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以来,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以环保督察迎检为契机,认真履行新划入城管部门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辖区范围内全力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辖区餐饮服务业商家对餐饮油烟实施有组织排放和净化处理。截止2017年12月底,涪城分局共督促指导922家商家完成安装任务,完成率110.68%(其中:年初摸排833家;后期新增89家);摸排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01家,已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39家,辖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科学指导,统筹推进。2月18日,涪城分局召开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关于督促餐饮商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工作方案》,对辖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按职责分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以每月实地抽查,每周晒战果、亮成绩等方式督促各直属中队加大工作力度,紧扣时间节点。
摸排建档,强化宣传。一是分区域登记商家有关经营信息,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工作重点突破和针对性开展提供了详实资料,确保工作有的方矢。二是挨家逐户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餐饮商家油烟污染防治意识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业户诚信体系,将油烟达标排放监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集中整治,重点突破。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工作原则和既定工作方案,各直属中队每月至少开展两次餐饮油烟扰民集中整治工作,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商家,先行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未达到整改要求、不配合执法工作的,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督促完成整改事项;对拒不整改、态度恶劣的商家,会同区环保、食药工质监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直至整改到位。
纵深推进,全面治理。在总结前期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8月10日,涪城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一是参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明确辖区餐饮业经营规模类别及整治标准。对明确为大、中型规模的餐饮商家,责令其必须在11月底前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二是加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排放监管工作。对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细致摸排调查和信息资料建档工作,要求各直属中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督促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专项工作计划。三是集中检测,联合执法。按照辖区实际,涪城分局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方案,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拒不配合工作、群众反复投诉的餐饮商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强制性集中技术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联合环保、食药工质监等部门,依法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及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仍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业商家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联合整治,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达标的暂停相关行政许可。四是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各直属中队结合辖区实际,加大露天烧烤巡查频次,坚持每周开展2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沿街固定门店露天烧烤和流动烧烤摊点,抓好易反复的露天烧烤摊点监管,坚决将露天烧烤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强化监管,源头防控。一是开展重点复查。不定期会同区环保、食药工质监等部门,对前期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餐饮商家整改情况进行重点复查,对拒不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定期联合检查。会同环保、食药工质监等部门,定期对较大规模餐饮服务单位(项目)开展环评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符合环评办理条件但未办理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能补办手续、完成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三是加强源头防控。自2017年3月1日起,各直属中队随时掌握辖区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情况,更新台账,督促指导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单位(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实现油烟净化设施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四是强化巡查管控。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点位的预防控制和实时监督作用,重点复查违规露天烧烤摊点反弹情况,加大值守力度,切实做到全面防范,及时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取缔违规露天烧烤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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