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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陕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陕西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09
关于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17:23

一、项目编号:YJKZC2020-021

二、项目名称: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孵化器B2厂房205室

成交 金额 : 4,91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单.jpg

五、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呼延梅、惠建生、牛士芳、杨宏、宜祥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46,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高新区创新大道科创路

联系电话:0911-63650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话:0911-8899885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911-8899885

十、附件:

YJKZC2020-021采购文件.doc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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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JKZC2020-021

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16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2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致: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JKZC2020-021

采购人名称: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 延安市高新区创新大道科创路

联系人:王宇佳

联系方式:0911-63650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911-8899885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延安高新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延安高新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二期、延安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延安高新区孵化综合楼开办四个餐厅,解决园区无职工餐厅的中小企业及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企业共计1500余名职工就餐问题。

2、预算金额:49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3日(09: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3、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30

十、采购会议时间:2020年11月6日9:30

会议地点: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营业室

账 号:61050168003109009966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JKZC2020-021

2

采购人: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 延安市高新区创新大道科创路

联系电话:0911-6365016

3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系电话:0911-8899885

4

采购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5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协商开始后 90 日历天

6

协商时间:2020年11月6日9:30

协商地点: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911-8899885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响应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电子版 一 份

9

签订合同地点: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0

协商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营业室

账 号:6105016800310900996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1、 采购人: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 监督机构: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

3、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供应商:满足本次采购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5、 标书: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的统称

6、 成交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确定成交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一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无效。若证件的有效期已过,且发证机关未统一换证,须提供发证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证明对待。

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部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文件的各方面要求都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凡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视为无效。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后,任何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这一时限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后,在协商开始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澄清答复供应商有关问题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收受人。修改或补充部分属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样的效力。修改或补充后,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延长投标时间。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及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资格

投标供应商须符合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中第二条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2、投标内容及要求

2.1供应商对所提供服务做出详细描述,以便于单一来源协商小组评审。

2.2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和所附响应文件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并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料,不允许有明显差异或保留。

3、响应文件的编制

3.1响应文件必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各方面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按要求格式填写的响应函;

(2)响应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3)供应商按照要求出具的资质证明,可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4)响应方案编制

(5)商务响应说明

3.2投标报价

(1)本次采购报价是指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服务达到预期目标的费用(含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并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凡因供应商原因而造成的报价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2)凡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若协商时未报或未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评标时将视这些费用已取,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第一次报价随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在完成有关程序后,资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评审阶段,(若单一来源协商小组认定报价超出预算,应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单一来源协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协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供应商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并将其价格公开公布,第二次报价作为最终评定的依据。

4、协商费用自理

5、协商保证金:

(1)单一来源协商保证金交纳形式:

供应商应从其账户通过金融机构将保证金划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本次协商保证金交纳:玖万元整(90000.00元);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2)协商保证金有效凭据:需出具银行相关凭证(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存款凭条)的原件,经查验到账后,作为有效的交纳证明。

(3)单一来源协商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协商权利。协商供应商在资质审查时,不能出具相关有效凭据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协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5)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入采购监督机构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资金专户,采购合同执行完毕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6、发生下列情形,协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响应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

7、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协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

8、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采购活动来往的函电均需使用中文。

9、凡因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10、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并必须真实,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供应商须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和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

2、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连续页码;

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协商需提交响应文件共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4、响应文件要求为打印件,纸张为A4;

5、响应文件及报价表均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人签字;

6、供应商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删除。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在修改处由供应商签字予以确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资质审查

1、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封装:

A.单一来源协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分别用单独的封袋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

B. 递交时,每份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资质文件复印件,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C.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2)如果单一来源协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协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以上资料在投标截止期过后一律不再接收,在截止期内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无效。

2、响应文件签收后,不允许撤回,若供应商需对响应文件修改或补充,可将修改或补充的文字资料作为响应文件附件,并按响应文件相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3、递交响应文件后,无论是否成交,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4、供应商资质审查: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审查情况及时向供应商通报。

七、开标和评标

1、递交响应文件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必须参加。

2、参加开标的供应商应签名报到。

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公开唱标的形式现场公布唱标报告内容,供应商可监督唱标。

4、开标后,直到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及其评审的全部内容或资料及其授标意见,单一来源协商小组成员及其与评标相关的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八、协商办法、方式及程序

