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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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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6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项目编号:FHC-PTCG20201026001)”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

2、比选项目简要说明:

①福海创公司职工第一食堂位于公司PX厂区,厨房粗加工区面积40平方米,细加工区40平方米,粮油仓库、调味品仓库36平方米,售餐区及面点区75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600平方米,餐厅常规用餐人数600—800人。

②福海创公司职工第三食堂位于公司杜浔办公楼一楼,厨房作业区面积约102平方米,配套储物间面积约5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189平方米,售餐区22平方米,大包厢面积45平方米、小包厢面积20平方米(两个),餐厅常规用餐人数80—100人。

③福海创公司港区食堂在码头团队侯工楼一楼,厨房作业区面积约46.8平方米,配套储物间面积约13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93.6平方米,常规用餐人数约60—80人。

3、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两年。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2、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如:企事业单位、学校、

工厂等)2年以上;有1000人以上用餐、送餐的供餐经验。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等方面不良记录。

4、厨师应具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中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资格人员至少一人。

5、不接受餐饮挂靠公司投标。

6、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7、与比选人无诉讼纠纷。

三、评标方案

1、方案评估,占分比80%(时间、地点待定)。

2、现场炒菜,占分比20%(时间、地点待定)。

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 日至2020年11月8 日(共10天)

2、报名方式:参选人请于2020年 10 月 30 日-2020年 11 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在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企管部(办公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登记报名,登记报名时需递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参选人授权邮箱,不收取费用。(特别声明:未进行登记报名的参选人,其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

五、参选文件递交要求

1、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楼二楼企业管理部。

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2020年11 月 8 日12时00分。

六、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陈玉冰 电话:0596-6311839 邮箱:ybchen@fhcpec.com.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6311774 邮箱:qlin@fhcpec.com.cn

联系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 邮 编:363216

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招标比选文件.docx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FHC-PTCG20201026001)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编制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二章比选须知

第三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评比规则

第五章合同授予

第六章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第七章其它






附件一:合同条款

附件二:参选文件(范本)

附件三:食堂发包说明

附件四:评标方案



第1章 比选公告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项目编号:FHC-PTCG20201026001)”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选。

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

2、 比选项目简要说明:

①福海创公司职工第一食堂位于公司PX厂区,厨房粗加工区面积40平方米,细加工区40平方米,粮油仓库、调味品仓库36平方米,售餐区及面点区75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600平方米,餐厅常规用餐人数600—800人。

②福海创公司职工第三食堂位于公司杜浔办公楼一楼,厨房作业区面积约102平方米,配套储物间面积约5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189平方米,售餐区22平方米,大包厢面积45平方米、小包厢面积20平方米(两个),餐厅常规用餐人数80—100人。

③福海创公司港区食堂在码头团队侯工楼一楼,厨房作业区面积约46.8平方米,配套储物间面积约13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93.6平方米,常规用餐人数约60—80人。

3、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两年。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2、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如:企事业单位、学校、

工厂等)2年以上;有1000人以上用餐、送餐的供餐经验。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等方面不良记录。

4、厨师应具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中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资格人员至少一人。

5、不接受餐饮挂靠公司投标。

6、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7、与比选人无诉讼纠纷。

三、评标方案

1、方案评估,占分比80%(时间、地点待定)。

2、现场炒菜,占分比20%(时间、地点待定)。

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

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 日至2020年11月8 日(共10天)

2、报名方式:参选人请于2020年 10 月 30 日-2020年 11 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在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企管部(办公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登记报名,登记报名时需递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参选人授权邮箱,不收取费用。(特别声明:未进行登记报名的参选人,其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

五、参选文件递交要求

1、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楼二楼企业管理部。

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2020年11 月 8 日12时00分。

六、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陈玉冰 电话:0596-6311839 邮箱:ybchen@fhcpec.com.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6311774 邮箱:qlin@fhcpec.com.cn

联系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 邮 编:363216


第二章比选须知

一、比选内容

1、项目名称: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

2、项目地点:福建古雷

3、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两年。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需向发包方缴纳承包租金。水电费:提倡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无谓浪费,发包方为中标方每月限量免费提供水电,超出部分产生的费用按发包方核定价格收取,即:水费2元/吨,电费0.5197元/度,每月从中标方餐费中扣除(发包方提供收款收据作为凭证)。

