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该局结合近期启动的“红盾春雷2016”行动以及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暖冬行动”,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进行了抽查检验,查处了10批次不合格燃气灶具,并对不合格燃气灶具进行查处。
据悉,本次抽检从四川省内部分市州抽取60个批次的家用燃气灶具,抽检发现有10个批次燃气灶具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7%。“不合格燃气灶具中有6个批次涉及热效率不合格。标准规定,台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5%,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0%。热效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灶具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安装偏差,以及燃气种类适配性差等。”
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燃气灶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核对燃气种类。选购家用燃气灶时,应检查燃气种类是否与家庭使用的气种一致,如家庭使用的是天然气,一定不能选购燃气种类为液化石油气的产品,不同燃气种类的家用燃气灶不能互换使用;
二是查看产品外观。有无熄火保护装置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观察炉头位置是否有两根探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做现场试验,用水浇灭或用风吹熄火苗,如果一分钟内不能自动切断燃气的,熄火保护装置可能已经失效;
三是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和说明书上有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识和编号,由专业的人员正确安装,不要自行拆装。【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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