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6]A0361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全面改簿”生活设备·2016年部分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16] 1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面改簿”生活设备·2016年部分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
三、采购内容:可倾稀饭锅(电、气)、燃气单头大锅灶、五盆保温车、单炒单尾燃气炒灶、蒸饭柜(电、气)、普通稀饭锅(电)、四门冷藏冰柜等厨房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05.00万元
五、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六、包的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独立企业法人,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厨房产品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厨房设备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标注“▲”产品须取得相关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主要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标准”中标注的“★”);且需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工业及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保认证、ISO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指2013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完成1个或以上类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且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6、需提供无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无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
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和第19页符合性检查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份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9日9时30分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7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86603383
联系地址:大冶市观山路
代理机构: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8607236241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30号11层B室【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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