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通检检疫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珠海通检检疫处理有限公司食堂厨房工程工程项目(招标编号:MZCD-1405-035)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通检检疫处理有限公司食堂厨房工程;
2. 项目内容及数量:
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装修装饰工程一项(投标人须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零贰佰叁拾柒元柒角陆分(¥640,237.76),含预留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及工程结算审核费伍仟元整(¥5,000.00);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工程结算审核费伍仟元整(¥5,000.00)由中标人支付给结算审核单位。
4.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清空场地达到安装条件后,并书面通知中标人起计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有关施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厨房设备的生产(或经销)、安装、维修(实行商事登记制度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可以经商事登记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
3. 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要明确主体单位和联合单位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主体须满足第2项要求,为厨房设备供应商并负责厨房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联合体两方均应满足第1项要求;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满足第3项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主体出具,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证明。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4年5 月9 日起至2014年5 月15 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七、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5 月29 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开标时间:2014年5月29 日15:00 。
4. 开标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九、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4年5月16 日09:00 。
2.现场踏勘集合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电话:0756-3263132)。
十、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 ||
办公电话:0756-3260982 |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 ||
传 真: | 传 真:0756-3323699 | ||
招 标 人:珠海通检检疫处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二〇一四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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