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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山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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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临沂第十五中学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王庄路53号(临沂第十五中学) 联系方式:0539-6372720(临沂第十五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沂蒙路418号民族大厦17层 联系方式:15266396092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78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3、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7、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7.3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9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3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磋商文件,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的,责任自负。 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20年11月9日 至 2020年11月12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9时0分至2020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66396092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发布人: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8日 18时03分27秒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兰山区李官镇兰山沂蒙岭区级公益性公墓(墓穴)建设工程 ta content="1111" name="author">

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782

采购单位:临沂第十五中学

代理机构: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25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26

第五章 履约验收 31

第六章 附件 35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单位:临沂第十五中学

地址:城王庄路53号

联系人:张校长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金猴名居2A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张工 1526639609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78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

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7、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7.3

(万元)

三、备案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1月9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3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磋商文件,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的,责任自负。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0年11月9日至 2020年11月13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266396092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单位:临沂第十五中学

联系地址:城王庄路53号

联系人:张校长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金猴名居2A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张工 15266396092

3

项目名称

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招标控制价

预算:87.3万元,高于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7

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付款方式

货物到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10

供货及安装期限

10天

11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14

响应文件形式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LYTF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2、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共2 份,1份为光盘介质储存的NLYTF文件,1份为U盘存储的pdf或者word文件,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1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16

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成交后,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其响应文件应打印一式二份(副本),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送至本代理机构。

17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响应文件(利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加密的响应文件(.LY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评标系统

18

响应文件递交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系统,供应商须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磋商文件,根据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现场解密响应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递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均原件);

(2)CA加密锁(锁上贴上公司标识及登录密码,单独提交),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递交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响应文件制作,生成未加密的响应文件二份 (文件格式详见本章第14条,光盘和U盘封装在一起)。

(4)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存档,不退还),与全部原件封装在一起,密封格式详见附件。

注:1.以上(3)-(4)项资料密封并于投标截止前递交,密封条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印章。

2.网上响应文件(利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加密的响应文件(.LY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评标系统)。

19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见公告

20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唱标顺序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顺序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3

资格审查资料

开标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以备查验(原件需密封,密封格式详见附件,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递交):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未按以上要求递交资料的,经评审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24

电子招投标

在交易系统内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见电子化招标投标通知,供应商手册请到交易网。具体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的通知” (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08943b4b-8588-4b51-954c-e4a57faa308f&CategoryNum=048)。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所有电子版,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电子版响应文件,一旦提交不予退还。

25

补救方案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加密版电子文件解密失败的,招标人可以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现场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未递交的或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能导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6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

27

成交服务费

由成交人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8

磋商内容

商务、技术部分

不管响应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响应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注: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禁止的关系。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采购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采购人系指临沂第十五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或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磋商小组”系指由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临时组织。

“成交供应商或中标人”系指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有能力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投标保证金

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基础资料提供

1)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

项目说明、要求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附件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疑义。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潜在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因自身贻误行为未成功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 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文件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电子版)。

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将此变更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6)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磋商前,供应商除就磋商文件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报价资格。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解释权

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3.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评审资格。

2)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函(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详见附件);

公开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

清单报价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商务偏离表(详见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更换后的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承揽范围须能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

项目说明部分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节能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

技术部分

技术标书目录

技术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

产品技术经济性能情况;

业绩一览表(详见附件);

样品;

供货与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6.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6.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

16.4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

17.报价说明

17.1本项目的报价应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范围的全部,及本磋商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

本项目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为成活价,包括了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及本磋商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成交后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17.2供应商应根据所列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

17.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供应商擅自改变清单序号、项目编码、数量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

17.4开标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一览表与电子交易平台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准。

17.5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6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7.7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小组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18.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 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须知要求,准备制作响应文件。

2) CA锁(CA锁上面注明公司名称+登录密码)单独提交。注: CA锁供现场解密时使用。未加密响应文件应刻录成光盘和U盘一并带到开标现场(未加密文件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若遇不可抗力发生( 如 :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等因素 )。且交易场所满足开评标条件时,所有供应商的光盘同时开启,启用现场递交的光盘导入系统。

3)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B)供应商通过磋商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在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五、公开报价、评审与成交