4、项目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三食堂发包说明

5、项目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李晓平 13850040658

商务联系人:陈玉冰 0596-6311839

二、定义和解释

1、“比选人”系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即业主方。

2、“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报名并接受邀请,领取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参选文件的法人。

3、“参选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人,如果参选人代表不是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三、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比选公告、比选须知、项目内容、合同书格式、报价单、承诺函等。

2、比选文件除 1 中内容外,比选人在比选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参选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参选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参选或被确定为参选无效。

四、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比选文件3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参选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5日,按参选须知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传真、电子邮件下同)通知到比选人。比选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五、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

1、在参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可主动地或依据参选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比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比选项目的每一参选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参选人未按规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书面文件的,视比选通知已收到。

2、为使参选人在准备参选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文件的修改,比选人可酌情推迟参选截止时间和开评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得比选文件的每一参选人。

3、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参选人具有约束作用。

六、参选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2、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如:企事业单位、学校、

工厂等)2年以上;有1000人以上用餐、送餐的供餐经验。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等方面不良记录。

4、厨师应具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中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资格人员至少一人。

5、不接受餐饮挂靠公司投标。

6、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7、与比选人无诉讼纠纷。

七、参选保证金

1、参选单位应缴纳参选保证金,保证金金额5万元整,参选单位应按照要求从参选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比选单位的账户,比选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古雷支行

帐  号:406574816628

注明用途: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

参选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注: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参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参选保证金转入后,将相关凭证放在商务比选文件中。

2、 比选结束退还未中选者的比选保证金(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比选有效期满后的90天。

3、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包商须再缴交人民币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此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合同中止后,经营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金额无息退还。

4、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将被没收参选保证金:

(1)参选单位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

(2)参选单位未能按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合同;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2时 分。

2、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联系人:陈玉冰 联系电话:0596-6311839 。

注:请使用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其他快递不能保证送达目的地。

3、只允许参选人有一个参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参选。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参选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参选人所提交的比选文件在评选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5、参选人收到比选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比选人汇总。

6、参选人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比选人概不负责。参选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负责。


第三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一、参选文件的组成

1、技术参选文件

(1)参选单位应提供发包方食堂的具体投资改造方案(方案中应体现工程进度、装修效果图、资产投资明细表等)以及食堂经营方案, 以上方案需做PPT,由拟派现场管理人员做讲解。

(2)参选单位企业概况(企业简介、经营状况、近3年业绩)、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或年审合格的)等。

(3)参选单位出具业务联系人的授权代表证明,业务联系人或被授权代表变更时应取得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表人的身分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商务参选文件

二、参选书格式内容

参选人应按附件二格式内容要求进行参选书的编制。

三、参选报价

参选人须按要求进行报价,对参选报价负责。参选报价应加盖参选人印章,字迹清晰,否则视为无效。

四、特别说明

1、参选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比选机构和比选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选收到比选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比选人汇总。

3、参选人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比选人概不负责。参选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负责。


第四章 评比规则

一、规则

1、比选人在评选时,将优先对技术参选文件进行评选,技术参选文件符合业主要求方可进行下一轮商务报价评选。

2、参选人串选、相互勾结故意压低标价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参选无效。

3、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在合同签订前,比选单位发现参选人的参选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参选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参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选人资格,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二、资格审查

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将按照第二章比选须知第六点“参选人资格”的要求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为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参选人,同时,评选委员会将依据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参选人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以确定参选人是否有资格履行合同。经上述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上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文件,其参选资格将被评选委员会予以否决。

三、评选办法:

本自主比选采用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四、以下情况作废选处理

1、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参选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

2、参选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3、违反规定影响开选评选工作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比选人施加影响的。

4、参选人串标、相互勾结故意压低标价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参选无效。

五、评选

1、比选人将在参选文件截止日期后另行择日组织比选会,参选人选定工作在比选人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

2、在开选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参选文件,在评选时将不予考虑。

3、比选人将做开选记录。

4、业主将根据评选结果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第五章合同授予


1、比选人将把合同授予中选人;在授予前,仍需进行资格审查。

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将通知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示在比选人集团官网。

