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新时代家居生活广场、华东陶瓷建材市场、长城五金市场、佳好佳装饰市场、杭州建华装饰材料市场、杭州石桥装饰城、月星家居广场等市场中,购买了19批次不锈钢毛巾架样品(每个批次买三件,其中两件检测、一件备样)。检测依据为QB/T 1560-2006《卫生间附属配件》。检测项目包括国家标准规定的3个主要指标:产品外观安全性能、静载荷、镀层耐腐蚀性能,以及商家宣称的材料化学成分。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19批次商品中,商品外观安全性能、静载荷、镀层耐腐蚀性能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有17个批次与商家(销售员)宣称的304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不相符,比例高达89%。有5个批次的产品管材内灌充作用不明的填充物(有沙石、混凝土等)。有3批次毛巾架未标示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本次比较试验只对样品负责。
浙江省消保委还透露,在秋涛路杭州市佳好佳装饰市场买样时,买样人员在其中的4家商铺挑选了不锈钢毛巾架并支付了货款,在随后去取货时,各家销售员均借口称货已卖完拒绝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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