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奖励范围与标准 :
1、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项目,优先安排科技型企业用地。开发区引进项目安排土地时做到三个优先,一是优先安排科技含量高,技术在国内领先的内、外资项目;二是优先安排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是优先安排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项目。2、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对研究开发实际支出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超过5%的企业,可由开发区财政以企业纳税地方留成部份的1%给予奖励。
3、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产品的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力争“十一五”末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工业总销售的比重达到70%以上。从2007年起,凡被批准为区级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每只产品3000元的奖励;被批准为无锡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每只产品5000元的奖励;被批准为省级高新产品的,给予每只产品1万元的奖励;被批准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给予每只产品2万元的奖励。
4、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被新批准为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万元;被新批准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励2万元,被新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
5、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与平台建设,对在惠山经济开发区内设立研发创新平台给予奖励,标准如下:被新批准无锡市级研发中心的每个奖励1万元;被新批准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每个奖励3万元;被新批准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的每个奖励5万元。
6、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每年安排资金奖励1-2个重点产学研项目。
7、鼓励企业参与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招投标工作。凡承担惠山区各类科技计划并正常实施的,每个项目奖励3000元;凡承担无锡市各类科技计划并正常实施的,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承担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并正常实施的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承担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并正常实施的每个项目奖励3万元;承担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并正常实施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
8、鼓励企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申请各种专利。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人获得受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进行奖励。凡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凡在国内申请的专利: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专利每件奖励500元。
9、鼓励企事业单位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支持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转化;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技术标准,促使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凡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每个标准奖励1万元;凡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每个标准奖励2万元;凡企业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或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每个标准奖励5万元
【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