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市民政局就丽水市怡福家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方咨招201602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1
标项名称:丽水市怡福家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及燃气灶具类)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 7、需持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10-21至2016-10-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和平路65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7 09:30
七、投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6-11-17 09:30
九、开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元):1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
银行账号:3300 1694 3000 5000 181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及燃气灶具类)且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028502;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四楼)。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民政局
联系人:叶凌伟
联系电话:0578- 2090937
传真:0578- 2090937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0578-2028308
传真:0578-2028502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268
传真:0578-2669268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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