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内外资进入的领域
捷克是欧洲地区经济开放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从政策来看,除了化学武器及与其有关的化学材料是捷政府明令禁止内外资进入的领域外,其他所有的领域都可以进入,但是有些领域是限制进入或鼓励进入。
(二)限制内外资进入的领域及限制措施
捷克对内外资进入领域的限制主要涉及军品工业、核燃料开采、对环保可能造成影响的行业以及部分矿产资源开采等。
进入军品制造行业的内外资和铀矿的私有化要获得多个政府部门的特殊许可证,如工贸部、国防部和外交部等,申请程序严格复杂。军品贸易不仅受到国内有关部门的监督,也受到北约的监督。
内外资要从事对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生产项目,需得到工贸部、环境部等部门的审批并提供达到欧盟标准的有关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包括资金设备投入等。
资源开采行业也是受限制领域之一。目前,除煤炭行业需要引进外资以完成这些企业的私有化外,其他资源开采行业开始通过限减产或关闭等方式限制内外资进入。目前,捷国内从事资源开发的企业有220多家,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石材、硅、陶土、高岭土、煤等资源的开发领域。
(三)鼓励内外资进入的领域
捷政府确立了优先发展的产业:第一类是具有增长潜力的捷克传统工业行业,如电子、机械、汽车、化工和塑料等;第二类是高科技生产行业,如微电子、半导体、生物、医药和光电子等;第三类是高科技服务行业,如信息通讯技术、软件开发、共享服务中心等。从地区来看,鼓励内外资在经济落后或者失业率高的地区开展生产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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