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CDZBCG-2014-454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名称:
(1)排烟系统:排烟风柜、油烟净化器、油网烟罩;
(2)厨房设备:六门冰柜、单门留样柜、双门蒸饭柜、售饭碗柜、碗柜、双槽沥水池、双槽水池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地点: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
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交货;
4、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所采购货物的生产、经营或代理资格,有能力对所采购货物进行安装施工并提供完善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4、经销商需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5、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0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五楼5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缴纳个人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2011年以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21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 人: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
联系 人:任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98--2298203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科学大道65号
联系 人:师女士
电 话: 0398-6198009 0371-67789598 13193966508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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