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镇海市民服务中心餐厅厨房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XDZB[2015]ZH002二、项目概况:
镇海市民服务中心餐厅厨房设备工程
公告日期:2015年9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镇海区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现就镇海市民服务中心餐厅厨房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镇海市民服务中心餐厅厨房设备工程
二、采购编号:XDZB[2015]ZH0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1
厨房设备
一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厂家;
2、必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煤气灶具类)的生产企业;
六、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节假日及法定假期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采购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携带U盘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镇海区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328室报名。
4、投标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填写《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并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投标服务商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3日上午9时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十一、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徐工 13805870772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财政局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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