套;5、气体灭火装置 5 套;6、自动喷淋系统改造 4595.26 平方米;7、装饰修复等。项目工程报建号为:2002JD0733,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嘉定区中医医院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33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33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10、最高限价:13295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许悦 13、电话:021-6952639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4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1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效期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及安全员B证并且必须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诚信手册查询在建项目为 0 (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4 09:00:00至2020-11-11 09:00:00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6 12: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6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嘉定区胜辛路3285号2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响应文件(商务标、技术标)须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标需包含综合单价分析;(2)电子文件:1份 (含*.xls文件(Excel文件)和*.组价文件(由计价软件组成文件));(3)单独携带验证资料(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4)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龙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嘉定区博乐路222路 | 地址: | 嘉定区胜辛路3285号201室 | 邮编: | 201800 | 邮编: | 201800 | 联系人: | 朱维群 | 联系人: | 许悦 | 电话: | 39921267 | 电话: | 17317969697 | 传真: | / | 传真: | 021-33626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