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 德源派出所厨房设备政府采购 |
信息类型 : | 招标信息 |
招标分类 : | 厨房设备 |
区 域 : | 西南-四川-成都 |
发布日期 : | 2013-03-21 |
招标内容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德源派出所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郫政采[2013]014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郫 县 | 公告类型 | 正式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3-03-21 17:0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6.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7. 省外投标人在四川境内应具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支持能力,提供入川备案证及四川省内10人连续24个月及以上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9. 投标人若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在投标时须获得相应设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出具的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原厂鲜章(窗帘不需要授权);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非四川省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四川省内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3-03-21 09:00到2013-03-28 16:30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不得转让 | 标书发售地点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3-04-16 10:30 | 开标时间 | 2013-04-16 10:30 | 投标地点 | ********** | 开标地点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
|
查询或下载详细招标文件内容及了解更多厨房设备招标采购信息登陆:BID建设工程信息网 联系电话:025-52277321