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其所需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L13107
三、招标内容:
厨房设备 1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书无效。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8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中主要产品(搅拌机,双动双速和面机,豆浆机,四门冰柜,热风消毒柜,电饼档)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注册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二年。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份(2011年1月至今,以供货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六、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经销商还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份(以供货合同为准)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4年1月6日起至2014年1月13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00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4年1月27日北京时间14:00-14:15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4年1月27日北京时间14:15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2)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
联 系 人:刘晟男
电 话:0411-82588708
传 真:0411-8258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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