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为打击水货客把大量婴儿配方奶粉从香港供应链中带出境,香港特区政府昨公布修例咨询文件,建议禁止出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但豁免16岁或以上人士每24小时可带两罐900克装奶粉出境自用。特区政府期望本月交行政会议审议并尽快实施,日后若违例出口奶粉,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政府的咨询文件,现时香港出售的婴儿配方奶产品超过120款,并有500个婴儿奶粉及食品进口商,进口商均已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登记。特区政府建议修订的《进出口(一般)规例》,若获通过禁止奶粉出口,只有上述按食安条例登记的奶粉进口商可获许可证出口奶粉。其它人除获豁免,一律不准出口奶粉。
特区政府表示,考虑到离境人士可能有自用需要,故豁免最低法定结婚年龄即16岁或以上人士,可携带不超过1.8公斤奶粉出境,即两罐各900克装奶粉,而每24小时只准带奶粉一次。
根据进出口修例,违例者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政府拟于月内把修例建议交行会,望尽快获通过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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