3、中选通知对比选人和参选人具有法律效力。中选单位需在比选人通知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比选人签署合同,比选人有权单方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4、中选人签署合同后必须履行合同要求。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则比选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并取消参选人三年内在比选人的业务中的参选资格,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方的全部责任。

5、比选文件与合同附件作为签订合同的条款,比选文件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的内容, 比选人、参选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可另行商定解决。

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参选的权利:比选机构和比选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比选,以及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参选的权利,对受影响的参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章 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1、中选单位要服从比选人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比选人的生产运行,如有违反,取消中选单位的继续履行合同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3、中选人需遵守比选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比选人有权按其规则制度的相应条款处罚中选人,中选人对此无异议。



第七章其它


1、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无论其是否中选,均不退回。

2、比选人郑重承诺: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向第三方泄露。

3、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附件一:合同

餐饮服务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

翔鹭码头投资管理(漳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友好合作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卫生质量合格的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待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事项以及经营范围

(一)承包事项: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福海创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

(二)经营范围:

1、包含且不限于供应公司员工早、中、晚餐及公司范围内客餐、接待餐,品种需包括中式快餐、西式快餐、面点、风味特色小吃等,具体品种和价格需与甲方协商核定。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外,可按需提供员工聚会等餐饮服务。

2、禁止乙方在餐厅进行非法经营业务。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放弃餐厅内任一区域的经营且不得对餐厅任何区域的经营进行分包。

4、双方协商的其他餐饮服务事项。

二、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两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满足甲方的续签条件(续签条件:职工满意度80分以上,经工会研究讨论同意后上报公司审批)可续签,续签时间双方协商,如乙方未能满足甲方的续签条件,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三、履约保证

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额为10万元;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转帐方式汇到发包方帐户,此履约保证金在确认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到帐,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合同中止后,经营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1、 经营场地及设备

(一)乙方供餐地点: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

(二)甲方免费提供食堂场地(职工第一食堂小吃档口除外),乙方在合同期内无需缴纳承包租金。水电费:为提倡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无谓浪费,甲方每月限量免费提供水电,具体额定度数待定。超出部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即:水费2元/吨,电费0.5197元/度,费用每月从餐费结算中扣除(甲方提供收款收据作为凭证)。

(三)职工第三食堂配套设备按折旧费结算,每月折旧费2850元/月,其余食堂配套设备乙方需根据食堂的实际需要自行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属于可移动设备乙方可带走,不可移动设备需无条件放弃,另乙方应根据投标时承诺的改造方案与甲方协商后改造到位。

(四)食堂经营场所需要的人员、餐具等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甲方目前在职厨师一名(张伟聪),工资7000元/月,移交乙方管理,由乙方自行考核并支付工资,工资每月从乙方餐费结算中扣除。

(五)甲方供应的配套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发生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免费提供送餐车4部交由乙方使用(职工第一食堂3部,港区食堂1部),合同期内如送餐车产生的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送餐路线、时间保质保量进行送餐。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日常工作监督、检查。

2、甲方提供员工就餐场所,使用过程中如因乙方人为因素有所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乙方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如因甲方用餐人员人为因素导致损坏,甲方应负责协调处理。

3、甲方有义务在就餐人员数量发生较大变化时提前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任何一天的进料(品种、单价、供应商资质证书、检验检疫报告)。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餐厅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6、甲方员工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餐厅用餐,并有权选择是否就餐。

7、甲方员工本着文明就餐的原则,不得蓄意挑事。如出现甲方员工在餐厅内滋事,甲方应出面协调。

8、甲方自身资源若遇到不可抗拒的(停电、停水)因素时要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相应的应急供餐措施方案。

9、在甲方住宿情况允许的条件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海边宿舍楼的宿舍以便乙方休息需要,具体收费根据甲方宿舍费用标准核算,相关费用按季度从餐费里扣除。

10、甲方由于生产需要需在非正常供餐时间段内供餐或送餐,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服务。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本合同期内,乙方每天向甲方员工提供工作餐及送餐服务,以及餐后厨房、餐厅、食堂和洗碗槽四周指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服务(包括定期的厨房设备、厨具、餐桌椅、员工洗手池及餐厅所有地面的大扫除等)。乙方在确保甲方员工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甲方员工的需要,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严禁乙方在甲方食堂区域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对外餐饮服务和做其它用途。

