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09 17: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4202000073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厨房及安防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0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取消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技术参数中“★”; 2.取消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技术参数表后“注:2、带“★”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项目中的所有参数及服务,为本次采购的最低要求;4.报名时间延长至2020年11月11日17: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1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09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 | ||
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南湖街道办听凤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803022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26号1幢3单元1层28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红琼;联系电话:0817-331678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红琼 | ||
电话: | 0817-3316789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采购编号:5113042020000739
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厨房及安防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南充)
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
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4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6第八章 评审方法……………………………………………………60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5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采购人)委托,拟对 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厨房及安防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3042020000739
2.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厨房及安防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3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厨房及安防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1日9: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高坪区曙光街70号曙光大院内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2、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3、现场获取:如供应商自愿到现场获取询价文件的,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网络远程获取,具体流程如下:
(1)供应商自行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内容。将已填写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457044485@qq.com。网络远程报名咨询电话:19960802884/0817-3316789。(注:《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用于存档。)
(2)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询价地点:南充市高坪区曙光街70号曙光大院内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
通讯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南湖街道办听凤路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8030221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账 号:80001600000601
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曙光街70号曙光大院内
邮 编:637100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17-3316789
电子邮件:457044485@qq.com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3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3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3 | 联合体询价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询价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询价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
8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保证金可以以支票、 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 开 户 行:采购人指定银行。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帐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9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17-3316789 |
10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17-3316789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7-3316789 |
12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17-3316789 |
