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财政局的审批意见,我中心受需求单位委托,组织对采购人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文山市公安局训练基地厨房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WSSZFCG2015(询)-04 | ||||||
采购方式 | 询价 | 代理机构 |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预算 | ¥119830.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 ||||||||
采购内容 | 厨房设备(具体见采购清单) | ||||||||
文件索取 方式 | 专人到现场索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免费索取 | 投标 保证金 | ¥2000.00 | ||||||
文件索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标书 递交方式 |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投标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 ||||||
付款方式及期限 | 货物安装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 交货地点 | 文山市看守所交货 | ||||||
二、时限要求 | |||||||||
报名及文件索取时间 | 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4日11:30止。每天8:00-11:30;14:30-17:3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2月5日9:00止 | 开标时间 | 2015年2月5日9:00止 | ||||||
保证金交款时间 | 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4日11:30止 | 交货时间 |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 ||||||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 |||||||||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 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书加盖公章传真至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电话确认,不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未通过报名的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 ||||||||
投标费用说明 |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维护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针对本产品的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或总代理提供的授权代理证书。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24小时内积极响应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在1年以上。 (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文件要求 | 1.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投标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投标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按“投标相关附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必须对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 ||||||||
产品要求 | 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所投货物必须达到指定要求,所投设备必须规定型号,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见采购清单,配置中未写明事宜按标准配置办理。 | ||||||||
保证金 要求 |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或电汇的方式交入市交易中心账户,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或备注栏处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单位全称,任何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缴存,但可以在开标前到市交易中心受理服务办公室(原政府采购科)以刷卡的方式缴存,以私人账户缴纳保证金的公司,待退还保证金时只能退入投标公司对公账户,需退入私人账户者,投标公司应出具相关证明方可退入。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 2.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保证金,进账证明必须在开标前传真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货到验收合格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也可在中标人要求付款时一并无息退还到缴款单位账户)。 | ||||||||
定标说明 | 本次招标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四、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信息 | |||||||||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 户 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银行帐号:5326218401600000037842 | ||||||||
投标文件 收件人 |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交易服务科 | 邮编 | 663099 | ||||||
业务联系人 | 王金梦、陆国丰 | 联系电话(传真) | 0876—3037963 |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0876-2181679 13887636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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