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SZBZX2014-WZ-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油集团成都片区职工食堂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西南法[2014]36号批准,招标人为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华油集团成都片区职工食堂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招标;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成都市府青路一段3号,新建钢结构建筑物两层,建筑面积925平方米;厨房及餐厅室内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或数量:对该项目的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内容详见图纸和招标文件;
2.4 招标报价最高限制要求: 本项目为最高限制价招标,具体最高限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华油集团成都片区职工食堂改造工程项目现场;
2.6 工期或供货周期:新建建筑和室内装饰工程承包人应根据华油集团成都片区职工食堂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要求的时间通知中标人及时交付所提供的厨房设备进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1、生产周期:30个日历天,含设备制造、运输时间;2、预埋时间:设备的预留预埋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3、安装验收时间: 2015年3月底项目验收合格。
2.7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号条款的将否决其投标)
3.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厨房设备制造商,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身不能生产制造厨房消毒设备的,须提供销售授权委托书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3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2012、2013年)财务无亏损,目前财务状况良好且现金流充足;
3.5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含2011年)具有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厨房工程业绩至少3个;
3.6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期间未被政府或中国石油市场禁入;
3.7 钢具类(包括工作台、层架、星盆、台柜)、炉具(包括矮仔炉、大炒小炒炉、蒸柜)产品提供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全部内容的产品检测报告;
3.8 其他要求:
a.2011年以来不曾在任何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作出声明。
b.制造商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及承诺,并应保证其制造的货物为原厂生产。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一种设备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品牌
3.10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1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
3.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15 日至2014年 11 月 2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307室,在何女士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8-86014249、邮箱:heweiw@petrochina.com.cn。(文中提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请汇入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标书制作费”。(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4.3 图纸资料在交纳1000元押金后,在何女士处领取,在使用完毕后退回。押金在我方收到图纸资料后退还。
4.4 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良好信誉的证明材料、财务良好状况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厨房设备制造商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是厨房设备制造商自身生产的产品,需要提供厨房消毒设备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钢具类(包括工作台、层架、星盆、台柜)、炉具(包括矮仔炉、大炒小炒炉、蒸柜)产品提供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全部内容的产品检测报告;
5)证明企业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6)上述证件及资料中的被授权人身份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明企业业绩的合同协议书须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上述证件及资料不齐或有缺陷,恕不接受报名。报名单位如经查实资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没收该报名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法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函件模板详见招标文件中本章节“确认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同时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厨房设备网(网址:http://www.cfsbcn.com/)上公布。
七、补充说明
招标人委托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甲方)与中标人(乙方)、新建建筑和室内装饰工程承包人签订三方合同。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304室
联 系 人: 彭先生 邮 编: 610017
电 话: 028-86014734、86922115 传 真: 028-86014791
电子邮件:PJW_sc@cnpc.com.cn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石油路支行
帐 户 名: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 账 号: 440222600900310520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2014年11 月14 日
公告下载:华油集团成都职工食堂改造工程安装采购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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