23.开标会议一般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开标会议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会议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3.3款规定在开标会议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4.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 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未按密封要求盖章签字的。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5.磋商小组

开标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7.评审原则

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人。

28.磋商步骤: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项以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合格条件的;

(4)技术文件(技术参数)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未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扰乱磋商仪式会场秩序的;

(8)在本项目响应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9)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本步骤视情况进行,在不存在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不必要进行单一磋商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有不超过三次报价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

不保证接近基准值的供应商成交。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评审方法:

(1)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按最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2)磋商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

(3)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相关政策及措施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6%;

小型和微型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1、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3、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则应当同时提供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6%;

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文件规定,有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的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5)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文件规定,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6)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

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技术评标总分值+(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价格评标总分值。

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

得分=评委综合打分+对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

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以上证书以原件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具体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报价

得分(30)

价格评审

30分

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技术

得分

(70)

产品技术经济性能情况

15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技术指标、技术先进性、产品的稳定性、市场占有率、客户评价等打分,优得15-11分;良得10-6分;一般得5-1分

业绩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2017年1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打分,每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15分。以有效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合同要素不齐全的对应合同不予计分。

样品

2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样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情况分档打分,优:20-14分;良:13-7分;一般:6-1分。样品包括洗碗机、夹层锅、30门消毒柜、油烟净化一体机(240cm*150cm)、风柜机及洗地机。

供货与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20分

根据各供应商供货与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应急预案处理、备品备件等分档打分。方案优良,保证力度强,得15-20分;方案较良,保证力较强,得9-14分;方案一般,保证力度一般,得4-8分;方案较差,保证力度弱,得1-3分。

(1)磋商小组评审仅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寻求其他外部资料。

(2)本《综合评分法细则》只针对有效响应文件予以评分,不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分数列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

(5)技术标由评委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酌情打分;合格供应商技术标的有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F=(T1+T2+…+TN)/N,其中:F-为合格供应商技术标的汇总得分,T-为评委所给的分值,N-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6) 评委打分超出评分标准的为无效打分。

(7)本次评标办法涉及的打分须供应商提供原件作为评审依据的,原件单独密封递交,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递交的不予接收;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或扫描件与提供的原件须保持一致,字迹清晰。

29.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超出项目控制价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1.特别说明

1)无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人。

33.成交通知书

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 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盖章生效。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中标人有转包行为或者投标书中未明确分包项目,且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分包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项目说明、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供货及安装期限:10日。

3、保修期:2年

4、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和甲方要求达到的验收标准;

5、付款方式:货物到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清单:

(另附)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并据实结算。

二、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临沂第十五中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如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7、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副本2份留存(代理机构1份,政府采购办1份)

采 购 合 同

(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需(货物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公开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

(详见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四、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五、交货

1、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以前交货。

2、交货地点: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

1、设备到货后,甲方和乙方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质量状况和数量,视为初验,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设备运行个月后第一周进行中验,设备运行个月后第一周进行终验,并共同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主张权利。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合同生效。

十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迟付货款,每迟交一天,按逾期应付金额每日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货每迟交一天,按延期交付货物总额每日1%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6、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如引起诉讼,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

7、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提交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

1、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

2、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已供设备数量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成交时的单价。

十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1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

第五章 履约验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四、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义务,确定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

五、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诚信记录:

 (一)无正当理由放弃采购合同履约的;

(二)不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

(三)在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功能、工艺等方面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的;

(四)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的;

(五)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验收小组成员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

(六)其他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第三方权益且情节较重的。

六、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采购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诚信记录:

(一)不履行验收义务且拒不纠正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

(三)与供应商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

(四)履约验收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影响的;

(五)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

七、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供应商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影响公共利益或者采购人权益,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的,由财政部门予以约谈,责令改正,并根据信用管理规定予以记录、公告。

附件1

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

供应商: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采购人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中标供应商一份。

附件2:

第六章 附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782)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数量。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

7.我方与本此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782)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上述人员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价的,须出具此证明书。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临沂第十五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782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小写:

大写:

供货及安装期限

其他

注:

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表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清单报价表

(根据清单报价)


附件五:

主要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品牌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金

现有职工人数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说明:1、该表填写必须清楚,准确无误,真实有效;2、对本表中任何内容的修改,必须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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