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日报社就丽水日报社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大建招201611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1
标项名称:丽水日报社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万元):80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具有厨房设备供货、安装及长期售后服务能力的经销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生产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5.3 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8-19至2016-08-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本,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还。(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9-09 09:30
七.投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6-09-09 09:30
九.开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9060 0012 0190 0011 3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3.时间: 2016年8月19日—8月25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日报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2154070
传真:0578-2154070
地址:丽水市丽阳街47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海军 林波军
联系电话:0578-2151491
传真:0578-2121173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76
传真:0578-266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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