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受巧家县教育局委托就2016年巧家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生产商、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2016年巧家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254-255-257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学校食堂设备1批。(产品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金额及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包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包段报名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A包:预算金额185.30万元;
B包:预算金额156.52万元;
C包:预算金额138.94万元;
六、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负责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为巧家县各乡镇中心校及村完小;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厨房设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产品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且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违规的商业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标书获取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16年08月26日至2016年09月0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分止(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鲜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复印件并装订完好备查。注:已经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相关事宜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09月 20日17: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A包(小写: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B包(小写:25000.00 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C包(小写: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09月23日上午08时30分至09 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一开标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上午09:00 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上午09:00 时;
开标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一开标厅。
十三、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昭通市政府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四、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巧家县教育局
联系人:冉老师
地址:巧家县政务服务中心4-6楼
联系电话:13578085700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六汉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望海路文渊小区一栋二单元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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