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23220430538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百匠利合公共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单价:37.5388万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815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质保期要求:有设备按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设备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五年。质保期内中标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文件中对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承诺。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安装到位提请验收。
3. 设备清单明细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晓明 韩庆 陆宝钧 赵杰 周军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供应商按中标价的1.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金额:5630.8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 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30037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世贸大厦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颖
联系电话:13851437390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7楼1708室
邮 编:210009
邮 箱:507810240@qq.com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附件:20201015_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文件.pdf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023220430538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8 第三章 评标标准 ............................................................................................. 2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6 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 .................................................................................. 32 第六章 附件 .................................................................................................... 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委托,就其南京市鼓楼区教 育局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e 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 15 点 0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023220430538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项目 1.3 预算金额:45 万元 1.4 最高限价:45 万元 1.5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采购及安装(设 备清单详见技术需求)。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或者情况说明:/ 2.4 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 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的获取 3.1.1 获取时间:从 2020年 10月 16日 9时 00分到 2020年 10月 23日 17时 00分 3.1.2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 e 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 500元,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者首次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 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平台服务费 100元。(三) 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 所需时间,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 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 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 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 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 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者可以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 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 1:18505197661,客服 2:17712326221, 客服 3:13306118316、客服投诉电话:13306118316。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者进行注册、 支付、等操作。 (六)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 平台办理注册、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 约束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2020 年 11 月 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120 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 4.3 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 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 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 “信用南京 ”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 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 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 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 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 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 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4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5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 一家供应商计算。 6.6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7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地 址:南京市世贸大厦 5 楼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025-83230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 120 号江苏成套大厦 1708 室 联 系 人:李小颖 联系方式:025-85569055 13851437390 lixy@j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颖 电 话:025-85569055 1385143739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定义 2.1“招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 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 中介机构。 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 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给予 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 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 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 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3.4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 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 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 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 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 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 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 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 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 或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 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 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 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 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6.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 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6.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 传真等。 6.6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7、联合体投标 7.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7.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7.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7.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 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 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审时不予认可。 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9.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 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 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 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 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 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1.2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 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1.