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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食堂后厨设施设备与冻库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04
关于“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食堂后厨设施设备与冻库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04 15:06

质疑答复

供应商:成都美厨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一巷6号附32号一层
被委托人: 唐孝明
联系电话:1510823677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

成都美厨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认为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食堂后厨设施设备与冻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5101012020002123)的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我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质疑函并反馈至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现对你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你公司认为产品清单第35项灭火系统连控制箱中提供: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公安部消防产品的国家3C强制认证(实质性要求)。此证书在2019年7月30日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以取消此证书。《以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公安部消防产品的国家3C强制认证(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鲜章)(实质性要求)》作为厨具项目的废标项不合理。
二、 质疑答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文件,此文件内容明确为对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具体包含消防水带等产品,但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医院厨房使用的灭火系统连控制箱(单瓶组)及灭火系统连控制箱(双瓶组),此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具有工作电源,在发生火灾后自动启动后灭火功能的整体套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此设备也被称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并非属于国家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清单内产品。同时经核实,本项目共有6家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提供此设备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之相关规定,你公司质疑事项已经超过相关法律规定的质疑期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之相关规定,你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出投诉。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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