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及餐厅安防、售饭、音响、视频、显示系统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下午14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8055688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6
六、项目编号:DYZCZ2015-211#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及餐厅安防、售饭、音响、视频、显示系统包括A、B两个分包。A包采购内容包括:双眼炉灶、排烟机、四门冷柜、电热锅、双门蒸车、操作台、热水器、和面机、压面机等厨房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B包采购内容包括:餐厅安防、售饭、音响、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只能投报一个分包。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A包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电磁炉(灶)以及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A包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电磁炉(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4、A包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二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梅 孙春迎
联系电话:0546-6098176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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