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 降低质量的理由。 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11.5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 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 明。 11.6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 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1.7 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 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 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5、投标文件签署 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 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6、投标费用 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 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 本次采购,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基准费率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本次招标评标费用由中标单位现场支付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费用有评委会成员收 取,招标代理机构不开取相关发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 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 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 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17.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 投标文件提倡按照 A4 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 幅面折叠成 A4 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 17.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 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8.1 逾期送达的; 18.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 20、诚实信用 20.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 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1.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1.4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 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1.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 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 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 招标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 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 据。 22、评标 22.1 评标委员会 22.1.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 工作。 22.2 评标程序 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 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2.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 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6)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 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3 澄清有关问题。 22.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2.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22.2.4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2.5 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 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2.3.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 招标文件第三章。 22.3.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 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2.3.3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 标人的得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3、确定中标人 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 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3 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 少向另一方支付项目预算金额 2%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 定的其他补偿。 23.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 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7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24、编写评标报告 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5.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 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26.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七、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 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7.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 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 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 (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 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 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7.5 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 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 27.6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 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 予以处罚。 27.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 及商业秘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 025-86636139(招标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人:陈葵花)、025-86636853(招标代 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汪朝阳)。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8.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 质疑事项的范围。 28.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8.4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 意投诉。 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 取得证明材料。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评委评分 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分区块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其中报价部分:30分;商务部分:18分;技术部分:47分; 报价部分 (满分 30分) 投标报价 (满分 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30%)×100 商务 (18分) 企业资质(4 分) 投标人具有 ISO9001 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 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重合同守 信用证书、资信等级 AAA证书、信用等级 AAA证书、中国著名品牌证 书(原件备查)每提供 1个得 0.5分,最多得 4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 证明材料复印件)。 生产厂家响应环保执 行情况 (2分) 提供由生产商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生产产品对当地环境无污染的 证明材料的记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 件)。 产品质保期(3分) 产品质保期为 5年,投标人承诺质保期为 5年不得分,每增加 1年得 一分,最高的 3分。 售后服务体系(3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27922-2011 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 3 分,四星级得 2 分,三 星级得 1分,(需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后服务 (3分) 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在南京拥有或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 盖公章)中标后提供常驻本地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拟投入的本 项目工作的人员名单清册,提供近六个月的员工社保证明得 3分。 业绩证明 (3分) 提供投标人 2017年 1 月 1日以来,在国内做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的 业绩合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每提供 1 份得 1分,最多得 3分。 技术部分 (52分) 产品功能、性能配置 要求(18分) 标▲项为重要技术指标,每项不满足扣 2分,其余项为普通技术指标, 每项不满足扣 1分。 全部响应且满足招标要求的招标清单及技术参数相关要求得满分 18 分; 扣分超过 6分(包含 6分)则认为严重负偏离,本项得 0分 检测报告 (14分) 1.提供看台铝合金装饰符合 GB/T6462-2015氧化膜厚度大于等于 8um 的检测报告; 2.提供胶合板检测报告,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 0.2mg/L 合格检测报 告; 3.提供吹塑中空椅符合 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标准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4. 提供符合 ISO 15614-1:2017&ISO 5817:2014钢材焊接检测合格 报告; 4. 提供符合 GB/T 4336-2016 +ADM.1-2017,螺丝材质和电镀层及符 合 GB10125-2012盐雾检测合格报告; 5. 提供看台饰面——PVC 配件的抗真菌生长级别不低于 1 级的检测 报告 6.提供粉末喷涂检测报告,喷涂铅笔硬度依据 ASTM D3363-02(2011) 方法测试不低于 3H,涂膜附着力依据 ISO2049:2013 方法测试不低 于 1级。 7. 