2、饭菜必需根据投标时的菜品相似种类、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更改菜品价格,并公布于餐厅明显位置。

3、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需配备一名专职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全力支持,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现场问题,相关资料应报甲方备案。

4、乙方购主、副食等食品及调料制品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及“三无”产品(指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厂址、电话等信息缺少一项或一项以上的产品)。

5、乙方必须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做到生、熟制品分开存放,并与地面留有一定距离。不得混放、乱放、保持食堂内卫生、环境清洁。蔬菜类按“一检二洗三泡四切”的顺序操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等杂物。餐具卫生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进行有效的消毒。

6、乙方应认真做好落实防蝇、防鼠、防蟑等防治害虫措施,负责餐厅清洁、“四害”灭杀、周边排水沟、地沟、绿化带的清洁及费用。

7、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监督小组的检查,并根据监督小组的意见整改。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问题和现场问题,处理完毕后的处理报告需书面上报甲方后勤管理团队。

8、售卖剩余的加工类食品应进行隔离封装保存,并做到绿叶菜不隔餐、荤菜不隔天(油炸、红烧及卤味除外),严禁以前餐之剩菜回锅或混入其他菜中杂炒或佐汤。过期和不新鲜食品不得销售并需进行销毁处理。

9、乙方须将每餐提供的食品按照食品留样操作流程留样48小时。

10、乙方须提前一周提供菜谱给甲方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公布,每周更新菜式比率需在20%以上。(注:每天的菜品不能同样)

11、乙方应维持标书核定的菜价,当市场价格(以漳州市当地均价为准)涨幅或跌幅超过30%并持续一个月以上时,由乙方书面提请,经甲方核准后执行。

12、餐厅的泔水由乙方负责处理,不得遗弃在厂区及办公区域,不得提供给违法商家,乙方须与泔水收购方签订书面协议或承诺书,明确约定其收购的泔水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发生餐厅泔水被用于非法用途或该行为被政府机关查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必须与所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雇佣有犯罪记录,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乙方餐厅工作人员的调配、安全责任及工资、社保有等人工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库存需做到先进先出、仓库不得贮存过期原材料。

15、乙方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做好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作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6、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膳食,如因突发停水、电、气造成供餐不及时,乙方应迅速与甲方进行协商应急供餐方案,保障膳食供应。

17、乙方应以月为单位向甲方提供其经营报表,内含采购台帐、成本支出、销售收入等明细。

18、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应维护团队稳定,面点师、主厨半年换一次,如需继续留用须甲方同意,其他主要岗位(餐厅经理、领班)人员的变动须经甲方同意;配备食品安全员、消防员岗位。对甲方因不满意而书面要求更换的人员,乙方必须在两周内作出人员调整。

20、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燃料费、卫生费及政府各种检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偿提供乙方经营期间所需的水电供应。

21、乙方因增加设备需要对甲方食堂进行调整或修缮前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基础设施的损坏和遗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承担维修费用、或购置同样、同规格新品替换。

22、甲方的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膳食品质、价格、经营盈利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乙方需积极配合并根据监督管理小组的意见改善。监督管理小组每月出具一份考核评分报告(考核评分报告详见附件三),每次考核不合格甲方给予乙方1000元处罚(在当期申报餐费中予以扣除)。连续2个月不及格或半年时间段累计3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定期做好《食堂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乙方于进驻后前三个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座谈会,对于调查内容员工反应的问题给予积极、正面的反馈,并听取职工的改善建议。

24、乙方负责对餐厅及周边责任范围内吸烟的严格管控,一旦违反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处罚。

25、乙方应对食堂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不低于100万)、公众责任险,并复印底单一份至甲方存档。

(三)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系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且己取得法律要求的所有必要许可、批准或授权(如有)以开展餐厅承包经营业务。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餐厅任何所售菜品、食品、商品的利润不得高于20%。

3、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涉及自身的任何其他经营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供餐标准

1、卫生标准:

