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受安吉县紫梅小学的委托, 就安吉县紫梅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请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报价。
1、采购编号:JAGK20160811001
采购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招标项目名称:安吉紫梅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1
设备名称:安吉县紫梅小学厨房设备
采购预算:5.21万元
数量:1批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所有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上述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具有燃气灶具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合法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制造商相应的燃气灶具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合法产品;
4)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6:00前到账),投标保证金缴入: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支票、电汇等形式
账户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之江支行 ;
银行帐号:1202022919900065122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5、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并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厂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购买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纳税证明与社保证明(最近三个月)、燃气灶具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是代理商的,还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制造商的燃气灶具《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8、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09:30
投标地址:梅溪镇独山头村民工之家三楼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梅溪镇独山头村民工之家三楼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572—5867199
传真: 0572—5867199
12、监管部门:安吉县教育局监察室
监管电话:0572-5123456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安发改价[2006]7号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13、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及“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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