提供电动手动收缩看台符合 GB 19272-2011 及企业技术条件的检 测报告; 以上须提供 2017年 1 月 1日以来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具有 CNAS 或 CMA 或 SGS 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 得 2分,本项最多得 14分。 安装调试方案方案 (9分) 对每个供应裔所提报的针对本项目的具体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 (1)能按照项目要求,提供具体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全 面、科学、可操作性得 9分。 (2)能按照垣目要求,提供具体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全 面、科学,操作性欠缺得 6分。 (3)能按照项目要求,据供具体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方案不 够全面、,不够科学,操作性欠缺得 3分。 未提供不得分。 产品设计方案 (1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相关文字描述 情况,与本项目匹配程度酌情对比打分。 (1)能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图纸全面,及相关文字描述(设计合 理、符合消防要求、视线要求及方案)详细且准确,与本项目匹配程 度高,得 11分, (2)能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图纸全面,及相关文字描述(设计合 理、符合消防要求、视线要求及方案)准确,与本项目匹配度一般, 得 8分, (3)能按照项目要求,提供图纸,及相关文字描述(设计合理、符 合消防要求、视线要求及方案)一般,与本项目匹配,得 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 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附加分: 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凡三星级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给予一定加分鼓励。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加 3分;被评为南京市政 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分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分的扣 3分;诚信指数在 19-10分的 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分。 附加分附件表(供供应商比照) 首次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如无信用评级报告注册或信用评级报告为 C 级以下的,且无本 《办法》明确的失信行为,其诚信指数基础分为 50分。 对列入《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示范推荐目录》等南京市人民政府支持科技创新产品清单 企业,其注册时没有信用评级报告的,且无本《办法》明确的失信行为,其诚信指数对应为 81分。 供应商最终合计打分为详细评分及附加分合计 说明: 1、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 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 供应商诚信指数(分值) 星级 信用报告评级 121分以上 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 101-120分(含 120分) ***** AAA 91-100分(含 100分) **** AA 81-90分(含 90 分) *** A 71-80分(含 80 分) ** BBB 61-70分(含 70 分) * BB 51-60分(含 60 分) 不计星级 B 50分以下(含 50分) 不计星级 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是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需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设备采购,设备、材料、随 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运抵买方项目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共 同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 的价格、全部税、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项目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买方 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检定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设备清单及单项报价表内容见下表: 序 号 品名 规格 (W*D*H)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1 电动活动 看台 450mm*305m m*235mm 详见电动活动看台设备技术参数 位 524 2 电动活动 看台通道 标准 配置 2 条通道,24 级 级 24 3 活动舞台 2440mm*122 0mm*410mm 1:台面框架采用 50*50*5 角钢构成,结构稳固;金属架全部经过防锈 处理 2:主体支架采用 30*30*1.5 台架有配件使台架锁定,方便用户变动 3:活动连按配件件采用 6MM 扁钢 4.台面采用 18 进口 A 级实木高密度板材 5.移动万向轮采用 5 寸进口橡胶静音轮 组 2 4 活动舞台 2440mm*183 0mm*410mm 1:台面框架采用 50*50*5 角钢构成,结构稳固;金属架全部经过防锈 处理 2:主体支架采用 30*30*1.5 台架有配件使台架锁定,方便用户变动 3:活动连按配件件采用 6MM 扁钢 4.台面采用 18 进口 A 级实木高密度板材 5.移动万向轮采用 5 寸进口橡胶静音轮 组 2 5 活动舞台 台阶 900mm*650m m*550mm 防锈角铁底架,台面采用 18 进口 A 级实木高密度板材。 个 2 6 舞台配套 裙边围布 定制 绒布材质,宽度为 410mm。 m 31.72 设施材料费用小计(元) 运输、安装、调试费用(元) 汇总金额(元) 3、技术规格书: 3.1主要设计标准和规范: 座椅和活动看台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满足以下等标准、规范,并参照国际上 通用的规范。主要参照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2.《体育建筑设计手册》; 3.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a.GB50009-2001《建筑结构载荷规范》 b.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c.YB/T9256-1996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d.GB/T 28699-2012 《钢结构防护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e.GB/T3199-1996《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f.GB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GB 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 h.QB/T 2601-2003 《体育场馆公共座椅》 i.GB/T19867.1-2005《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 j.GB/T18839.1-2002《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方法 总则》 k.GB/T19352.1~4-2003《热喷涂 热喷涂结构的质量要求 第1~4部分 全面的质量要求》 l.GB/T8627-1999《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m.GB/T6892-2000《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n.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o.GB/T10357.34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p.GB/T8624-2006《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3.2电动活动看台设备技术参数: 下述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 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 要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下述技术规格的要求。 电动活动看台性能要求: 1、支撑结构 ▲(1)倾斜几何骨架应当由高张力 Q235A钢材(镀锌板)制成结构钢,结合 Q235B钢 材(扁通)制成,使用穿透式固定螺栓,与踏板支撑结合。骨架需一体成型,不可有焊点。 根据三角形稳定原理,主要的支撑竖杆骨架结构必须为倾斜的三角支撑结构(见图),倾斜 几何骨架结构要求提供产品照片(或完工细节照片)并图文说明。仅供参考: ▲(2)活动看台承重行走轮子的直径 127±2mm,轮面不低于 30mm。双硬度耐磨软橡 胶轮,以保护木制或合成地板表面(水泥地或其它硬地可用硬橡胶轮)。轮上应有模制的烧 结钢套管,内配轴承与轴心,最后以开口销锁住。每根骨架(柱)下安装 3只轮子,以将负 载均匀的分配到地板上。 ▲(3)下部轨道应为多折型钢件,与相邻的轨道互相锁定,连锁重迭部分至少有 28 公分。采用连锁导向钢轨来保证排与排之间对齐,钢材焊接处必须光滑,不允许有裂缝及虚 焊。 (4)每个下部轨道都应当包括一个多折型或结合型排锁,以将各排互相锁紧在打开的 位置,并允许进行自动解锁。排锁应是略斜低置设计,以避免遭到破坏。 (5)上部轨道上应当有模制尼龙轮互锁包覆式导轨。 (6)斜向的支撑应当是一体成型高张力钢材(扁通),可以用穿透不锈钢螺栓连接踏 板支撑和骨架。 ▲(7)前横梁与后横梁连接支撑应当为一体成形的高张力镀锌板钢材结构钢,用穿透 式不锈钢螺丝与前后横梁固定,每个支撑轨内都应有一个 30±2mm直径的尼龙滑轮,导引看 台伸展收合直线进行并防止钢与钢之间产生磨擦; ▲(8)看台所有制铁金属件表面均须经过喷涂处理。 ▲(9)其他要求:需要提供活动看台主要支撑件受力原理的有限元分析报告,需要提 供活动看台整体结构受力原理的恒载荷及模态分析报告;(报告需以图文说明的方式清晰展 示)。 2、踏板系统 ▲(1)前横梁和后横梁采用一体成型的高张力镀锌钢板滚压一次成型,钢板厚度 2mm, 不得为焊接横梁。 ▲(2)前横梁处无尖锐边缘,踏板上有 90mm以上宽度的铝合金装饰型材防滑条,装 饰铝型材做阳极氧化处理。 (3)踏板应当采用多层胶合板,表面贴有 1.2mm高耐磨防火防滑 PVC胶皮。 (4)踏板与踏板支撑、悬臂支撑连接应当用螺栓固定。踏板之间采用铝合金型材的工 字型耐腐蚀连接件,方便踏板之间对接的同时增强了对接处强度,工字型连接件做阳极氧化 处理。 3、活动看台座椅系统 ( 1)座椅规格:椅高 235mm(±10mm),椅宽 450mm(±10mm), 椅深 305mm(±10mm),座椅排布中心距≥ 452mm。 ▲(2)活动看台座椅塑料: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原料,中空吹塑一体成型, 座椅颜色选用专业着色母粒。 4、动力系统说明(贴墙式系统) ▲(1)结构驱动动力系统:动力系统必需装置于需要动力的主结构上,需有坚固外壳 保护电机,机械式复合式驱动系统,电机直接带动传动轴与驱动轮,用来伸展和收缩看台。 (2)通过线控式控制器操控,带动看台逐排向前、后运行。 (3)每一个动力系统单元应由以下部件组成:驱动铸铁轮(φ172mm*100±2mm)、单 /三相异步电动机、减速机、电机安装架、电机传动杆,提供 0.16-0.18 M/S的平衡运行速 度。 (4)安全电力系统设计,电源于未使用状态时,无残留电力。采用简易控制器,可直 接操作看台全展开或全收合,遇危险情形时,可松开按钮立即暂停。 (5)供电:看台生产商在看台区内应提供所有的电线,包括线控。 (6)每个单元电动装置由一个 0.55千瓦或者 0.75千瓦,三相 380V/50Hz电机提供动 力。 5、伸缩看台附属配件 (1)每座配有自收式侧边高强度方管钢制护栏,连接处均以耐腐蚀连接件连接。钢制 护栏表面需粉末涂装。看台收合时,侧边护栏自动收合。 (2)栏杆间隙需小于 100mm,栏杆高度需大于 1100mm,以确保观众安全。 (3)中间护栏套筒必需固定于结构前后横梁,不得固定于踏板上;末端护栏门套筒采 用高强度内六角螺丝连接固定于结构前后横梁,确保强度,不得固定于踏板上,便于组装及拆 卸,外观流线形设计,易碰撞处全部采用倒圆角。 (4)踏步为耐水层压胶合板组合成型,周边配装挤压铝型材封边配注塑护角,采用圆 弧设计,安全不割脚,踏步前缘有防滑条,增加安全性。 4、其他要求: 序 号 商务条款名 称 商务条款的具体要求 1 合同主体 与付款单位 该项目合同主体与付款单位为: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 该项目核心 产品 体育馆电动活动看台。 3 质保期要求 所有设备按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设备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五年。质保期内中标 商应在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 备用设备。文件中对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承诺。自验收报告签字 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安装 到位提请验收。 