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5)2770、2771号 ]确认书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就其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JHHX2015-SB0206
二、谈判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 | 厨房设备 | 1批 | 20.625万元 |
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采购单位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和采购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三)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报名资料接收QQ邮箱:2772376851@qq.com
六、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请于2015年3月11日11:00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谈判文件的递交时间:2015年3月12日13:30-14:00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始谈判时间:2015年3月12日14:00。
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
龙游县招投标网
十、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 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传真:832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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