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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关于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09
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关于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HXZB2020-N-G-028

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金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开发区新浜路99号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2268800.00)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 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电子磅称

友声

300KG

1

715

平板推车

N.G.C

900*600*800mm

4

2060

更衣柜

N.G.C

6格,900*500*1800mm

8

1287

双眼水池

N.G.C

1000*500*800mm

2

3432

水龙头

君畅

感应式

4

1573

...

...

...

...

...

五、评标专家名单:张乾宇、郁煜、陈雪林、王纪兴、钟以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内1.1%,500~1000万元以内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29299元整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

地 址:苏州高新区文昌路东、鸿福路南

联系方式:0512-8080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联 系 人:邵赞瑜、邹雅琴

联系方式:0512-6958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赞瑜、邹雅琴

电 话:0512-69589240

十、附件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604904106468065e1f3336d04c228bce15d43e123f67SZHXZB2020-N-G-028的相关附件.zip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第一章 ta content="a" name="author">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SZHXZB2020-N-G-028号

采购内容: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

采购类别:货物类-其他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06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10第三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1第四章 投标采购内容 35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96第六章 评分标准 101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10

第三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1

第四章 投标采购内容 3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96

第六章 评分标准 101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规定

1

采购内容

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

2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日)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无(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规定均不适用)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外地供应商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以银行本票方式),由代理机构当场开具有效收据,逾期拒收。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交纳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后,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中标的,当场退回。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账户名: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9060154740007347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需注明“保证金”字样。)

4

投标答疑书面答复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质疑递交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电话:0512-69589240;传真:0512-68183108;联系人:邵赞瑜)

5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

一正三副(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

6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投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30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法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

预算金额:100 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1%收取;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8%收取;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5%收取;

预算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25%收取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9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合同签订前三日内,中标人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还(无息)。

10

签订合同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11

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12

评标方法

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单位为预中标人

13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ZB2020-N-G-028号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贰佰贰拾玖万玖仟玖佰伍拾肆圆整(¥:2299954.00)

采购需求:(具体清单、参数及图片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质说明

A

过磅区

A01

电子磅称

300KG

1

最大称重:300KG
大型LCD液晶显示屏幕字幕及LED背光显示功能
内置可充电蓄电池,充电时可以开机使用。
开机自动置零。

A02

平板推车

900*600*800mm

4

板材:采用SUS 304 2Bδ= 1.5mm不锈钢板。
管材:Φ25*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下层配1.5cm防火板,4#角钢,用4寸聚氨酯重轮,后轮带刹车。

区域小计

B

男/女更衣室

B01

更衣柜

6格,900*500*1800mm

8

板材:采用优质镀锌材质,表面喷塑处理,外观美丽大方。

B02

双眼水池

1000*500*800mm

2

板材:台面池体厚度采用SUS 304 2B材质δ=1.5mm不锈钢板。选用不锈钢防臭落水,池体深度h=250mm。脚为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节脚。

水龙头

感应式

4

台式感应龙头,
铸造水嘴? AC-DC 控制模块? 温度控制混水阀,镀铬镍黄铜本体,达ASTM B 456-03标准, 获CSA, NSF认证,铅含量低于0.1%

区域小计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

(3)投标单位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不少于4名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且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6个月社保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

地 址:苏州高新区文昌路东、鸿福路南

联系方式:0512-8080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联 系 人:邵赞瑜、邹雅琴

联系方式:0512-6958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赞瑜、邹雅琴

电话:0512-69589240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 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B、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服务供应商、施工单位的,应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1.6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从事与采购需求相关的活动必备的资质或许可,与采购需求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3.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代表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C、招标文件的说明

6、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领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7.4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8.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8.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9、质疑

9.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9.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

9.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9.4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9.6联系单位: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9.7收件人:邵赞瑜

9.8联系电话:0512-69589240

9.9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D、投标文件说明

10、提示与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12.1.1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1.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2.1.3投标函;

12.1.4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2.1.5 投标报价表;

12.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格式见投标文件第三章):

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

12.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2.2.2 投标单位情况表;

12.2.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2.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2.2.6公积金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12.2.7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他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12.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2.2.9投标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12.2.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12.2.11投标产品数量、型号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12.2.12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12.2.13售后服务承诺书;

12.2.1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单位资信、服务质量的证书、业绩、文件等资料;

12.2.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2.2.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2.3 投标文件由12.1、12.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投标人必须提交12.1.1~12.2.10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2.4 投标单位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12.4.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4.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12.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4.4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以上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

上述12.4项资料除在投标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因素,但可能会影响到投标单位评分。

1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3.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14.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装订。

14.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需要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相应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报价

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服务)及配套服务(器材)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5.5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5.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根据前附表规定缴纳。

16.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

1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6.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采购项目评审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6.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采购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6.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18.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E、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一、投标书二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1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0.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

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5 项目开标后,无论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都不予以退还投标人。

F、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

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到,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6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资格审查

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2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3.3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投标无效。

23.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4.1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依法组建;

24.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4.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2.4确定中标人;

24.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3.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4.3.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4.3.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5、评标内容的保密

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6、对投标文件初审

26.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6.2.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密封、签署、盖章、装订;

26.2.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6.2.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6.2.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

26.2.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

26.2.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6.3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价款、质保期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6.4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26.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6.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5.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8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9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10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废标

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27.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详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28.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并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 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

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8.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G、签订合同

29、中标单位的确认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确定中标人。

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29.3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30、中标人标准

30.1 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0.2 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虚假或对招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1、中标通知书

31.1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服务期限)、有关合同签订期限和地点。

31.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合同的签订

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32.2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33、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的投标人应向采购单位提交前附表所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33.2 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定时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指定帐户。

34、中标服务费

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5、监督和公证

35.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5.2采购代理机构的投、开、评标过程可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6、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函

投标函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各款要求并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总报价包括所投标的物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临时工程、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设备运行维护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投标。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以预算金额计算并缴纳中标服务费;

9、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交付期限

备注

……

合计:(大写: )

(小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付期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14

15

……

合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类似项目一览表

类似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备注

1

2

3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产品数量、品牌型号、性能、技术规格、设备质量要求、交付期

投标产品数量、品牌型号、性能、技术规格、设备质量要求、交付期说明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型号

性能

单位

数量

交付期

1

2

3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货物

技术要求

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或负偏离)

说明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公司所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资格

从事本工作时间

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1

2

3

4

5

6

7

8

9

10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序号

售后服务内容

期限(时间)

备注

1

免费更换

2

免费更换期满后免费维修

3

质保期满后的

优惠更换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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