1.1、饭菜原料:肉、米、面、蔬菜、油、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购买渠道正规、合法。乙方对食品的制作过程要进行严格的卫生监控(包括进料、半成品化验及成品留样等程序、严禁使用地沟油)。

1.2、供餐卫生: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食品无毒、无害、无变质、无蚊蝇、无异物。餐具必须每餐消毒,高温消毒30分钟;应保证所提供的餐具对人体无毒无害,符合国家环保及食品卫生标准。乙方保证员工就餐场地的卫生清洁,桌椅排放整齐无污物。餐后剩饭菜不在甲方公司滞留。

(五)质量标准:

1、菜谱:考虑到甲方员工来自全国各地,乙方保证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每半年更换厨师,以满足不同口味,并提供面点,小吃等不同风格的餐饮提供员工选择。职工第一食堂早餐主食不少于12种、辅食不少于12种;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早餐主食不少于8种、辅食不少于8种。职工第一食堂中、晚餐出品菜品不低于24种;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中餐出品不低于12种,晚餐周末用餐不低于8种,营养搭配合理,且门市中晚餐的菜品应少量多炒,小斗出菜。

2、营养:供餐的营养含量必须保证人体每日所需营养成分。

3、温度:保持供应的食品温度适宜,不能出现饭、菜冰凉的情况。

4、保鲜:保证食品新鲜,不得使用保质期以外的食品。剩饭菜不得再次提供食用。

(六)价格标准:

1、乙方提供餐厅菜谱、菜品成份组成,菜量、菜价并由甲方后勤管理团队审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不可出售未经审核的菜品。(投标提供的菜单见附件“食堂菜单一览表”)

2、早餐、中餐、晚餐必须保证及时供应,并达到保温与卫生要求。

(七)食堂管理要求:

1、乙方应提供从事餐饮业必需具备的执照复印件及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等。

2、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交一份复印件给甲方留底。

3、食品的采购、烹饪和供应必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

4、服务人员必需佩戴保洁用品,所有餐具和食物材料保证清洁、消毒、防尘、防蝇、防细菌各种污染,生、熟食品必需分开存放。

5、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到乙方配料中心进行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食品卫生的监督和检查。

6、必要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向正规食用油生产厂家购买的食用油的正式发票或与其供应商的供货合同。保证所有肉类、水产品等加工食品进料渠道合法,决不购买假冒伪劣、变质产品。

7、食堂内所有餐饮器械(具)必需符合国家和漳州市的安全卫生标准。

(八)违规处理:

1、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内必须遵守甲方所有安全作业要求,发生的所有违规或安全事件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2、甲方人员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品而出现食物中毒或肠炎、痢疾等疾病时,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经有关机构证明核实系因乙方食物问题引起的,乙方需要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补偿费、营养费等。在出现上述事故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果甲方员工在法院对乙方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须给甲方员工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乙方应依法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及诉讼费用。期间发生的食品卫生检查相关部门收取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有确切证明非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则乙方不用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员工食用乙方食品时,若饭菜中发现青虫、头发等一般性异物,乙方应免费重新提供一份快餐给该员工,如甲方员工提出不再食用,乙方应以现金退还全部餐费给甲方员工;饭菜内被发现有苍蝇罚款300元,蟑螂罚款500元、臭虫等不可接受的异物处500元罚款,当餐发现次数超过2次的,罚款1000元以上。其他处罚详见附件四《福海创职工食堂处理条例》。

4、乙方禁止出现使用病死猪肉、病死鸡禽肉、地沟油、非食用油(如棕榈油)或食物等违反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行为,若有则每次予以5000元罚款。

5、乙方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餐具,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期限内改进;如因此造成任何后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若乙方的服务和食品卫生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指定时间内做出甲方满意的改进并提交书面整改反馈确认单,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7、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火灾等严重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因就餐场地面清理不及时、供餐硬件设施安排不得当,造成人身损害事故,所有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出现上述事故的情况下,如果甲方员工在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甲方给甲方员工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乙方应依法赔偿员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的损害及诉讼费用。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全责原因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餐厅的供餐服务,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员工另行就餐的全部费用,同时处5000元/次罚款。