5 交货地点 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安装等, 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 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6 售后服务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供设备的免费质保期满足采购人的质保期要求 (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在设备的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能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备件 材料,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质保期内,货物发生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或者维修达 3次的,必须以同样材质、 同样规格的设备予以免费更换。 7 培训要求 供应商对使用单位采购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提供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 使用以及硬件基本维护知识。 8 验收标准与 要求 中标单位供货完毕,采购人现场挑选一件件设备封样,由中标单位送市级以上检 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或环保检测。由鼓楼区教育局、学校及应邀第三方共同验收, 本项目的质量检测和环保检测报告为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 9 付款条件 1)投标报价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清单所列及施工、安装、运输、调试、 集成、保洁、原厂免费质保、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验收前中 标方承担所有货物的保管责任;本项目单项报价中已含税。 2)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使用方接收并全系统正常运行 1周后,由区教 育局职能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付款手续,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 款。 3)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付款手续,一次付清。发票总数不得超过 3张。 10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和师生 人生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投标文件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质保期、质量问题处理方法; 3.投标文件应提供设备生产、安装日程计划; 4.供应商中标后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规格、材质等要求进 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并确保产品质量。 备注: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 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的产品进行报价。但是,所有技 术和功能和品牌档次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 实现。 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 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 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 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 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 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 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 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设备型号、数量、安装方案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合同价格不得变化。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 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 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 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限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 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 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 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提供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 用户手册;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配置清单、分 项价格及耗材价格;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一套维修所需的专 用工具及其清单;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 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 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 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 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 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 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 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 故障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要求每季度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 时或故障时,响应时间为 2小时,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远程无法解决,工程师应在 4小时内到 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厨房设备。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 次,或在 2月内无法修复,供应商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 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证零配件的 供给,但只能收取配件费。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 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缴纳 元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结束,试用一个月后,由鼓楼区教育局、学校、应邀第三方共 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走付款程序,支付合同总价的 95%,一年后如无重大问题支付余额。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 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 逾期交付达 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 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 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 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 并按第 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 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 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 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 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 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39 页共 52 页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第 40 页共 52 页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 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 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 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 有约束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 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 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 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 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 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41 页共 52 页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 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 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第 42 页共 52 页 附件三、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合计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服务时间 /交付使 用时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小微型企业产品 金额 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 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 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第 43 页共 52 页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如果有,格式自拟)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 44 页共 52 页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 45 页共 52 页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 46 页共 52 页 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 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 47 页共 52 页 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执业 资格 证书号 技术职 称 相关工 作年限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 48 页共 52 页 附件九、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项目 规模 获奖 情况 签约及服务 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 49 页共 52 页 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50 页共 52 页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第 51 页共 52 页 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第 52 页共 52 页 附件十二、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四、 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 附件十五、《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附件十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