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5-021F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1022]-4339号)部分供应商疑问及提及问题作如下澄清、答疑及更正:
问题1:关于评标评分细则序号1(施工方案、施工质量及保证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对比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含平面、抽排、送风等图纸):
根据贵司发出的招标文件、项目清单及设计图纸等都发现本项目无送风系统,而投标评标时又要求提供送风系统的设计方案,请贵司核实本项目是否包括送风系统?
质疑回复: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所提供的招标文件、项目清单及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编制投标文件,如未发现送风系统相关资料,可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该项内容的设计方案。
上述澄清、更正,请潜在投标人查阅后传回执确认,本公告未做变更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请向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岑伟东 联系电话:0756-26123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蕾 联系电话:2605952、18666114455 传真:2605900
联系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22号警备区干休所三楼
3、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2602079 传真:2602075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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