10、供餐质量: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0元/次赔偿金。

11、因乙方过失导致断餐现象(即10人以上候饭、菜超过30分钟现象)。

12、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乙方问题;一般性问题须在8小时内解决,对于较复杂性的问题须在24小时内解决,不能解决的亦应给出合理的理由和解决方案;并针对甲方监督小组进行的餐饮品质调查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和回复。

13、甲方在工作问题以书面形式已经反馈的问题,如乙方在当月连续3次再次出现的则一次性罚款300-1000元。

1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对泔水处理不当的,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九)后商业贿赂条款:

乙方不得向甲方或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甲方员工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品或其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此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六、合同终止与期限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因经营等原因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本合同及附件有规定的或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指本条第3至第9款),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提供“三无”、过期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乙方出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或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等。

(六)乙方提供虚假的各种证件、证明、凭证票据等。

(七)因乙方因内部管理问题发生劳资纠纷、与供应商发生财务纠纷等,出现在甲方罢工、集会示威等情形,给甲方造成形象影响的。

(八)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未在限期内作出整改或整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九)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十)出现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履约保证金及费用结算方式

(一)乙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交RMB10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RMB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计RMB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合同终止,甲方将在45个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违约金、罚金和其他应付费用后还乙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罚金和其他应付费用,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支付差额,乙方应当在15日内及时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餐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通过法律解决。

(二)每月15日前甲乙双方核对上月餐费,乙方全额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将餐费打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对其指定的帐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方不能预见,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协议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火灾、洪灾、爆炸、战争、地理变化、地震、运输工具或其他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等,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受影响方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无法履行其义务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直接后果不承担责任。

九、通知

(一)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上的通知均指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进行通知。

(二)双方确定以下初始联系人:

甲方: 李晓平13850040658 邮箱账户:lixp@fhcpec.com.cn

乙方: 邮箱账户:

若一方联系人发生变化,一方应即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化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执行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件


附件一、食堂处理条例

附件二:职工第二食堂承包经营发包说明

附件三、食堂菜单一览表

附件四、食堂设备清单

附件五、职工第一食堂餐厅平面图


甲方: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翔鹭码头投资管理(漳州)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参选文件范本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





参选文件










参选人: (打印时请取消下划线)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参选文件编写说明

(本页无须打印)

1.参选人应按规定,向比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平装。所有参选文件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

3.提交参选文件时提供两个包装,商务参选文件(报价单)一个包装、技术参选文件一个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骑缝章。商务参选文件和技术参选文件电子拷贝一份(随商务参选文件包装)。

4.凡因参选文件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密封不合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5.参选文件正本必须逐页或骑缝加盖参选人公章或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逐页签字方视为有效,同时应注明提交日期,否则视为废标。

6.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7、以下文件中绿色字体部分,请各参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修改为黑色(不加粗)字体打印。目录页码请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8、以下文件中红色字体部分,打印时请删除。























目    录

序号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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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书

致: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比选文件, 被授权代表人姓名被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单位名称递交下述文件,并对此负责。

(1)参选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选报价单

据此参选书,我公司及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递交的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记载。

2、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如业主中选,将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3、我公司报价有效期为比选文件收取时间截止期后30个工作日,如中选,有效期将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被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联系方式及邮箱:

被授权代表签字:


参 选 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公司名称的在下方签字(或签章)的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公开自主比选,以本公司名义参与报价、合同执行并处理与之有关的其他事务,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书于2020年10月 日生效,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此次报价,以及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概况

(如内容超过一页,可附页)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业绩证明

(如内容超过一页,可附页)


















附件三: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职工第一食堂、职工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发包说明

一、发包方: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程: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第一食堂、第三食堂、港区食堂承包经营

三、项目地点:漳州市漳浦县古雷经济开发区

四、背景说明:

4.1福海创公司职工第一食堂位于公司PX厂区,厨房粗加工区面积40平方米,细加工区40平方米,粮油仓库、调味品仓库36平方米,售餐区及面点区75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600平方米,餐厅常规用餐人数600—800人。

4.2福海创公司职工第三食堂位于公司杜浔办公楼一楼,厨房作业区面积约102平方米,配套储物间面积约5平方米,餐厅区域面积约189平方米,售餐区22平方米,大包厢面积45平方米、小包厢面积20平方米(两个),餐厅常规用餐人数80—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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