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农业厅 的委托,对 广东省农业厅职工饭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181HG181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农业厅职工饭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195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含置物台柜及层架、炉具、洗碗机、消毒柜、冷柜、抽排油烟系统、通风设备、空调风机设备、给排水等,并包安装调试。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交付期:2015年10月7日前 (工期:2015年10月3日—10月7日,5个日历天)。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所投的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应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须包含:电磁灶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4.所投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如果不是本企业生产产品,需要获得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及提供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其注册属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2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楼售标处(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
020-6279 1652 QQ:2946594233
电话:
/
传真:
020-8317 7411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3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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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梁浩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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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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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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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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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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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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