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源县财政局采购通知要求,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汉源县富林镇第二小学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询价管理暂行办法》,拟对相关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即报价人)参加。
一、询价须知:
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本询价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项目编号:汉政采询2016-106号
2、项目名称:汉源县富林镇第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及其它相关资质;
3.2 供应商须向交易中心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4、询价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7日09:00- 17:00(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第一行政中心右侧附楼2楼)。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
(1)单位介绍函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格式附后[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
(2)受单位委托经办领取标书、报名事宜的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资料及复印件等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带齐上述资料的不予报名。
5、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9时20分。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
7、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方式: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评标室(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第一行政中心右侧附楼2楼),现场递交用密封袋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两套(1正1副,含资格和技术及服务性审查资料)和报价表一份,并注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及编号,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签名。
8、开标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9、资格审查: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货商,请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作为资格和技术及服务性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9.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9.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9.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9.4社保缴纳、税收缴纳凭证;
9.5投标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9.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没有违纪违规记录的承诺;
9.7报价声明(格式见“附件3”);
9.8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0、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汉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 报价方式:
各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报价人声明”,并将“报价表”下载打印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单独递交。所报价格是满足询价文件所有条件的价格,各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其他对外销售价,也不得出现恶意低价情况,否则,交易中心将不予退还该报价人投标保证金,同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汉源县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12. 货物内容:
采购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参数等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13、报价要求:
13.1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并提供优质服务。并在报价文件中载明提供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技术标准及说明和必备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13.2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1包,报价人所投包号的货物必须全部报价,且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必须全面响应(参数及性能须等于或高于招标要求),否则报价投标无效。
13.3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按询价文件要求的交付使用的价格,包括货物购置费、运输费、及各种税费等,为货物到场价。
13.4报价人每包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包的预算总价,且不得超过市场价,也不得出现恶意低价情况,否则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13.5本次询价采购无需缴纳保证金。
14.投标人须知:
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且不得无故缺席投标。报名供应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应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示告知本中心。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无故放弃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接受本中心的一切处罚。
二、询价原则
本次询价采取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每包取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成交供应商。
三、询价程序
递交报价文件和报价表截止时间后,询价会主持人现场宣读各报价人所报价格,报价人离场;将报价文件交予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和技术及服务性审查,确定审查结果;然后询价小组根据本项目评审办法确定成交单位(如果最低报价相同,所投产品技术指标难以区别优劣的,则取交货时间最短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人交货时间无法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询价小组可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合同签订:询价结束后,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期满无异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五、交货时间:与采购单位商定。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
免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验收: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八、付款方式:
货物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审核合格后,将有关手续(合同、验收结算证明书、发票复印件)四套交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章后支付验收合格货款的90%,其余10%在产品使用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九、售后服务:按厂家要求质保,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汉源县富林镇第二小学/郭先生:13320600199
交易中心:曹女士、崔先生 / 电话、传真:0835-4298855
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0日【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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