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厨房设备网】1988年、1992年、2011年……这几个年份已经成为不锈钢食具容器“标准问题”战役的重要关隘。在中国五金协会的通气会后,苏泊尔事件看似在官方调停下尘埃落定,可有关标准的讨论却并未停滞,反而在苏泊尔及相关协会的三缄其口中愈演愈烈。我们翘首以盼的新标准又将如何羞答答地登场?
“标准是否降低”成为雷区 相关部门三缄其口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标准是否降低”似乎成为一个雷区,甚至提到“苏泊尔事件”都成了敏感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中消协、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领导都在纷纷回避,并未表态,甚至将问题踢给卫生部等相关部门。这和协会为消费者解疑答惑的初衷完全相左。
截至记者发稿日,相关部门针对“标准是否降低”的疑问,给出的答案仅仅是“标准在卫生、安全指标上并未放松。”
专家用“不锈钢板型号种类较多且不断增加,根据不锈钢食具容器与食物接触的实际情况”来解释2011新标准区分于旧标准的原因,可是对于92年的行业标准与88年的国家标准的分歧却并未给出专业解读。
协会领导号召的“企业自身制定的标准应该比行业、国家的标准更高”,不知身为行业龙头的企业如何回应?
卫生安全独挑大梁 产品品质如何保证
为什么苏泊尔可以用“领先标准”为自己的产品不合格找借口?为什么现行的标准检测不合格,却用尚未颁布的标准作为衡量指标声称合格?为什么88年检测不合格,到了92年检测就活脱脱跳进产品合格大军?
记者有太多的疑惑想要询问苏泊尔,却杳无音讯,采访未果。记者只能就采访如此盖棺定论:苏泊尔“质量不合格”产品尽管不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健康使用,但确实未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
针对协会领导给出的答案“只要性能、卫生等条件达标了,也就不拘材质了。”记者也是充满疑惑,卫生安全能成为产品品质的唯一衡量尺度吗?那岂不是中国所有的产品只要通过了卫生部的审批,根本不用经过专业的审核?在记者看来,卫生部的发力只是一种辅助,严把产品关需要性能和卫生安全的双重保险。
知情权无处可循 我们的标准在倒退
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我们不禁叩问,媒体、公众的知情权到哪里去了?现在已经不是非典时期,信息的公开透明才是最最重要的。可到现在,很多问题还是在云里雾里慢慢盘旋。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消费者表明对任何检测标准无动于衷,合格与不合格对其消费影响不大。
当人们已经对食品安全带来的危害渐渐淡漠,甚至调侃在中国我们就是吃不死的“小强”。锅具容器的合格与否让已经麻木了的中国人不再义愤填膺,而是淡淡接受,慢慢无视,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独有的标签。
于是记者顿悟,随着时间不断倒退的除了国足,还有我们的对自身、对这个社会的标准。(来源:搜狐家居)
附:
1988年国家《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规定:各种存放食品的容器和食品加工机械应选用奥氏体不锈钢(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括弧中列出的三种牌号的不锈钢板材是对“奥氏体不锈钢”的举例说明。
1992年的行业标准:规定材料应选用1Cr18Ni9Ti、0Cr19Ni9两种材质或性能不低于这两种材质的其他牌号。
2011年卫生部《关于不锈钢食具容器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称修订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食具容器》:不锈钢不再具体列明牌号,仅规定食具容器应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铁素体型不锈钢。新标准中以卫生安全理化指标来衡量,取消了对型号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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