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洪梅镇行政办事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HSZB-2014DG-180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自行、分散采购专用)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 ¥412,820.00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16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9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14: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14: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府前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经办人名称: 钟秀芳
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
备注:现场购买
1.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注册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
2.投标人注册备案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
3.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资料。(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2和3要求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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