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残联阳光家园厨房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残联阳光家园厨房设备;
2、采购编号:XSJ2014-044;
3、项目内容:厨房设备;(详见询价文件)
4、预算金额:人民币14.48万元;
注:凡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即作废标处理。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网址:www.zfcg.sh.gov.cn);
3、供应商必须是厨房设备生产厂家或是由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供应商;(二选一)
4、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6、具有有效的《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报价所需提交资料
1、询价表;
2、报价清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资料;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若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需提供由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
9、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有效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11、有效的《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投标。资料不齐或投标文件没有一式三份或未加盖公章,其投标文件将为无效投标。
四、报价时间、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30以前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以上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1905室。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1905室
联 系 人: 夏苏璟
联系电话: 021-37563187
预算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炮路316号
联 系 人:胡国宝
联系电话:13916319153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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