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和平县贝墩镇贝墩学校及中心幼儿园空气能热水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编号:XSDHY201508G42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贝墩镇贝墩学校及中心幼儿园空气能热水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95万元
四、 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报价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河源地区)设有自有的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证明材料);
4、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前往现场勘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2. 联系人:具小姐,联系电话:0762-3896663
(中标服务费、标书费)存款账户: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广晟支行
账号:7380 5773 7250
(保证金)存款账户: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账号:6821 5808 0131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d)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e) 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f) 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六、 现场查勘: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2015年9月7日前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经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并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备注:投标人前往现场勘察时需提供厨房、空气能热水系统详细平面图)(现场查勘联系人:黄先生)。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15:00时(当天下午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八、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15:00时。
十、 开标评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XSDHY201508G421
十二、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3000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62-3838883、3896663
传真:0762-3606669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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