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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产品不合格 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4-05-17 14:28:38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618  
中国厨房设备网】  “要对不合格产品彻底封杀”,网友在相关的新闻后边如此评论。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关于如何处理不合格企业是这样说的:“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笔者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2010年12月22日更新的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规定,办理程序是由负责后处理的部门与企业联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产品质量不合格通知书。企业需按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并把整改情况书面报后处理办理部门。整改完成后,付出复查申请,办理部门接到复查申请报告后,按规定组织复查。
  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3号令》中规定,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及检验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擅自处理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经复查仍然不合格生产企业将受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家监督抽查的规定中,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由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后处理工作,并于6个月后向国家技术监督局汇报后处理情况。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情况。

出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作为媒体也有一份责任。一般来讲,媒体上会登载不合格企业名单和产品型号,以及不合格原因等。笔者认为,除了让消费者知晓不合格产品名单外,让经销商能够了解这份名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经销商可以通过质量抽查来了解企业的整体状况,作为正在合作和有可能合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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