13 | 供应商质疑 |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17-3316789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曙光街70号曙光大院内一楼 邮政编码:6371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3881363。 联系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57号2楼。 邮政编码:637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5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备案。 |
1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银行账号:80001600000601 |
17 | 政府强制、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无线局 域网产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强制节能产品的,报价时须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认证结果证明材料即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非强制节能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环境标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的无线局域网产品。 |
18 | 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 |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部 0817-2806901 农业银行:客户部 0817-226273 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2610678 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部 0817-2320727 交通银行:普惠部 0817-5258019 天府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17-7118300 邮储银行:小企业中心 0817-2286289 成都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6217773 兴业银行:市场营销部 0817-2859135 南充农商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心 0817-3366233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 。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秦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18.1报价表一份。
18.2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和供应商名称并加盖鲜章。
18.3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报价表单独密封封装(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9.2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独立密封封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2份)送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17-3881363。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涉及)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出具的承诺函原件;(见“第七章”格式)
2、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3、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度的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距投标截止日一年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提供承诺函)。
二、应当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涉及)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依据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②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虚假、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幼儿园拟对厨房设备及安防设备进行采购。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 名称 | 产品图片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A热厨区 | |||||
1 | 炉拼台 | 产品尺寸:300*1200*1200mm±5mm 1.采用商品规格厚度≥0.8mm,201#优质不锈钢板; | 2 | 台 | |
2 | 大锅灶 | 产品尺寸:1300×1350×800/380mm±5mm 1、电源:220V/0.5KW/3线,单电机; 2、一键式操作,只需打开电源开关,自动点火;炉灶保护功能具备:停电、熄火、停气自动关闭保护功能;配自动/手动两套工作系统; 3、炉灶采用:炉面304#实际厚度≥0.8MM不锈钢整体压制;面、侧骨采用201#且实际厚度≥0.8mm,各挡板采用201#且实际厚度≥0.8mm,灶脚可调节; 4、炉架采用201# L38×38且管壁实际厚度≥0.8MM不锈钢管,面内铺防火隔热硅酸铝粘,面内衬板201#且实际厚度≥0.8MM不锈钢;炉膛配节能静音炉头;配滤渣槽、摇摆水龙头。 5.需提供样品一台。 | 2 | 台 | |
3 | 厨余垃圾处理箱 | 以实物为准 | 材质:304#不锈钢板材料。 外形尺寸:1010*400*1000mm 技术指标值参数: 长度(mm):1010mm(±10mm);宽度(mm):400mm(±10mm);高度(mm):1000(±10mm);顶板钢材厚度(mm):≥1.2mm; 箱体钢板厚度(mm):≥1.2mm; 门板钢材厚度(mm):≥1.2mm; 底板钢板厚度(mm):≥1.5mm; 立柱管材壁厚(mm):≥1.2mm; 底板支架管材壁厚(mm):≥1.5mm; 内胆板材厚度(mm):≥0.5mm; 抗拉强度Rm/Mpa:≥520; 断后伸长率A/%:≥55;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Mpa≥275; 硬度值HBW≤183; 邻边垂直度mm≤4; 平整度mm≤1.0; 分缝(门与框架)mm≤2.5; 底脚着地平稳性mm≤2.0; 以上技术参数需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二维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 | 1 | 个 |
4 | ●24盘双门蒸饭柜 | 产品尺寸:1300*680*1550mm±5mm 二十四盘 | 1 | 台 | |
5 | 单炒单吊 | 产品尺寸:1050*1000*1150mm±5mm 1.用料及板材:采用SUS201- 2B不锈钢板.≥0.8mm优质不锈钢板,炉台厚度≥0.8mm,一次冲压成型,炉身、背板、前板为≥0.8mm;灶面不锈钢下加硅酸铝保温耐火材料; 2.炉体骨架40x40X4mm的角铁; 3.黑铁炉膛结构3mm的铁板; 4.炉通脚Φ50mm无缝管; 5.炉通脚含支承炉身的钢柱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不锈钢子弹脚; 6.炉膛内采用高级耐火棉隔热及耐火砖砌结火位; 7.炉头及各个配件:220V/50HZ,0.25kw | 1 | 台 | |
