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上虞区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外包(二年)项目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7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上虞区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外包(二年)项目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7 浏览次数:27
一、合同编号:11N00259016320205001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上虞区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外包(二年)项目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FS2020088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上虞区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外包(二年)项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13857511977
供应商(乙方):浙江七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470574144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上虞区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外包(二年)项目
数量:1
单价(元):803147.74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803147.74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1-07 15:15:52
九、其他补充事宜:/
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绍兴市上虞区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外包(二年)项目 甲方:(采购人)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乙方:(供应商) 浙江七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编号为 FS2020088 招标文件、 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及服务期限 1、合同金额:大写:捌拾万零叁仟壹佰肆拾柒元柒角肆分,小写: 803147.74 元。 2、服务期限: 二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范围、要求和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1、总体要求 (1)负责在押人员食堂的经营管理,负责供应早、中、晚餐。 (2)提供食品卫生安全和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餐厨垃圾 处理意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及各类人员 培训考核制度,确保食堂服务管理标准化、常态化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使食堂大 厅整洁有序,用餐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 (3)厨房清洁,生熟分开加工和摆放、食品按规定留样,仓储整齐清洁规 范,防四害措施齐全;餐厨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理,处置规范。 (4)新招聘的炊事人员无违法犯罪前科,政审合格,符合条件的签订劳动 合同后上岗。已招聘的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符合条件的继续使用,不符 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解除使同。凡患传染性疾病,按规定不能从事炊食业工作的, 一律不招聘在食堂从事炊事工作。 (5)全体人员着工服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工号清晰、服务规范、各司其 职,操作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帽子和手套,严格执行食堂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严把食品采购、运输、清洗、加工、消毒、储存和留样关,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在押在拘人员和患者提供延时、送餐等人性化餐饮服 务。 (6)要求全体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无违法犯罪前科,政审合格、政治素质、 专业素质过硬,坚决杜绝监守自盗、违规操作行为。 (7)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 为发生,中标单位应承担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2、供餐要求 (1)严格执行公安部、财政部规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以及《看守 所伙房管理办法》,保证一日三餐对在押人员的供给做到吃熟、吃热、吃足定量、 吃得卫生。对患病、年老在押人员的伙食供给给予适当照顾。 (2)根据看守所的统一安排,提前一周制定下一周菜谱并报看守所落实, 切实搞好在押人员伙食调剂,保证身体所必需的营养,防止食物结构单一。遇有 传统节日,按安排适当改善伙食。 (3)所有食材由配送中心配送,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配送 中心经营场地、设施设备、配送队伍等经营性相关材料,再由采购人组织相关 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经认可,为本项目配送的所有工作人员政审合格,采购 人不定期的对中标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服务期内配送服务达不到采购人 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让中标单位更换配送单位,并经采购人认可,配送的所有 工作人员政审合格。 (4)荤菜要名副其实、口味适中,素菜要清清爽爽、不油不腻,所有食品、 菜品要求手工制备,杜绝外采半成品、成品。供餐要求酸辣咸淡适中,适合多数 人口味。 (6)进入食堂的物品,认真管理,杜绝乱摆乱放现象。物资的使用,注意 节约,防止浪费。食堂的刀具,每次用完后认真清点并锁好,杜绝流出食堂。 (7)饮食卫生要求:“菜米淘洗干净,餐、厨具保持整洁卫生且定时消毒, 不得让在押人员吃霉烂变质食品。 (8)遇到特殊等重大活动、突发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保障。工作量以采 购人书面报告为准。 (9)每逢我国民族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或重要节气等 民族节日,在饮食配比上,要体现出节日特色。 (10)针对用餐有特殊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在押人员及患病需提供病号餐的 在押人员由看守所、拘留所出具名单进行定量配送备菜。 三、付款方式: (1)采购人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和办公用房。供应商在 承包期内在现有的设备情况下,餐厅所用的易耗品、办公用品、菜、米、肉(冻 品)、油、调味品等一切易耗品以及在押人员所食的伙食都由供应商提供。 (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并自行与劳务 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承担其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福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 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以采购人和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在总成本控 制的前提下,自主安排每日伙食的花色品种(每周排列一次),提供每日伙食的 原材料采购清单,与采购人一起验收采购原料的质量、数量,不得虚报数量, 以次充好,采购人定期对所购买的数量进行抽检。 (3)承包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先做后付。在月后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前一个月承包服务费的 90%部分,其余 10%部分为考核奖金额根据《食 堂考核细则》在下个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支付,考核为每一季度一次。 (4)在押人员伙食费用根据公安部、财政部标准规定按实在次月月初进行 结算。 (5)装置性设备、设施如房屋、地面、管道、电梯、中央空调等,由采购 人负责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餐饮设备如厨具、灶具、冰箱等日常保养和 维修由供应商承担。 (6)除四害、餐厨垃圾外运、厨房脱排油烟机和油烟管道的清洗由采购人 承担。 (7)采购人提供水、电费用。供应商做好节约用水、电工作,杜绝浪费, 水.电用量在往年的基础上增量不超过 10%,发现浪费进行相应扣罚。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的厨房设备、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 不当损坏设备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2、乙方委托经营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员工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 2 次。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委托经营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 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应当依法赔偿,赔偿金优先在应 付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委托经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相关台账。 5、委托经营期间,涉及甲方义务的,甲方应全力配合。 6、甲方与乙方将食堂设备、设施一一清点,制作详单,双方签字盖章,各 执一份,造成除日常磨损外的损失外,应当折价赔偿。 7、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始终拥有合法资质,按期年审,并将年审材料,复印 提交甲方备案。 8、乙方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 住证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 求。 9、乙方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如人员变动应及时 提供。 10、接受甲方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11、乙方必须对经营的食品质量和所雇佣的人员安全进行责任保险,在经营 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扣 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食堂经营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第一次给予 书面警告,第二次终止委托经营合同并没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得变更墙体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食堂有关设备,不得擅自搭建 附属设备。 4、乙方必须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落实工作人员,并办好工作人员的健康证, 交甲方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履行合同。 5、承包经营期间,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也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 (2) 乙方承包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 传播等责任事故的; 6、因解除合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承担与 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7、如果乙方在食堂工作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被终止合同的,不退还履约 保证金。 六、中止或终止合同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或部分工 作任务的;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 15 天内未能纠正其过 失的; (4)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情形。 2、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要求中止 的部分。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完成部分应负的 质量责任。 4、如遇甲方政策性调整,提前 20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接受提 前终止合同,不予补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 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将争议向当地仲裁机构提交仲裁。合同其它部分仍继续履行。 八、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两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一份,并 由采购人在 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将争议向当地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