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洞头区2014至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0二0年十一月九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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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洞头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7日至9月30日,对洞头区2014至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底,洞头区老年人口总数28698人(含灵昆街道4850人),其中:居家养老28073人,机构及社区养老625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分别为671人、3061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共有12家(公办3家,民办9家),均为助养型机构,总床位102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25张),入住人数305人,床位入住率为29.7%,居室使用率30%。全区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76个(社会化运营数量33个)。 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洞头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共计2307.83万元,其中:用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设备设施建设905.73万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95.86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含示范性)建设运营补贴1010.72万元、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256.34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 1.未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年度建设用地指标。2014至2017年,洞头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713.7亩,根据区级养老相关政策规定,养老福利机构建设用地指标应占3%以上,至少需要安排21.42亩,实际没有安排。2018至2019年,按照每年人均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2年至少应安排14.31亩(人口数按2019年6月底测算),实际2018年安排大门镇美岙村敬老院项目用地1.77亩,2019年安排温州市社会福利养老院项目(洞头护理型养老院)用地20.67亩(13784平方米),共计22.44亩。2014至2019年,洞头区仍有13.29亩养老建设用地指标未安排落实。另外,2018年4月,区委交办爱之家社会福利院新建养老项目落地选址事项,由原区国土局提出选址方案,截至2019年6月底,该养老项目用地选址仍未确定。 2.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发放不到位。洞头区自2014年起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实际于2018年才开始执行,共发放津贴2.2万元。经抽查洞头区爱之家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享受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情况,审计发现,2018年以前符合条件的吴建芳等5人均未享受该津贴政策,经测算,涉及金额1万元。 3.养老机构运行补助政策未兑现。根据区有关机构养老服务补助政策,依法登记的民办及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收住洞头区户籍老人,可按护理等级给予相应的运行补助。2014-2019年,洞头区符合该补助政策要求的养老机构共有7家,截至2019年6月底,区民政局均未对上述机构入住老人的护理等级进行评估,也未给予相应的机构运营补助经费。 4.养老服务补贴发放不规范、不到位。 一是以发放现金代替购买养老服务补贴。2014年7月至2018年2月,洞头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而直接采用发放现金的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养老服务补贴188.04万元,2018年3月开始洞头区已按规定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 二是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养老服务补贴。2014-2019年,洞头区共有9位老人已死亡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涉及金额4500元。其中,享受达10个月的有2人,涉及金额2000元。 三是部分符合条件的对象未发放到位。审计发现,有8位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死亡当月未享受该政策补贴800元,有3位百岁高龄补贴对象因核定存在推迟情况,共少发补贴1600元。 (二)个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审计调查发现,元觉街道沙岗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16年建设补助收入9万元,截至2019年9月,账上仍结余 4.84万元。实际2016年元觉街道沙岗村整村推进建设(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支出43.87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补助资金29.44万元,村集体经济支出14.43万元,由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为项目建成后再补助,财务人员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导致补助资金仍挂在账上。 (三)养老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水平有待提高。经实地抽查17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及管理情况,除北岙街道打水鞍社区、大王殿村,大门镇大溪居等3个照料中心外,其余14个以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棋牌活动等基本服务项目为主,大门镇朝阳社区、霓屿街道石子岙村、元觉沙角村等3家照料中心无专业化社会团队进驻,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二是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洞头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省市系统,由于公安户籍信息系统与民政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共享通道,未能实现老人信息动态管理。 (四)服务项目监管不到位。 2018年11月,区民政局与厦门国太亚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温州市“一键通”综合服务项目服务协议,建立紧急呼叫、主动关怀、特殊助急等服务平台,项目预算66.96万元,实际开展的服务费用经测算仅为34.49万元。调查发现,由于监管不严,造成合同约定项目内容和数量与实际存在差异性,导致为老人和重度残疾人服务的民生项目到目前没有实质性推进。据区民政局随机抽取用户进行电话回访结果反映,由于厦门国太亚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在服务区域设立服务站点,未定期进行主动关怀,以及提供的服务终端质量较差等原因,实际“一键通”使用率仅为15%。同时,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互联网+养老”工作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普及率和覆盖率相对较低。 (五)个别养老机构闲置或管理不规范。审计调查发现,鹿西乡中心敬老院自2018年起实行公建民营,由鹿西乡人民政府委托洞头区微动力社工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由于老人入住意愿不足,该养老机构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社会化运营协议签订后机构仍处于关停状态;东屏街道岙仔村老人公寓在消防未达标、未办理许可或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仍在运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六)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不健全。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缺乏长效运行机制。审计调查发现,洞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经费来源主要为区财政下拨的运行补助及社会捐款,由于缺乏长效运行机制、合理的用餐服务定价收费机制,以及自身运营管理能力不足,部分照料中心运行资金压力较大,甚至无法继续运行。特别自2017年7月份开始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开展一元用餐服务,部分老年食堂由于老人用餐服务需求较少、运行经费不足、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被迫关停。如大门镇朝阳社区、甲山村等2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仅运行1-2个月即关停,造成前期投入建设的厨房设备闲置、浪费。 二是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比例达不到要求。2015至2018年,洞头区福彩公益金总收入3684.67万元(含殡仪服务中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约1000万元)其中,省、市补助收入分别为1717万元、1809万元,区级收入158.67万元。福彩公益金实际总支出1690.33万元,其中用于养老服务支出646.07万元,占福彩公益金总收入2684.67万元(剔除殡仪服务中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约1000万元后)的24.1%。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洞头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强化养老用地供应、严格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监管、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后,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同区财政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各街道(乡镇)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利用原钱江电视希望小学和霓南义校两所旧校舍建设亦家康养中心和霓屿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两个养老项目,将现区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作为洞头区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用地,并多次对接区自规局协调爱之家社会福利院建设用地。已补发5位护理员岗位补贴资金共计6150元,11位对象养老服务补贴1600元,督促元觉街道对结余的建设补助资金48400元进行账目调整处理。同时,优化完善全区养老产业发展的扶持激励政策。已出台了《温州市洞头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洞头区老年食堂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老年食堂长效运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