(一)协商办法:单一来源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二)方式:采取协商方式。即单一来源协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三)协商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协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协商资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协商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或形式、金额不符合要求;

(2)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过期且未出具发证机关证明文件的。

2、符合性审查: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性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供应商未经过正当渠道取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交付时限、付款、验收、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3)协商内容及要求与采购文件要求出现负偏差,经协商小组合议为重大偏差。

(4)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除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外,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协商报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低于成本。

(6)未按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

(四)单一来源协商小组在审查协商报价时,对发现的计算错误或失误,将按以下原则给予修正: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修改后供应商需重新确认。

3、响应文件的澄清:单一来源协商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有疑义之外或响应文件中产品的内容,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协商报价、优惠条件、服务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

4、评审时,单一来源协商小组各成员应当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九、定标

成交人由采购人依据单一来源协商小组评审结果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送“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

十、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应用支票、汇票、转账等任一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严格履约后,履约保证金在产品正式交付且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违约,将视违约情形扣除。

十一、经济合同

成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成交人和采购人洽谈并签订成交合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答复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二、其他

1、评标结束后,合格供应商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超预算部分时,均将按废标处理,出现此类情况时,将重新组织采购,或报请延安市财政局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完成采购。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3、成交人不得整体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出现此类情况,采购机构在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没收其协商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本项目中标(成交)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成交) 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延安高新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延安高新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二期、延安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延安高新区孵化综合楼开办四个餐厅,解决园区无职工餐厅的中小企业及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企业共计1500余名职工就餐问题。

二、商务要求:

1.基本要求  

服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障法》和有关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委托方的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对餐厅饭菜、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服务企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近期健康证方能上岗,上岗厨师必须科学搭配,必须持有相应的等级证件,并配备营养师。

(1)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病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加强设备维修,杜绝重大事故。

(2)食品采购:所有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供货商提供真实有效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检测单。粮油物品必须从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信誉度较高的商家采购名牌商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转基因食材;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物;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3)饭菜质量:食堂销售的食品,不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

(4)食材存储:按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5)餐具卫生: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并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6)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均采取统一标准容器,留样前必须对容器进行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确保容器的安全卫生;每种食品留样分量为200—500g,乙方对每餐所用和生产的食品均进行留样保存48小时,食品留样后均须用保鲜膜封紧并在熟食冰箱冷藏保存,每留样品种必须与当日供应菜单相符合;食品留样必须在菜肴制作完成后及出品前操作,确保食品留样检测的准确性;留样食品均注明具体时间,不同时间段留样食品应进行隔离存放;留样时间满48小时后可作废弃处理,时间不到或有特殊情况需保留或延长存放时间时应遵守规定,不得私自处理。

(7)环境卫生:食堂餐厅室内外清洁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服务企业负责。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每天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8)加强餐饮文化建设。“光盘”和“剩餐”是乙方经营和服务水平的集中反映。餐饮企业要从“光盘”和“剩餐”现象中认识自己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饭餐质量和服务水平。甲方加大对“剩餐”现象的管理力度,对因餐饮企业原因导致“剩餐”现象,从严从重处罚。

(9)设施设备管理:服务企业要加强餐厨设备、餐厅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实施设备安全完整,提高使用寿命。建立厨房设施设备台账,定期核对和清点,确保设施设备完整;及时清理设施设备上摆放的杂物以及浮尘、油渍等污染物,确保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排污、排水等管道,确保管道畅通;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规范使用。

(10)服务期内,未经同意,服务企业不得私自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经营资格。

(11)有饮食保障应急预案,且预案完善合理,并对停水、停电、停气等其它特殊情况有应对措施。

2.费用承担

(1)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由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产生费用由服务企业承担。

(2)餐厅所产生的水、电、热、气费用,由创服中心承担。

3.用餐标准

乙方每周食谱不得重复,每天食谱要严格按配伍禁忌要求科学合理搭配。每餐要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做到基本上满足就餐人员需求。乙方需提前一周安排下一周食谱,报经甲方审核后实施。

早餐共8个品种,其中:2种凉菜、2种热菜、2种主食、2种稀饭、2种小吃;

午餐共10个品种,其中:2种凉菜、4种热菜(二荤二素)、2种主食、1种小吃、1种汤;

