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的委托,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4-SB62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厨房设备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 1 | 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所提供的设备性能符合学校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卫生标准;
(4)在金华市设有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
(5)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6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7日09:30 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
七、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09:3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 10月16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的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SB623)。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金华市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如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的,须提供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及协议书)。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9 - 8237824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号码:0579-83180768
【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