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镇沅县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170(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镇沅县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170(重)
3、招标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参考技术要求》。
4、采购预算:RMB107.7863万元(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捌佰陆拾叁元整)
5、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5.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5.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1.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正本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5.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维护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需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认证;经销商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3投标人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流程,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信息,须承诺提供三年以上免费保修服务;
5.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6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5.7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5.8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设备竞标;
6、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或昆明市西园路与气象路交汇处融城优郡B1幢106室。
8、招标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16年10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镇沅县政务局人社大楼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交货地点:镇沅县中小学。
12、投标人应向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3、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镇沅县教育局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879-5815105
地址:镇沅县绿海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联系人:唐师、张师
联系 电话:13150795385、15752043243
传 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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