晚餐共8个品种,其中:2种凉菜、2种热菜、2种主食、1种小吃、1种稀饭。

4.销售价格及费用结算

餐厅就餐的销售价格按照保成本原则,暂执行早餐 元、午餐 元、晚餐 元的收费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协商)。餐卡收费系统及预充费用由服务企业管理,下月5号前,凭服务企业出具增值税发票向餐饮公司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水、电、气费用据实结算。

5.服务期限:1年。

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协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乙方:

见证方: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就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定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和乙方的采购响应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在 餐厅及厨房,由乙方在该区域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2.乙方负责提供员工餐的制作场地、洗刷间、食材储藏间和员工就餐场地?

3.乙方提供的餐厅应具备上下水、供电、消防等系统,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

4.乙方提供的餐厅运营所需的专用设备设施(主要指厨房设备、餐台、餐具、餐椅及工具等)。?

5.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乙方将全面负责在该餐厅内的日常管理,但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6.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应承担甲方和国家相关部门对员工餐厅所要求的卫生、环保、安全等管理责任和达标要求。?

7.如果甲方人员因为食用由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对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当在事发后立刻全额赔付,无需等待卫生检疫部门的化验报告,如果事后证明乙方提供食物没有问题,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餐饮服务费全年合计 元,(即本项目成交价格)

2、合同价款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一年。

四、支付方式:

1、付款比例: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具体商定

2、支付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采购人。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每月开展餐厅满意度调查,并根据员工集中的反映的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改进,并出具《限期整改书》,以保证供餐服务品质。如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未见效,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对饭菜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善,并且甲方可对员工餐厅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甲方有权进行检查、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经卫生部门审查后确认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乙方日常工作有监督、检查、管理权。

5、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违反甲乙方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对违规人员批评教育,乙方重大过失如实向甲方上报,由甲方确定处理办法。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餐食标准,合理调配、精细加工、用心操作、保质保量做出色、香、味俱佳的菜肴。

2、乙方应在进入甲方餐厅前向甲方提供厨房及餐厅服务人员的名单及体检合格报告,保证乙方派到甲方餐厅提供服务的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符合法律对餐饮业服务人员的规定。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更换或调整餐饮经理、厨师长等餐饮公司相关核心负责人,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确保不影响对于甲方的餐饮服务质量。

4、乙方应严格遵守卫生部门颁发的关于加强员工餐厅卫生管理的规定,如在经营中发生餐厅食品安全事故,经卫生部门确认确实属乙方责任的,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5、乙方应认真听取甲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并及时改进,以达到就餐人的满意或基本满意。

6、乙方无权转让员工餐厅的经营管理权。

7、乙方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内部情况,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都严守保密规定。

七、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乙方各2份,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执1份。甲方、乙方及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九、见证方只见证合同的金额、付款方式。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盖章)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上城叁号三号楼一单元302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16000

账号:

账号:

账号:61050168003109009966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营业室

户名:

户名:

户名: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JKZC2020-021

(正本或副本)

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函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 商务响应及技术方案

第五部分 承诺书

第六部分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第一部分 响应函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KZC2020-02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二、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第一次协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并对其后的协商报价负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为: 。

四、我方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采购文件,并同意和放弃对采购文件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

六、开标后在规定的协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们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处罚决定。

七、我方保证按照规定和标准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协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最低协商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且尊重协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

九、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标后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若我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十、有关于本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全称(印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

单位:元

报价内容

协商内容

总报价

服务期

(日历天)

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传真

联系电话

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复印

(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面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面

本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要求:本授权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90天)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本人名字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协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身份证须正面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身份证须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身份证须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身份证须反面

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本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不得少于九十天。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第四部分 商务响应及技术方案

一、商务方案

(一)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要求

响应说明

偏离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注: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逐条填写说明。


(二)项目人员配备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资格证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注:

1.供应商按投入项目的人员信息填写此表;

2.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资格证等)

3.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二、技术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编制运营管理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物中毒、防火应急预案、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服务承诺)。


第五部分 承诺书

供应商承诺书Ⅰ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一、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二、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三、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
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
五、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六、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九、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供应商承诺书II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做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协商供应商,郑重承诺: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二、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四、近三年因货物的供货问题(水货、替代品、次品、翻新品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供应商承诺书III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陕西轩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七部分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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