6 | 单头吊汤炉 | 产品尺寸:600*700*550mm±5mm 用料及板材:采用SUS201- 2B不锈钢板.面板为≥0.8mm优质不锈钢板; 炉身及炉背材料为≥0.8mm; 3.炉体骨架为40x40X4mm的角铁; 4.扁铁炉花铸造件; 5.炉通脚(内含子弹脚)Φ38mm不锈钢管; | 1 | 台 | |
7 | 双通工作台 | 产品尺寸:1500*800*800mm±5mm 1.面板采用≥0.8mm不锈钢制作; | 2 | 台 | |
8 | 双层平板工作台 | 产品尺寸:1500*800*800mm±5mm 1.材质:面板采用201#0.8mm不锈钢、层板采用≥0.8mm不锈钢制作; | 2 | 台 | |
9 | ●四门冰柜 | 产品尺寸:1200*700*1900mm±5mm 1.平面柜面板用≥0.5mm不锈钢板; | 3 | 台 | |
10 | 双星盆水池 | 产品尺寸:1200*700*930mm±5mm 1.台面:采用厚度为0.8mm,201#不锈钢板; | 2 | 台 | |
11 | 残食台 |
| 产品尺寸:1200*700*930mm±5mm 1.采用优质不锈钢板规格厚度为≥0.8mm, | 1 | 台 |
12 | 绞切肉机 | 三用切肉机 材质:201#1.0mm不锈钢 电压:220V 加工定制:否 厚度:≥3.5mm 生产能力:300-400kg/h | 1 | 台 | |
13 | 切菜机 | 双用 功率:220V/1.5KW.不锈钢材质制作,优质刀片,可切丝、片。 | 1 | 台 | |
14 | 食品储物柜 | 产品尺寸:1200*450*1800mm±5mm 材质:201#不锈钢 | 1 | 台 | |
15 | 单门留样柜 | 产品尺寸:400*380*800mm±5mm 1.夹层是高密度聚氨脂保温材料; | 1 | 台 | |
16 | 双门消毒柜 | 产品尺寸:1150*450*1600mm±5mm 容积:≥690L | 1 | 台 | |
17 | 四层板层架 | 产品尺寸:1500*500*1500mm±5mm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其中立柱采用48mm*48mm*0.8mm厚不锈钢管,内框采用48mm*25mm*0.8mm厚不锈钢方管; | 5 | 台 | |
18 | 四层板层架 | 产品尺寸:1200*500*1500mm±5mm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其中立柱采用48mm*48mm*0.8mm厚不锈钢管,内框采用48mm*25mm*0.8mm厚不锈钢方管; | 2 | 台 | |
排烟系统 | |||||
19 | 不锈钢烟罩 | 产品尺寸:L*1200*500mm±5mm 烟罩主体采用国标201# 0.5mm不锈钢发纹贴塑板,侧板、围板采用0.5mm不锈钢发纹贴塑板 | 6.5 | 米 | |
20 | 镀锌背管 | 产品尺寸:480*480mm±5mm 采用≥0.5mm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 6.5 | 米 | |
21 | 镀锌烟管 | 产品尺寸:480*480mm±5mm 采用≥0.5mm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 34 | 米 | |
22 | 镀锌弯头 | 采用≥0.5mm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 6 | 个 | |
23 | 镀锌变头 | 采用≥0.5mm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 4 | 个 | |
24 | 机架 | 采用30角钢制作,并做双层防腐油漆处理。法兰接驳连接必须采用防漏胶垫对接,保证烟管对接之间不会出现漏油等情况。 | 2 | 套 | |
25 | 风柜、净化器底座减震器 | 现场订制,槽钢型采用槽钢与40角钢制造,双层防腐油漆处理。 | 2 | 套 | |
26 | 7.5KW风柜 | 离心风率+高压 1.动力电机即风柜心脏,采用名牌电机,电机线圈,使其动能更强劲且噪音更低,振动更小。 2.转动叶轮采用多翼式铝制合金超薄叶片组成。重量更轻,使其传动负荷更小,两大优势决定其高性能。 3.功率:380V 7.5KW | 1 | 个 | |
27 | 油烟净化器 | 12000风量 机箱材质采用≥0.6厚优质镀锌钢板制成; 设备采用户外高档优质高温静电喷涂涂层; 采用先进尖端放电技术,电磁场精密电极间距; 内网采用铝合金材质、抗腐性强; 采用模组化设计,易于安装、拆卸,便于清洗和维护; 6.功率:220V/1KW ; 7.所有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标准/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范“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 (试行)(HJ/T62-2001)的要求 | 1 | 个 | |
后厨杂件 | |||||
28 | 高品质铁锅 | 高品质铁锅,传热快,菜熟的快,不需要太久,就可以出锅,保留菜的原汁原味.材料熟铁钢板锅,钢板铁。没上涂层,结实。节能 、省时 、健康、易洁、耐用,直径80cm | 2 | 口 | |
29 | 高品质铁锅 | 高品质铁锅,传热快,菜熟的快,不需要太久,就可以出锅,保留菜的原汁原味.材料熟铁钢板锅,钢板铁。没上涂层,结实。节能、省时、健康、易洁、耐用,直径55cm | 2 | 口 | |
30 | 面盆 | 采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直径45cm | 10 | 个 | |
31 | 面盆 | 采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直径50cm。 | 10 | 个 | |
32 | 面盆 | 采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直径65cm。 | 5 | 个 | |
33 | 钢化塑料框 | 产品尺寸:600*425*350mm 采用树脂材料制成,一般耐温范围:最高温120℃,最低温-27℃,钢化材质。 | 6 | 个 | |
34 | 中号菜框 | 产品尺寸:530*390*270mm 采用树脂材料制成,一般耐温范围:最高温120℃,最低温-27℃,钢化材质。 | 10 | 个 | |
35 | 小号菜框 | 产品尺寸:355*270*110mm 采用树脂材料制成,一般耐温范围:最高温120℃,最低温-27℃,钢化材质。 | 10 | 个 | |
36 | 收碗箱 | 产品尺寸:505*375*145mm 采用树脂材料制成,一般耐温范围:最高温120℃,最低温-27℃,钢化材质。 | 5 | 个 | |
37 | 垃圾桶 | 产品尺寸:160L 采用树脂材料制成,一般耐温范围:最高温120℃,最低温-27℃,钢化材质。 | 6 | 个 | |
38 | 带轮垃圾桶 | 产品尺寸:120L 采用树脂材料制成,一般耐温范围:最高温120℃,最低温-27℃,钢化材质。配优质静音轮。 | 4 | 个 | |
39 | 全钢米筛 | 产品尺寸:50CM 采用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 2 | 个 | |
40 | 加厚桶 | 产品尺寸:50CM 采用优质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 3 | 个 | |
41 | 加厚桶 | 产品尺寸:40CM 采用优质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 5 | 个 | |
42 | 加厚桶 | 产品尺寸:35CM 采用优质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 8 | 个 | |
43 | 清洁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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