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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质量门折射不锈钢标准之乱

时间: 2013-02-09    编辑: 厨联网络     点击数:593   

来源: 中洁网

争议已久的苏泊尔质量门依然如今依然没有定论。作为执法部门,哈尔滨工商局道外分局判定苏泊尔不锈钢产品不合格。而苏泊尔委托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专业检测中心中国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其产品合格。一个说合格,一个说不合格,都有依据,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记者的调查,之所以哈尔滨工商局道外分局和苏泊尔委托检测的结果完全不同,是因为双方采用的标准不同。哈尔滨道外分局之采用了1988年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1988),而这个标准是旧标准,其后1992年,我国颁布了QB/T1622.5-92不锈钢器皿标准。二个标准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规定,各种存放食品的容器和食品加工机械应选用奥氏体不锈钢(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不锈钢制品的材质应仅限于上述三种,而苏泊尔的不锈钢产品的材质不在其中。然而,我国1992年颁布的QB/T1622.5-92不锈钢器皿标准规定,不锈钢器皿的材质可以为1Cr18Ni9Ti、0Cr19Ni9两种材质或性能不低于这两种材质的其他牌号,实际是依据行业最新发展变化,拓展了材质选用范围。按照这一标准,苏泊尔的产品材质符合规定。
 
  问题的焦点,对不锈钢产品的检测,是应该依据旧标准还是新标准?目前有关主管部门还没有明确表态。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标准是人们制订的行业规范化文件,应用一时间段后,需要修正发现其中的不足,故出现新标准。因此有了新标准,毫无疑问是执行新标准。
 
  这一推论也从侧面得到了应征。根据记者了解,卫生部于去年10月22日公示的“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不锈钢食具容器》等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的函”中,对不锈钢器皿标准的表述与1992年颁布的标准是一致的。而且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的出口不锈钢器皿也都是按照1992年的标准进行检测的。
 
  对此,食品安全及环保专家董金狮表示,不锈钢产品标准,现在有行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有些是推荐性的,有些是国家强制性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因此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当务之急。
 
  标准应该是用新还是旧?如果这一问题没有解决,根据相关程序,苏泊尔产品复检依然是哈尔滨工商局道外分局执行,那么最后的答案是可想而知的。但这样的结论有说服力和公信力吗?不锈钢产品的标准之乱,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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