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新城中心商务区A地块(企业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CLX2015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 |
1.0 |
批 |
162.6368 |
详见《招标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货物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①投标人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09:30。
七.投标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160号八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160号八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汇入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投标截止时间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帐号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兰溪支行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如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在开标时必须提供):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参加货物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报名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电话:0579-889296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857969263
传真:0579-88899018
地点:兰溪市府前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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