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单位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YJCG(竞)2014-092/YDCTH201487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完成本项目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JCG(竞)2014-092/YDCTH2014872。
三、项目内容:厨房设备一套。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358199.50元。
五、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3、谈判申请人为电磁灶代理商的须具有电磁灶生产商提供的项目授权书原件;
4、谈判申请人需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
5、谈判申请人需提供(单眼大锅灶、L:1100㎜,W:1100㎜,H:800㎜)样品。
六、联合体:不接受。
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八、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1、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119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8)谈判申请人为电磁灶代理商的须具有电磁灶生产商提供的项目授权书原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九、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目瑙纵歌路11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谈判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时00分。
4、谈判地点: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目瑙纵歌路119号)。
十、谈判保证金
谈判申请人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于谈判截止时间1天前汇入并保证谈判时必须到户,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户 名: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盈江县农行平原支行
账 号:24136101040006838
十一、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盈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段磊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公司地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警培训中心正对面)
盈江分公司地址:盈江县平原镇风情雅苑21幢三单元201
联系人:蔡慈进、段广超
电 话:(0692)8108006 (0871)66078648 15877954824
传 真:(0692)8108006 (0871)6607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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